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一、背景
按照1439号文、809号文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二、主要内容
(一)交易电量规模。2022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780亿千瓦时。
(二)市场参与方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放开准入条件,执行大工业电价(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市场直接购电。申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无需办理准入,我委不再公布准入用户名单。用户直接向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注册,鼓励全部工商业用户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
(三)交易组织安排。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开展。
2022年北京按照年度、季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竞价开展分时段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季度交易按月申报,月度交易包括月度直接交易及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具体内容按照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执行。
(四)直接交易价格。电能量交易价格为通过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形成的价格,即发电侧价格。
北京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为保障北京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发电企业直接报总量参与交易,交易价格执行单一报价,峰段、平段、谷段各时段电价一致。电力直接交易批发侧用户采用分时段报量、单一报价的模式,按照峰段、平段、谷段分别报量,以总量参与交易。
(五)结算方式。2022年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方式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规则(试行)>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20〕250号)文件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六)相关工作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21〕1524号)相关要求执行,2022年,北京市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年度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预期性指标为19.44%(非水18.75%),具体消纳责任权重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的约束性指标为准。鼓励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优先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完成责任权重。
原文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angyujie@csgl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三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电力煤炭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515807
4.传真:010-6851234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有关要求,做好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稳妥推进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电量规模
2022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780亿千瓦时。
二、市场参与方式
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放开准入条件,执行大工业电价(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市场直接购电。申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无需办理准入,我委不再公布准入用户名单。用户直接向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注册,鼓励全部工商业用户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
已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的电力用户可以选择市场直接购电。上一年度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直接交易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上一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直接交易用户,可直接或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默认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其用电价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自本通知发布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应将上述变更信息于2日内告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交易组织安排
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开展。
(一)交易成员
1.发电企业
符合《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20〕221号)有关要求,具体以电力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2.售电公司
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的售电公司。
3.电力用户
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的电力用户。
4.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及其代理的电力用户。
(二)交易组织具体方式
1.交易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2022年北京按照年度、季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竞价开展分时段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季度交易按月申报,月度交易包括月度直接交易及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具体内容按照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执行。
2.交易单元
电力用户:将注册用户全部电压等级的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交易。
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将所代理用户全部电压等级的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交易。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将所代理用户全部电压等级的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交易。
3.安全校核
由国网华北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会同相关电力调度机构协调开展直接交易安全校核工作。
4.交易结果发布
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发布交易结果。交易结果一经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即作为交易执行依据,交易各方不再签订纸质合同。
四、直接交易价格
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基准价适用落地基准价水平,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根据煤炭价格合理区间,鼓励购售双方在双边年度合同中设立交易电价随燃料成本变化合理浮动的条款。
(一)时段划分
参照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政策文件,2022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申报分为以下四个时段:
1.高峰时段:每日10:00-15:00、18:00-21:00;
2.平段:每日7:00-10:00、15:00-18:00、21:00-23:00;
3.低谷时段:每日23:00-次日7:00;
4.夏季尖峰时段:7-8月每日11:00-13:00、16:00-17:00。
(二)交易价格
电能量交易价格为通过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形成的价格,即发电侧价格。
北京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为保障北京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2022年输配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执行。发电企业直接报总量参与交易,交易价格执行单一报价,峰段、平段、谷段各时段电价一致。电力直接交易批发侧用户采用分时段报量、单一报价的模式,按照峰段、平段、谷段分别报量,以总量参与交易。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能量交易价格作为平段电价,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在本市价格主管部门未另行明确前,参照原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相应类别比价计算。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北京电网输配电价、华北电网输电价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五、结算方式
2022年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方式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规则(试行)>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20〕250号)文件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一)调节系数
结合北京实际,2022年,调节系数U1暂定1.1,U2暂定0.9,根据市场交易情况,适时调整。
(二)偏差资金
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因合同偏差电量结算引起的偏差资金,原则上在北京地区用户侧分摊。具体分摊原则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偏差资金测算情况另行通知。
(三)政策偏差电量免责
政策偏差电量免责参考《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规则(试行)》(华北监能市场〔2020〕250号)等文件执行。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2022年度,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只能通过一家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售电公司暂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加交易。
(二)鼓励直接参与交易的用户,2022年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高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通过后续季度、月度合同签订,保障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高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90%。
(三)参与北京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高耗能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21〕1524号)相关要求执行,2022年,北京市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年度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预期性指标为19.44%(非水18.75%),具体消纳责任权重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的约束性指标为准。鼓励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优先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完成责任权重。
(五)自2022年4月起,北京地区将实施自然月抄表结算,市场化用户的抄表例日将调整为次月1日,4月当月用电量为3月15日至4月30日的电量。交易主体在签订2022年交易合同时,提前考虑抄表例日调整有关情况。
(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共同做好北京市电力交易组织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注册流程,优化结算、清算流程,积极开展市场成员培训活动,强化交易信息月报制度。如市场主体存在违约行为,及时做好信用记录和通报,定期上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七)各有关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因违反有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交易正常开展时,市城市管理委将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视情况暂停、调整和中止交易,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的责任。
《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本通知。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关于北京市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北京市交易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2022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780亿千瓦时。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放开准入条件,执行大工业电价(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市场直接购电。
(三)2022年北京按照年度、季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竞价开展分时段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季度交易按月申报,月度交易包括月度直接交易及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
(四)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基准价适用落地基准价水平,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五)北京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发电企业直接报总量参与交易,交易价格执行单一报价,峰段、平段、谷段各时段电价一致。电力直接交易批发侧用户采用分时段报量、单一报价的模式,按照峰段、平段、谷段分别报量,以总量参与交易。
(六)2022年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方式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规则(试行)>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20〕250号)文件执行。
(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21〕1524号)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回复了人大代表关于“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实施光储充一体化工程、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建议。重庆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动市内能源结构优化,强化市内可再生能源资源挖潜开发,持续开展电网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积极支持光储充一体化工程在“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9日,辽宁发改委印发《辽宁省2025年第三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风光项目建设规模8.35GW,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据悉,辽宁发改委2025年以来已连续发布三批风光项目开发方案,总规模达25.95GW,其中风电共17.55GW、光伏共8.4GW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72%,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4.58%,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7.96%,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9.55%,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82%,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24.30%,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下降74.25%。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加快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示范项目,重点布局园区级万卡集群以上算力规模。到2027年,在阿坝、甘孜、凉山、雅安、攀枝花(以下简称“三州两市”)等区域,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论证研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内容涉及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情况、市场公平竞争情况、信息披露及报送情况以及其他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其中提到,重点关注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
4月30日,江苏分时电价新政颁布。靴子落地,一时让整个工商业储能圈躁动。最大争论在于,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计价基础从下游“到户电价”调整为上游“用户购电价”,尽管浮动比例提高,但峰谷/平谷价差缩小,进而削弱了工商业储能的套利空间。虽然有征求意见稿“打预防针”,但正式落地让“收回成命”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浙江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东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出,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5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8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30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46.4亿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4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4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情如下:
在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ESIE2025)上,固德威副总裁王英歌系统阐释企业战略,彰显新能源企业绿色转型的先锋力量。随着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逐年提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加速构建。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
光阴荏苒,时光如梭。2025年,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迎来十周年。(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赵克斌)2017年,甘肃成为全国首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之一;2024年,甘肃成为全国第四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今年4月底,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连续不间断结算运行整四年。回头看,把新能
2025年4月23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售电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自主注销的公告。售电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初始注册地为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该企业自愿申请注销售电业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文件要求,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1-3月代理购电预测电量、实际电量、预测偏差电量,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5年5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价格为:335.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5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山西辅助服务自2022年11月起,山西在公布代理购电价格表的同时会随附一张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价格表。此举延续至2025年5月,该部分补偿费用现已在系统运行费中的辅助服务费中体现。在电力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5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代理购电价格为399.05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2025年5月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居农损益价格: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文件,为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的协同要求,国网四川电力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5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4年10月-2025年5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5年5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河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省内代理购电交易申报方式更改通知。自本月起,电网公司代理购电交易申报方式发生改变,挂牌方由按月申报24时段量价更改为按天申报24时段量价,摘牌方由按月申报电量更改为按日申报电量,每日中标电量按照挂牌曲线进行出清,具体操作方式详情如下
4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代理购电用户及居民农业用电量和典型曲线,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5年3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224.01亿千瓦时(表1)。表1.3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结构统计表单位:亿千瓦时
2024年售电行业年度报告重磅发布!报告是由北极星售电网编制的售电行业分析报告,旨在全面分析过去一年的电力市场全面情况,报告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2024年电力市场发展成效,第二部分各省(区市)电力市场发展情况,第三部分电力市场趋势与展望,第四部分发电量、用电量及装机量,第五部分电力集团20
4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吉林电网代理购电户分时电价调整吉林省于1月份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其中市场化交易用户2月份开始执行,电网代理购电用户4月份开始执行。(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新政分时时段较上版政策有较大调整,且尖峰时段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下称“136号文”)。136号文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新
1136号文,依然与2024年保障性电量和电价衔接一致136号文的出台,将从多个维度深刻影响未来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其中创新地引入机制电价对未来新能源价格、发用双方的精细化管理都将产生重要影响。新文件打破了传统的绿电定价模式,受到较大影响的主要是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从首个发布136号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就拟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甘肃省试行丰枯季节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9〕1996号)、《关于核定天荒坪抽水蓄能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计价格〔2000〕1070号)、《关于桐柏、
4月末江苏发改委发布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其中执行用户范围、分时时段划分、峰谷浮动系数以及分时计价基数这四个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的要素均有调整。其中午间谷电和仅交易电价浮动这两点引发了行业内的热议。黄师傅借近4年的10份政策文件,梳理了江苏省分时电价政策的变迁。(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
5月7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对利用秸秆生产的生物质块、沼气等燃料、电力以及纤维板、刨花板等建材产品,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自打21年7月份事关到户分时电价的纲领性文件1093号文发布后,各地关于分时电价政策的修改频率也愈加频繁。这一方面反映出电力市场改革后,由市场供需所决定的价格信号在频繁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依靠行政规则来制定不同费率的方式难以匹配快速变化的市场价格。(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引导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通知》,西藏电网历经两次电价调整,已全面完成全区范围内同网同价。自5月1日起,西藏开始执行丰水期电价。详情如下:
5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山西辅助服务自2022年11月起,山西在公布代理购电价格表的同时会随附一张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价格表。此举延续至2025年5月,该部分补偿费用现已在系统运行费中的辅助服务费中体现。在电力现
据Eco-Business报道:在两年前的COP28气候大会上,各国签署了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部署增加三倍的承诺,这一宣布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和媒体关注。当时,在东南亚国家中,只有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没有做出这一承诺,而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则支持了这一协议。然而,该地区总体上并没有以科学家们所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8日,中国核电公告,公司控股在运的福建漳州核电站1号机组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未参与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电量(即计划上网电量),执行福建省煤电基准价0.3932元/千瓦时(含税)。为更好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电力保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核电机组满发多发。公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