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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首炉燃料合同签订

2022-02-14 08:50来源:华能海南昌江核电关键词:昌江核电核电建设中国华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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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在华能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文宗,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马文军的见证下,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潘风国与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卓宇云签订了华能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首炉燃料一体化供货合同。该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落实集团间战略合作协议的最新举措,标志着华能集团与中核集团在核电领域实现了又一新的重大合作,为后续双方在核燃料领域的长期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根据合同约定,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将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供应首炉燃料组件及相关组件,为两台机组按期投产运行提供燃料保障。

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由华能集团控股建设,采用具有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华龙一号”融合版技术方案,作为我国“十四五”开工建设的第一个核电项目,以及海南省最大的电力工程投资项目,两台机组均已于2021年开工,计划于2026年底全部投入商业运行。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向海南省输送清洁电量18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标煤消耗5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00万吨,将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清洁的、安全的、高效的绿色能源支撑。

华能集团副总工程师张涛、集团办公室、核电事业部、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中核集团专项工程督查办、系统工程部、中国铀业、中国原子能等部门及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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