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
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终端用户,终端用户电价按“基准电价*(1+最大上浮幅度)”方式形成。
1.基准电价的确定。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基准电价按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对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确定;转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基准电价按转供电主体月度平均购电价确定,月度平均购电价由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计算确定。
2.最大上浮幅度的确定。最大上浮幅度根据转供电主体供电的合理损耗等因素确定,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但最大上浮幅度不超过10%。有条件的转供电主体可选择不上浮,其供电的合理损耗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存在多层转供电情况的,终端用户执行的电价上浮幅度合计不得超过10%。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我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2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传真:(0571)87052948
邮箱:mafy.fgw@zj.gov.cn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25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 、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现就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市场化交易价格波动的合理分摊。
二、进一步明确不同终端用户表计条件的用电价格行为
区分终端用户不同表计条件,建立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终端用户公开收取的电价水平及分摊方式。严禁以用电量为基数分摊费用。
(一)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都安装分时计量电表的,如转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终端用户电价严格执行我省目录峰谷分时电价。转供电主体自用电费由自身承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
(二)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终端用户,终端用户电价按“基准电价*(1+最大上浮幅度)”方式形成。
1.基准电价的确定。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基准电价按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对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确定;转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基准电价按转供电主体月度平均购电价确定,月度平均购电价由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计算确定。
2.最大上浮幅度的确定。最大上浮幅度根据转供电主体供电的合理损耗等因素确定,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但最大上浮幅度不超过10%。有条件的转供电主体可选择不上浮,其供电的合理损耗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存在多层转供电情况的,终端用户执行的电价上浮幅度合计不得超过10%。
(三)对未安装电表的终端用户,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未安装电表的终端用户和转供电主体的自用电量通过协商约定分摊方式,分别由自身承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
三、强化配套保障
(一)加快户表改造。电网企业应对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用户加大改造力度,按产权分界分别承担改造费用。电网企业因“一户一表”改造增加的成本费用,纳入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转供电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合理加价行为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转供电主体和用户及时准确知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转供电主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切实规范广西桂林七星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将电价红利惠及终端用户,1月27日下午,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辖区内70余家转供电主体进行集体行政约谈。约谈会上,七星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龚剑首先通报了当前七星区转供电环节普遍存在的加价销售的问题,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转供电
今后,商场、商铺电费经营成本将进一步得到有效降低。泸州将对全市转供电单位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价格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传导惠及终端企业,进一步优化商贸企业营商环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有待规范9月6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泸州市发改委召开了“转供电环节电价法
7月19日,330千伏东梁牵引变成功带电,标志着西成客专供电配套工程(陕西段)6座牵引变全部带电投运,也标志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圆满完成了西成客专陕西段供电工程任务,为满足西成高铁大负荷调试、载客运行,确保9月30日通车打下了坚实基础。高铁建设,电力先行。正如国网陕西电力董事长、党组书记卓
6月19日20时12分,随着330千伏兴仁变窑湾牵引站的两条输电线带电启动,宝兰客专供电工程2站22线全部投运,比原计划提前10天带电。宝兰客专供电工程新建22条总长682.6千米的330千伏线路,新建通渭、清水两个330千伏变电站,在兰州东、定西、麦积山、秦安、兴仁等5个运行变电站扩建23个用电间隔。该项工
跨越陇海铁路。孙琦蕾摄2月25日,在位于甘肃咽喉的巉口镇,宝兰客专330千伏供电工程定西变定西牵一回线路成功横跨了陇海铁路、连霍高速、312国道和两条110千伏带电线路,跨度长达1.6千米。此次五连跨是甘肃电网施工难度最大、施工工艺最为复杂的跨越线路工程之一,一个档距内完成如此复杂的跨越在国内
7月3日1时39分,经过500千伏运维人员一系列的倒闸操作,500千伏板桥变电站220千伏桥山牵间隔扩建工程220千伏桥牵线273回路及线路正式投入运行,该工程将为下半年投入运行的重庆至成都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板桥站220千伏桥山牵间隔扩建工程由板桥变电站连接至220千伏璧山牵引站,设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文件提到,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549元。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9230元。详情如下: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独立储能电站的充、放电费用分别按月结算、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小于或等于0时,放电电费金额一次性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大于0时,月度结算先支付充电成本部分,次月支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提到,实施第三监管周期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调整,逐步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价。完善钢铁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加价标准。同时,开展风电光伏攻坚行动,实施抽水蓄能项目,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则适用于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一图读懂,新版“国网代理购电价格公告”变化点~
2024年5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公告:299.5元/兆瓦时。
4月末,各地陆续公布5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三地开始执行分时电价新政伴随着新能源调峰的压力,年初至今,许多省份开始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一些省份的新政也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从5月份开始,又有三地加入新政行列,分别为湖北省、江西省和青海省。湖北省去年末就开始征
01龙虎榜龙虎榜出手解析:本月总成交量环比上月上升了36.46%;本月龙虎榜中买卖双方出手力度相当;第8轮上榜次数最多,4次。龙虎榜成交时间分布:本月龙虎榜前六笔成交时间主要集中在前半小时,有五笔出现在14:30~15:00,一笔出现在尾盘16:59。02内外盘成交分析交易情况解析:总成交曲线呈现“震荡上行
2024年5月国网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居农损益价格: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文件,为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的协同要求,国网四川电力为保障居民农业用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奖补情况公示,结合前期筛选筛查工作及电量核查情况,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有846户符合奖补条件,共计奖补电量1.9059亿千瓦时,奖补资金1391.06万元。详情如下: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奖补情况公示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
上文我们对于单表计量结构进行了介绍,对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不在同一位置的两类情况,即专变的高供低计户和专线的用户侧计量户,对其所涉及到的变损和线损计算进行了分析。这些结构针对于单计量点的场景,也就是单表计的结构。但对于一些电力用户,其计量点可能并不止一处,而且主计量点下还可能有分计
全部用电用户,不论是工商业,还是居民农业,其用电属性都有一个明确的供电电压等级。居民农业用户多数为低压供电,即0.4kV供电,绝大多数的工商业企业都是10kV供电,当然用电容量比较大的企业可能以更高电压等级来获取电力。用户电能表安装于计量点,但有时候因为安装条件等原因,这个计量点的位置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4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
4月8日,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门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政策解答》,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4日21时,随着营销2.0系统中最后一笔电费成功发行,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首月全量用户电费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该公司电费发行工作成功迈进“营销2.0”时代新阶段。“需要注意的是2.0系统算费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在核对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严谨、仔细。”4月1日,国网兰州供电公司电费计量
“发票能实时线上获取,不用等收到纸质发票后再报销了。”近日,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办税人交纳电费后,随即在“网上国网”APP获取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截至3月底,杭州电力相关业务已实现数电发票全替代。据介绍,数电发票是一种全新的发票形式,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南京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收费政策进行明确。电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电企业和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执行。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
电量的计量需要依靠电能表,电能表从最初的机械表,到电子表,再到现在的多功能电表,至少在电网部署的表计中,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的远程集抄。在一些非电网负责的计量领域,比如说一些园区、写字楼或商场的转供电区域,还存在大量的老式电表,依然需要很多人工抄表工作量,期间也会存在误抄,漏抄等现象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