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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中国把非化石能源放在能源发展优先位置,大力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初步核算,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5.9%,比2005年大幅提升了8.5个百分点;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8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4.7%,其中,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发电、核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亿千瓦、2.5亿千瓦、3.7亿千瓦、2952万千瓦、4989万千瓦,光伏和风电装机容量较2005年分别增加了3000多倍和200多倍。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到2.6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能耗强度显著降低。中国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初步核算,2011年至2020年中国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8.7%。“十三五”期间,中国以年均2.8%的能源消费量增长支撑了年均5.7%的经济增长,节约能源占同时期全球节能量的一半左右。中国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持续保持世界先进水平,截至2020年底,中国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电机组约9.5亿千瓦,节能改造规模超过8亿千瓦,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5.8克标煤/千瓦时,较2010年下降超过27克标煤/千瓦时。据测算,供电能耗降低使2020年火电行业相比2010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7亿吨。2016年至2020年,中国发布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6项,实现年节能量77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48亿吨;发布强制性产品设备能效标准26项,实现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
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加速转化。为应对化石能源燃烧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中国严控煤炭消费,煤炭消费占比持续明显下降。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05年的72.4%下降至2020年的56.8%。中国超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累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4500万千瓦以上。截至2020年底,中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率已提升到6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累计完成散煤替代2500万户左右,削减散煤约5000万吨,据测算,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200万吨。
能源发展有力支持脱贫攻坚。中国实施能源扶贫工程,通过合理开发利用贫困地区能源资源,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自身“造血”能力,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中国累计建成超过2600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成千上万座“阳光银行”遍布贫困农村地区,惠及约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形成了光伏与农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产业低碳化为绿色发展提供新动能
中国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产业升级之中,持续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化和绿色低碳产业化,努力走出了一条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生态文明发展新路。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应对气候变化为中国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赋予新使命,带来新机遇。2020年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4.5%,比2015年提高3.7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16.7个百分点。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壮大并逐步成为支柱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5.1%。“十三五”期间,中国高耗能项目产能扩张得到有效控制,石化、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加速,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5亿吨上限目标任务,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1亿多吨。据测算,截至2020年,中国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约22%。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约26%,废钢、废纸累计利用量分别达到约2.6亿吨、5490万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450万吨。
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规模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截至2021年6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603万辆。中国风电、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形成了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技术水平和制造规模居世界前列,新型储能产业链日趋完善,技术路线多元化发展,为全球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保障。截至2020年底,中国多晶硅、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产品产量占全球总产量份额均位居全球第一,连续8年成为全球最大新增光伏市场;光伏产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及地区,降低了全球清洁能源使用成本;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约330万千瓦,位居全球第一。
绿色节能建筑跨越式增长。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牵引,中国全面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充分释放建筑领域巨大的碳减排潜力。截至2020年底,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高达77%,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66亿平方米。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238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3%。“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14亿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5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达到6%。
绿色交通体系日益完善。中国坚定不移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走出了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综合运输网络不断完善,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江海直达运输、多式联运发展持续推进;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比例较2017年增长近两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较2010年增加了38.27亿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超过23%。城市低碳交通系统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31个省(区、市)中有87个城市开展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43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十三五”期间城市公共交通累计完成客运量超4270亿人次,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稳步提高。
(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明显提高
中国坚持多措并举,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等的固碳作用,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中国是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成为全球“增绿”的主力军。2010年至2020年,中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约1.08亿亩。“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5.45亿亩、森林抚育6.37亿亩。2020年底,全国森林面积2.2亿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1%,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森林植被碳储备量91.86亿吨,“地球之肺”发挥了重要的碳汇价值。“十三五”期间,中国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097.8万公顷,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65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1万平方公里,塞罕坝、库布齐等创造了一个个“荒漠变绿洲”的绿色传奇;修复退化湿地46.74万公顷,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截至2020年底,中国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处,面积超过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得到有效保护。
(五)绿色低碳生活成为新风尚
践行绿色生活已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必要前提,也正在成为全社会共建美丽中国的自觉行动。中国长期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气候变化知识,积极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突出包括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培训。“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展开。以公交、地铁为主的城市公共交通日出行量超过2亿人次,骑行、步行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出行理念深入人心。从“光盘行动”、反对餐饮浪费、节水节纸、节电节能,到环保装修、拒绝过度包装、告别一次性用品,“绿色低碳节俭风”吹进千家万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新风尚。
四、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面对复杂形势和诸多挑战,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需要全球广泛参与、共同行动。中国呼吁国际社会紧急行动起来,全面加强团结合作,坚持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原则和框架,全面落实《巴黎协定》,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面临严峻挑战
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大量消费化石能源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累积排放,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显著增加,加剧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表明,2020年全球平均温度较工业化前水平高出约1.2℃,2011年至202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暖的10年。202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第六次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报告表明,人类活动已造成气候系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1970年以来的50年是过去两千年以来最暖的50年。预计到本世纪中期,气候系统的变暖仍将持续。
气候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显著影响,全球许多区域出现并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复合型事件的概率和频率大大增加,高温热浪及干旱并发,极端海平面和强降水叠加造成复合型洪涝事件加剧。2021年,有的地区遭遇强降雨,并引发洪涝灾害,有的地区气温创下历史新高,有的地区森林火灾频发。全球变暖正在影响地球上每一个地区,其中许多变化不可逆转,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对全球粮食、水、生态、能源、基础设施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长期重大威胁,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
(二)中国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推动达成和加快落实《巴黎协定》,以中国理念和实践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新格局,逐步站到了全球气候治理舞台的中央。
领导人气候外交增强全球气候治理凝聚力。习近平主席多次在重要会议和活动中阐释中国的全球气候治理主张,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取得重大进展。2015年,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达成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作出历史性贡献。2016年9月,习近平主席亲自交存中国批准《巴黎协定》的法律文书,推动《巴黎协定》快速生效,展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和决心。在全球气候治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时,习近平主席多次表明中方坚定支持《巴黎协定》的态度,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表明了中国全力推进新发展理念的坚定意志,彰显了中国愿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新贡献的明确态度。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二氧化碳减排、非化石能源发展、森林蓄积量提升等一系列新目标。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提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责任担当。2021年10月,习近平主席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积极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国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引导和推动了《巴黎协定》等重要成果文件的达成。中国推动发起建立了“基础四国”部长级会议和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等多边磋商机制,积极协调“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立场,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捍卫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加二十国集团(G20)、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金砖国家会议等框架下气候议题磋商谈判,调动发挥多渠道协同效应,推动多边进程持续向前。
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中国秉持“授人以渔”理念,积极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尽己所能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2011年以来,中国累计安排约12亿元用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与35个国家签署40份合作文件,通过建设低碳示范区,援助气象卫星、光伏发电系统和照明设备、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清洁炉灶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物资,帮助有关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同时为近120个发展中国家培训了约2000名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中国坚持把绿色作为底色,携手各方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强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倡议加强在落实《巴黎协定》等方面的务实合作。2021年,中国与28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呼吁各国应根据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结合各自国情采取气候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同有关国家一道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
(三)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倡议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面对全球气候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
坚持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是人类不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产物,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加以统筹,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家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多边主义。国际上的事要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要由各国共同掌握。在气候变化挑战面前,人类命运与共,单边主义没有出路,只有坚持多边主义,讲团结、促合作,才能互利共赢,福泽各国人民。要坚持通过制度和规则来协调规范各国关系,反对恃强凌弱,规则一旦确定,就要有效遵循,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这是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造成气候变化上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异,用统一尺度来限制是不适当的,也是不公平的。要充分考虑各国国情和能力,坚持各尽所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制度安排,不搞“一刀切”。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和关切应当得到充分重视,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要多作表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
坚持合作共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需要同舟共济、团结合作。国际社会应深化伙伴关系,提升合作水平,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征程中取长补短、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实现共同发展,惠及全人类。
坚持言出必行。应对气候变化关键在行动。各方共同推动《巴黎协定》实施,要持之以恒,不要朝令夕改;要重信守诺,不要言而无信。要积极推动各国落实已经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将目标转化为落实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行动,避免把提出目标变成空喊口号。
结束语
当前,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既关乎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也关系到各国人民福祉。
面对新征程,中国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降碳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气候变化带给人类的挑战是现实的、严峻的、长远的。把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留给子孙后代,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将重信守诺,继续坚定不移坚持多边主义,与各方一道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全面平衡有效持续实施,脚踏实地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水平,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努力和贡献,让人类生活的地球家园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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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作出部署。碳排放统计核算,是指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计量、统计和分析的过程,简单理
11月14日,《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管理细则》共十三条,其中明确了核查机构、核查人员条件。对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共提出了十项要求,要求核查机构具备开展核查活动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且信誉良好,要求核查人员应具备开展碳排放核查活动的相关能力且无违法违规从业行为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相关单位全力做好履约清缴各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已准确核定发放全区37家纳入配额管理企业
鼓励用能企业使用绿电,既可以减少企业碳排放量,有利于企业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也可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和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召开重点碳排放单位绿电消纳与碳排放核算政策培训会,近300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参会。培训会上,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1日印发《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鄂环发〔2024〕18号),确定449家纳入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7个行业。根据2020-2022年度纳入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排放量占湖北省总排放量比例及2023年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碳强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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