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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2021-12-15 13:55来源:山西省发改委关键词:电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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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0%。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代理购电新增线损损益、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代理购电偏差电费不参与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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