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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9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进一步完善重庆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峰谷电价价差为4.2∶1,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2%,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原文如下: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在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千伏及以上且受电变压器容量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平段和谷段分别各8小时,具体如下:
(一)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其中,夏季7月、8月以及冬季12月、1月的12∶00—14∶00为尖峰时段。
(二)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
(三)低谷时段:00∶00—08∶00。
三、峰谷电价机制
(一)峰平谷电价。峰谷电价价差为4.2∶1,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2%,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代理购电用户平段电价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加上输配电价,市场化直接交易用户平段电价为市场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易电价加上输配电价。基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继续收取,但不参与峰谷电价浮动。
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前,参与市场交易的发、售、用电企业,应签订分时段、带量带价中长期交易合同,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4.2∶1。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二)平均分时电价。对已纳入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且暂不适宜错峰用电的普非工业用户,可自行申请选择执行平均分时电价,选定后1年内保持不变。平均分时电价按代理购电用户平段电价或市场化直接交易用户平段电价基础上加上每千瓦时0.03元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分时电价收入动态归集清算机制,电网企业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并做好与市场化交易的衔接工作。根据全市电力系统用电负荷变化以及分时电价盈亏情况等,适时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二)定期报送执行情况。密切跟踪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实际执行情况。电网企业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负荷曲线变化、系统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分时电价损益(含分行业分析)等有关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实施,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鼓励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重庆电网丰枯峰谷调峰电价办法》(渝价〔2000〕341号)制定的丰枯电价机制暂停执行。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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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次执行深谷时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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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执行3月27日,湖北发改委发布新政策---《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该政策于5月1日开始执行。相较于5月之前,湖北两充两放的策略有所变化,日间需要在平时段放电一次,而第二次充放电可以做到低谷时段充电,尖峰时段放电。具体时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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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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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6月26日表示,今夏电煤和发电用气总体有保障,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时段性紧张,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呈现“全网紧平衡”局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最高用电负荷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如果出现持续大范围极端高温天气,最高用电负荷可能增加到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6日鹰普(中国)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工程站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五路18号,项目拟在鹰普(中国)有限公司停车区域内新建规模为20MW/4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单元拟接入配电室10kV母线与系统并网。公告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4日,皖丰长能公司首个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预计7月底完成并网工作。项目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利用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建设空地,建设储能发电站。安装容量为1.1MW/2.365MWh用户侧储能系统,分5个点接入。项目采取一体化设计分布式储能柜并接的形式,并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浙江省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瑞安市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方案提到,主要对象是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含20、35、110、220千伏)并签订需求侧管理告知书的工业企业用户。瑞安市电力保供前置措施(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下同)执行期间,对工业企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4日,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显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15658251.76元,折合单价:1.541元/Wh。招标文件显示,健鼎电子厂区新增储能电站总装机容量5MW/10.16MWh,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中标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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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8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指导园区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变“零售”为“批发”。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分析和节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电价政策。支持园区和企业推进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1日,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启动40MW/80MWh天原工业储能项目储能系统招标,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61万元,折合单价0.908元/Wh。本项目为为40MW/80MWh的用户储能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0.5C充放模式。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装机容量80MWh及以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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