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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调试和运行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1-11-23 16:30来源:国家核安全局关键词:核电厂核动力厂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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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核动力厂调试和运行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国核安函〔2021〕104号,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进一步优化核动力厂调试和运行阶段的安全要求,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编制形成《核动力厂调试和运行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

联系人:国家核安全局 刘文浩

电话:(010)65646078

邮箱:jingyanfank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核动力厂调试和运行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1月1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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