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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00万元!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2021-09-02 09:13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关键词:低碳技术低碳材料绿色回收再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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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8月31日,美团投资5亿元成立的“美团青山科技基金”正式开启申报!基金资助方向包括青年科学家公益性奖项和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两大分支。“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由美团发起,支持方向包括新型绿色低碳材料、技术、装备在外卖包装中的应用试点,绿色回收再生,以及外卖行业绿色供应链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低碳技术示范试点等。示范项目每年开放申请一次,每次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申请资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资助期为一年。要求“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完成申报,资助期内应完成项目建设和正式投产运行或上线运营。

“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中国科协指导下,美团与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及有关学会和机构共同开展“‘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以科技促进环保,以示范引领创新,遴选支持一批可应用于外卖领域的、具备创新引领力、具备市场化规模化潜力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共建美丽中国。

第二条

为提高示范项目申报遴选规范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美团为示范项目发起单位,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简称“联合体”)为联合发起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生态学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等单位为联合支持单位。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科协、美团、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及联合支持单位组建,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审核并批准评审标准及评审结果。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由美团、联合发起单位及联合支持单位推荐行业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第六条

项目办公室:由美团和联合体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整体项目的运营,包括申报渠道建设、申报项目形式审查、评审工作组织和成果评估展示等。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项目办公室按照各自职权开展活动,并推选负责人,负责人根据本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申报单位是指申报“示范项目”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九条

支持方向:

绿色创新包装:降解材料、纸浆模塑、涂布纸板、易回收塑料等新型绿色低碳材料、技术、装备在外卖包装中的应用试点;

绿色回收再生:外卖包装回收、分拣、清洗、再生循环和高值化利用产品、装备等技术示范试点;

绿色供应链体系:外卖行业绿色供应链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溯源技术、低碳技术示范试点等。

第十条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机构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未被主管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机构在其所申报领域具有创新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

(三)项目应属于绿色创新包装、绿色回收再生以及绿色供应链体系三个领域之一;

(四)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产出需体现明确的外卖包装废弃物减量减排和绿色低碳环保效益;

(五)项目应具备创新性,较高技术成熟度或完成初步产业化试点;

(六)项目应有明确的项目建设方案,规范的投资预算和投融资方案,并提供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的证明;

(七)项目申请资助比例不高于投资总额的50%;

(八)项目资助期为一年,资助期内应完成项目建设和正式投产运行或上线运营;

(九)获资助的申报机构次年不可重复申报。

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一条

“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完成申报,详情参考《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第十二条

遴选程序:

“示范项目”遴选分为材料审核、项目初评、项目终审、现场审核及资助额度确认及项目公示五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项目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要求;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助范围及申报条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是否有效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及申报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评

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根据资助范围分为绿色创新包装、绿色回收再生及绿色供应链体系三大方向开展评审。

(三)项目终审

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初评的候选“示范项目”进行终审,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代表汇报答辩,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若干项目进入现场审核及资助额度确认环节。同时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带动力遴选出 “科创中国”外卖绿色低碳环保技术榜单。

(四)现场审核及资助额度确认

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必要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审核,根据终审结果及现场审核情况确定拟入选项目名单及项目资助额度,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结果与提交申报材料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资助。

(五)项目公示

拟入选项目名单将在美团青山科技基金、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异议处理:

(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实名向项目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签名的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必要时,专家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项目办公室以及其他参与异议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异议者的意见。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获资助的申报单位须与美团签订《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资助合同》。

第十五条

项目资助期为一年,资助期内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保证所申请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和正式投产运行或上线运营,并接受项目执行情况督查。

第十六条

本示范项目为公益性资助项目,其成果的完整知识产权(包括电子出版物)、署名权均由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所有。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获资助单位及其相关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和完成后应积极配合示范项目相关宣传。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

按资助合同约定,项目执行期满应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材料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执行、管理、绩效、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和其他与示范项目相关的材料等。

(二)现场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示范项目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产品生产线、实际生产规模、运营情况等。

资助单位在必要情况可以委派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十八条

示范项目核心工作须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完成,严禁转托其他个人或组织。

第十九条

美团将与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各支持单位共同宣传,扩大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条

在示范项目落地建设的过程中,项目办公室可根据项目申报单位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辅导。

第六章 经费拨付与执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示范项目每年开放申请一次,每次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申请资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资助期为一年。经费管理及使用按照项目资助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为定额资助。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项目支出:咨询费、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审计费、不可预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偿还欠款、对外放贷、购买银行理财、基金、债权、股票等理财产品等。

第二十三条

项目办公室将定期评估项目完成进度及质量,对项目存在严重问题,执行进度严重滞后,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内容情节的,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整改;如整改期结束仍未达到执行要求,将取消项目经费支持,收回剩余资金。

第二十四条

项目开展信用管理,对项目申报单位及责任人、专家、专业机构等在本项目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其继续参与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申报单位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本示范项目发起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的,项目办公室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取消申报单位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成果落地等与《示范项目资助计划资助合同》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或存在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形;

(三)申报单位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山科技基金

2021年8月

申报指南(2021年度)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外卖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中国科协指导下,美团与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及相关学会和机构共同开展“‘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以科技促进环保,以示范引领创新,遴选支持一批可应用于外卖领域的、具备创新引领力、具备市场化规模化潜力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共建美丽中国。基于《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开展外卖行业绿色低碳环保示范项目征集资助。

二、资助范围

聚焦绿色创新包装、绿色回收再生以及绿色供应链体系三大领域,鼓励技术创新、流程创新、信息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

绿色创新包装:降解材料、纸浆模塑、涂布纸板、易回收塑料等新型绿色低碳材料、技术、装备在外卖包装中的应用试点;

绿色回收再生:外卖包装回收、分拣、清洗、再生循环和高值化利用产品、装备等技术示范试点;

绿色供应链体系:外卖行业绿色供应链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溯源技术、低碳技术示范试点等。

三、申报对象

中国境内的法人主体,包括并不限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可联合申报,主要申报机构(第一申报机构)承担主体责任。

四、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符合资助范围要求;

2.项目应具备创新性,较高技术成熟度或完成初步产业化试点;

3.项目应知识产权清晰,申报机构应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获得技术授权;

4.项目应有明确的项目建设方案,规范的投资预算和投融资方案,并提供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的证明;

5.项目申请资助比例不高于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

6.申报机构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未被主管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7.项目资助期为一年,资助期内应完成项目建设和正式投产运行或上线运营;

8.获资助的申报机构次年不可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20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报:“示范项目”申报机构需登录美团青山科技基金网站(https://greentech.meituan.com)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合法、真实及有效性。材料包括:

1.《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电子版;

3.(如有请提供)项目有关批复(规划、用地、环评、节能审查等手续)文件电子版;

4.“示范项目”产品/技术先进性证明、专利、获奖或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5.(如有请提供)行业机构、地方政府参与支持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

6.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六、遴选程序

“示范项目”遴选分为材料审核、项目初评、项目终审、现场审核及资助额度确认、项目公示五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项目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要求;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助范围及申报条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及申报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评

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根据资助范围分为绿色创新包装、绿色回收再生及绿色供应链体系三大方向开展评审。

(三)项目终审

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初评的候选“示范项目”进行终审,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代表汇报答辩,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若干项目进入现场审核及资助额度确认环节。同时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带动力遴选出 “科创中国”外卖绿色低碳环保技术榜单。

(四)现场审核及资助额度确认

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必要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审核,根据终审结果及现场审核情况确定拟入选项目名单及项目资助额度,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结果与提交申报材料存在明显差距的项目不予资助。

(五)项目公示

拟入选项目名单将在美团青山科技基金、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异议处理

(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实名向项目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签名的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必要时,专家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项目办公室以及其他参与异议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异议者的意见。

八、资助原则

(一)示范项目每年开放申请一次,每次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申请资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资助期为一年。经费管理及使用需按照项目资助合同执行。

(二)本项目为定额资助。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项目支出:咨询费、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审计费、不可预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项目办公室将定期评估项目完成进度及质量,对项目存在严重问题,执行进度严重滞后,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等情节的,将通知申报机构进行整改;如整改期结束仍未达到执行要求,将取消项目经费支持,收回剩余资金。

九、签约实施

(一)获资助的申报机构须与美团签订《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资助合同》。

(二)获资助的申报机构应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向项目办公室汇报进度,并按要求报送项目总结和其他相关材料,接受项目执行情况评估。

(三)本示范项目为公益性资助项目,其成果的完整知识产权(包括电子出版物)、署名权均由示范项目申报机构所有。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获资助单位及其相关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和完成后应积极配合示范项目相关宣传。

(四)项目验收

按资助合同约定,项目执行期满应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材料验收:受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执行、管理、绩效、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和其他与示范项目相关的材料等。

(2)现场验收: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示范项目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产品生产线、实际生产规模、运营情况等。

十、其他

(一)申报机构应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申报机构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本示范项目发起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申报机构有以下情形的,项目办公室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取消申报机构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申报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成果落地等与《科创中国-美团青山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资助合同》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或存在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形;

3.申报机构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美团对于获资助项目的创新成果有权进行商业应用,商业应用形式由获资助单位与美团另行书面约定

(四)本指南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山科技基金

2021年8月

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度)

一、对“示范项目”的资助属于财务投资吗?

“示范项目”资助目的是推动有潜力的科技成果实现市场化转型,不属于财务投资,对于申报单位的股权等资产没有诉求。

二、“示范项目”对申报单位有什么样的收益?

申报单位将有机会获得100-300万不等的项目资助;根据入选项目所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及市场带动力等,部分项目将有机会入选 “科创中国”外卖绿色低碳环保技术榜单(“科创中国”为中国科协打造的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品牌)。

三、“示范项目”是否需可应用于外卖行业?

项目产出需可应用于外卖行业及其关联行业上下游,需展现外卖包装废弃物减量减排的具体情况,并体现明确的绿色低碳环保效益。

四、什么阶段的项目可申请“示范项目”资助?

项目应具备创新性、较高技术成熟度或完成初步产业化试点,且需在获得资助一年以内完成落地。近一年内仍处于研发、设计初期阶段的项目,可以在项目落地年份再行申报。

五、如“示范项目”涉及多机构参与,由哪家机构来主要申报?

建议由“示范项目”核心执行方主要申报,其他相关机构可联合申报;另外,项目应知识产权清晰,即申报机构应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获得合法明确的技术授权。

六、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有多高?

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目资助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七、本年度得到资助的项目,次年是否可以申报?

本年度申报并获得资助的项目,次年将不能申报同类项目。本年度未获得资助的项目,次年可以继续申报。

青山科技基金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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