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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常态化开展工商业用户市场注册工作

2021-11-03 10:58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用户电力市场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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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工商业用户市场注册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常态化开展

工商业用户市场注册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见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见附件二)、《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发改规〔2021〕3号)(见附件三)有关要求,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常态化开展工商业用户市场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hl.sgcc.com.cn)直接进行市场注册。注册前请自行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向发电企业购电用户属于直接交易用户,向售电公司购电用户属于零售用户。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仍未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用户,默认为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申请市场注册,选择下一季度起参与市场交易。

三、已进行市场注册,但未参与2021年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不含高耗能企业,高耗能企业不得退出市场交易),可重新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或选择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请此类用户于11月15日前,将选择结果书面函告交易中心,未函告的用户将被默认为选择电网公司代理购电。

四、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用户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可参照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帮助中的《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电力用户注册指导手册》完成注册。注册通过后,即可按照市场价格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

五、所有选择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请关注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交易公告专栏,按要求参与市场交易。

六、市场注册咨询电话:0451—53688220。已注册工商业用户复函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后发邮箱:1064885504@qq.com。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

附件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

附件三:《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发改规〔2021〕3号)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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