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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自贸区增量配电特许经营权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1-11-16 09:14来源: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关键词:增量配电增量配电项目增量配电业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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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自贸区增量配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建设和运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委托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范围27.97平方公里,涵盖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和生物产业园区连片区域,其中生物产业园占8.78平方公里(园区规划面积43.75平方公里),园区是以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高端食品、生物研发为主导的生态型产业园区。自2010年开园以来,园区按照“培育千亿产业、打造中部药谷”的目标,积极拓展园区开发面积,不断完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重点推进一批工业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互促进、商业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进的良好态势。

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约为10.3亿元。

3、招标范围:东至桔乡路、峡州大道、汉宜一路、东临路,南至汉宜铁路、桔乡路、城东体育公园,西至城东大道、西陵二路,北至峡州大道、大连路、三峡专用公路、合益路、双河路,总面积约27.97平方公里,涵盖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和生物产业园区的增量配电特许经营权,高低压配电项目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对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养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4、建设模式

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由社会资本方自行组建项目公司,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中,股东各方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养等所有工作。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附属权益及按照有关规定收费的权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项目资产归项目公司所有。

4.1、特许经营权期限:建设运营期为长期,除非发生依法解散,项目公司长期存续。

4.2、股权投资部分:项目资本金暂定为2亿元。项目资本金超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根据股权比例进行出资,项目资本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

5、用户服务要求:社会投资人参与配电试点项目,必须承担现有范围内的各方用电要求,提供保底服务,且服务质量不低于现有条件和标准,用户好评率达到99.9%以上。

二、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若为联合体,以所有成员累计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三项可累计)。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提供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具有电力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需在完成填写之后,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然后将该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内一起提交)

(3)本项目由牵头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投资协议,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在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7010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供应商须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转账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陵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1379301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7012室)。

六、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7012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 年11月15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高新区政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陈洪

联系电话:0717-4400685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舟、龚玉娥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B座六楼6003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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