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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建立拟建“两高”项目审批前评估制度。拟建“两高”项目在核准、备案前,需对本地区能耗“双控”、高质量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估;在环评审批前,需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和能耗置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4.实行“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对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企业)全面实行“清单式+责任制”管理。坚持“以能定产、量能而行”的原则,因情施策,分类采取“整改一批、停建(缓建)一批、缩减(建设规模)一批、改造(提升能效)一批、终止一批、约束(用能预算指标)一批”等处置方式,推动“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推进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推动存量“两高”企业节能改造、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责任落实到位。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第二节 大力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加快退出钢铁、铁合金、电石、焦炭、石墨电极等行业限制类及以下产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全面清理取缔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第三节 培育壮大绿色产业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积极培育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产业增长引擎。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废气、废水、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以污染治理、节能改造、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制造作为重点方向,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装备制造、设施建设和运营、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系统高效运行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以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城镇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进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环境监测、产品认证、评估审计、咨询服务等为重点方向,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建设为主要内容,发展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产业;保护生态资源,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创新监管模式,发展生态环境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林草沙等绿色有机产业,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章 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第一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坚持节约优先,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降耗增效,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强化技术节能。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评估。制定节能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节能改造,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力争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鼓励第三方机构在高耗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加快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的回收利用;对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节能。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将能源管理体系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对标,发掘节能潜力,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强化以电为核心的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加大工业节能监察力度,完善常态化监察机制,强化监察结果应用,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等价值)比2020年降低20%以上,新创建绿色工厂50个、绿色设计产品20个。
第二节 强化能源领域节能
结合全区电力(热力)供应保障需求,因厂制宜、有序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工作,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原则上要应改尽改。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煤电机组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探索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热电联产改造,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到2025年,全区力争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3000万千瓦,其中2021—2023年完成1200万千瓦,2024—2025年力争完成1800万千瓦;力争对3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全区新建煤电机组平均设计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
第三节 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加快绿色建筑从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地区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在乌兰察布市试点开展绿色建材基地创建,支持锡林郭勒盟依托当地丰富的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资源打造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全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第四节 推动交通领域节能
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全面实施国Ⅵ汽车、国Ⅳ非道路机械排放标准,全面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和使用,以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提高清洁燃料车辆的占比。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大宗物资运输进一步向铁路转移。进一步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建设综合智能交通体系,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节能管理能力。扩大低能耗运输装备应用,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完善和落实节油、节气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科学增加和优化调整城区和城乡公交线路,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公路大宗物资运输量转向铁路比例达到5%左右,12个盟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城市主城区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65%。
第五节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推动各级公共机构有序开展照明、节水等老旧设备改造,重点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变频改造、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数据中心机房制冷系统节能改造,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完善政策举措和制度规定,引导各级公共机构绿色办公,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合理使用空调、电梯等耗能设备。加强会议室、机关餐厅、办公场所照明管理,充分采用自然光,严控白天开灯,大力推广高效照明光源,自治区本级单位率先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行动,重点推进教科文卫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2022年底前,推动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全部创建成节约型机关;2025年底前,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比2020年降低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降低5%。
第六节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
优化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布局,加强政策引导、科学配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新建数据中心须达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标准,PUE值(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技术、先进通风技术、余热利用技术、能耗管理系统等,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提升能效水平。优化数据中心用能结构,探索多元化能源供应模式,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分布式储能等技术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第七节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
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施设备和新型节能模式,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升级。扩大绿色商场创建范围,打造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和改造绿色仓储设施。完善绿色餐饮标准。加快构建废旧商品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发展数字化回收模式。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开展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引导企业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探索塑料用品减量化鼓励措施。
第五章 大力优化能源结构
第一节 推动新能源高比例发展
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推动新能源高比例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推动自治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重点打造包头、通辽、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重点在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毛乌素、巴丹吉林沙漠和浑善达克沙地推进大规模“光伏+生态治理”建设,鼓励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等地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进“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鼓励在工业园区、公路沿线服务区和边坡、医院、学校、新建楼宇等地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和就地消纳。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新增新能源发电量占全部新增发电量的60%以上,为实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大力提升电源灵活性,优化升级电网网架,建立灵活调度机制,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应改尽改”原则,积极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热电机组“热电解耦”运行,鼓励30万千瓦级以上纯凝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推进并网自备煤电机组全部参与系统调峰,并具有不低于20%机组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鼓励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加快升级区内骨干电网网架,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汇集、送出和消纳需要,构建蒙西和蒙东电网500千伏主干网;加快500千伏和220千伏电网向末端延伸,推进汇集大规模新能源的局域电网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化电力调度,提升大电网运行调度水平,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实施源网荷储工程。在包头、鄂尔多斯等负荷规模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在工业园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建设,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开展绿色供电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试点。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基于园区用能水平和负荷特性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激励园区自备电厂参与调峰,实现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6%以上,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激励性消纳权重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
第三节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以能源消费转型为导向,实施再电气化工程,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动终端燃煤清洁化替代,严控煤炭消费增长。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优化升级改造。实施再电气化工程,推进工商业领域电能替代,在包头稀土高新区、铝业园区和鄂尔多斯达拉特、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开展工业电能替代示范。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大力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工业余热集中供热;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减少取暖用煤需求。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环保要求较高区域,推广应用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采暖;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推进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建设,在蒙东地区加快探索高比例清洁能源电供暖示范。到2025年,新增电供暖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80%。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2025年底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现役6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推进“气化内蒙古”行动,依托跨省供气管网项目推进区内长输管道建设,推进旗县(市、区)供气支线、工业园区供气支线和大工业用户供气专线建设。到2025年,蒙西地区基本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气”、蒙东地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市市通气”。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应用。以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利用和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5%以下。
第六章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
第一节 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深化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源头管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按照“两个先进”(工艺技术装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标准)的要求全面提高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标准。以控制能耗强度为核心,强化新建高耗能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审查与自治区及所在盟市能耗强度约束性目标的衔接。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上突出能耗强度导向,研究建立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机制,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化,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合理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等弹性管理政策。对能耗“双控”形势严峻、能耗强度目标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实行新建高能耗强度项目节能审查缓批限批。健全完善区域能评制度,开展区域节能审查试点。严格项目节能验收管理。
第二节 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
完善自治区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围绕以能耗强度为核心,从以能耗总量平衡为主转向以能耗强度平衡为主,健全地区、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四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推动各盟市单位GDP能耗与自治区能耗强度目标平衡衔接,一、二、三产单位增加值能耗与全社会单位GDP能耗平衡衔接,规上工业重点用能企业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平衡衔接,“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与地区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平衡衔接。推动各地区依法依规通过节能改造、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汰劣上优、能耗等量减量置换、加强节能管理等方式腾出能耗指标、拓展用能空间,纳入本地区用能预算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支持重点项目新增用能需求。各盟市要突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建设、用能空间等情况,科学化、精细化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农牧业、现代服务业用能,充分保障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非“两高”行业用能,有效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的“两高”行业用能。研究建立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制度,制定地区、行业、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及标准,推动能耗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设置和分解方式
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设置,优化目标分解方式。自治区对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其中,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约束性指标。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耗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盟市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结合地区GDP增长目标,自行确定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能耗总量目标为预期性指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相应调整能耗总量目标。
第四节 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
优化完善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方式,实行“季度监测、半年研判、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加强对全区和各盟市能耗“双控”形势的季度监测和半年研判,充分考虑市场“淡旺季”、用能“峰谷季”等客观规律,有效增强监测预警的灵活性,加强对高预警等级地区的窗口指导。统筹考虑经济运行跨周期因素,优化能耗“双控”评价考核频次,建立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制度,科学运用评价考核结果。
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考核,提高能耗强度降低指标考核权重,未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的盟市考核结果确定为未完成等级。合理设置能耗总量控制指标考核权重,实行能耗总量控制弹性考核。对纳入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项目,其由国家和自治区承担的部分能耗在能耗“双控”考核中予以核减;对各盟市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研究设置化石能源消费控制考核指标。将各盟市能源要素高质量配置、深度挖掘节能潜力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各盟市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第七章 完善能耗“双控”配套政策
第一节 健全节能法规标准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节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健全自治区节能标准体系,提高并严格执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标准,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实施“两高”行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制定、修订一批“两高”行业自治区节能地方标准,发挥标准作用,倒逼“两高”行业能效提升。
第二节 完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促进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健全完善自治区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价格机制。严格执行能耗超限额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产能差别电价政策;根据能耗“双控”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研究调整扩大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执行范围、提高加价标准。调整完善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对自备电厂开征政策性交叉补贴。10千伏及以上高耗能行业用户均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倒逼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提升、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利用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基金等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方式,有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节能改造、综合能效提升、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重大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等节能重点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节能减排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执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政策工具。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等制度,完善绿色信贷统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三节 推行节能市场化机制
加强节能量指标区域统筹,鼓励各地区建立节能量指标有偿收储机制,统筹支持高质量重大项目建设。研究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推行节能量指标市场化交易。按照国家用能权交易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适时研究推进用能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探索建立跨盟市用能指标交易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培育大型综合性节能服务企业,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模式,支持园区、城镇节能服务整体打包、集中诊断、系统优化,落实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优惠。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效提升需求侧响应、用电节约管理能力。
第八章 加强能耗“双控”基础能力建设
第一节 完善能源计量和统计监测
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完善能源计量监管体系,健全能源计量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强化用能单位计量主体责任,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能源计量基础设施。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完善细化能源品种分类统计,健全建筑、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指标和方法体系,规范能源统计工作机制,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充实基层能源统计人员力量。
第二节 强化节能监察执法
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强化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加强督促整改。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合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快推进节能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节 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在全社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绿色低碳产品,引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作用,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开展节能自愿承诺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第九章 强化能耗“双控”责任落实
第一节 压实盟市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能耗“双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能耗“双控”摆在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位置,将能耗“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本地区能耗“双控”五年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标准、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政策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约束性目标任务。
强化监督考核。组织开展各盟市“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次的盟市予以通报表扬,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对未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的盟市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节 落实部门行业节能监管责任
自治区各重点用能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节能”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做好本领域、本行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引领倒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自治区统计局要切实做好能耗“双控”统计保障,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提供能耗“双控”相关统计数据。自治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开展能耗“双控”形势研判和重大问题会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
第三节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
重点用能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节能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主动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挖掘节能潜力。自觉接受属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确保完成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
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是必须严守的硬约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能耗“双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能耗“双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能耗“双控”的关系,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能耗“双控”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双控”约束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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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特斯拉全球最大充电站OasisSupercharger在美国加州投运,这也是特斯拉承诺已久的未来电动汽车充电站,配备光伏和离网电池储能。去年,特斯拉宣布启动了名为“Oasis”的充电站项目,拟建设一个配套光伏发电和电池储能系统的新型超级充电站,可在加利福尼亚州LostHills实现离网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浪潮中,构网技术终于迎来了真正的商业化时代。全球首个在高海拔、极低温、弱电网场景下成功应用的构网型储能电站——西藏改则30MW光伏+6MW/24MWh构网型储能项目,凭借华为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该项目不仅破解了高海拔、弱电网地区新能源并网的技术难题,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鼓励打造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建立大功率充电场站与配电网高效互动机制,因地制宜配建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到2027年底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时升级改造。鼓励打造智能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6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青海青投绿动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应用。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投资建设运营300兆瓦光伏发电和配套储能项目,在新能源领域政策、技术、资金、运营能力等方面加强优势互补、创新合
当地时间7月2日,随着K’sTOUR2025肯尼亚站活动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一场聚焦东非绿色能源未来的专业展示与深度交流圆满收官。此次活动汇聚百余位肯尼亚当地能源企业高管、行业专家、政府官员及媒体等相关合作伙伴,共同分享前沿行业洞察,聚焦东非绿色能源新机遇。创新产品矩阵,精准对接东非市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年以来,储能行业政策利好不断,企业上市融资动作明显加快,市场越来越热闹。近期有包括高特电子、麦田能源、亿纬锂能等多家储能企业申请IPO,又掀起了一波上市小高潮。欣旺达7月1日晚间,欣旺达公告,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
近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南院勘察设计的埃及单体最大储能项目——康翁波500兆瓦光伏扩建300兆瓦时储能项目投入商业运行,标志着埃及新能源发展迈入崭新阶段。项目位于埃及阿斯旺市康翁波地区,依托已建500兆瓦光伏电站扩建。储能电站容量150兆瓦/300兆瓦时,含72台电池舱、36台PCS一体机及智能控制系
2025年7月3日,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创维光伏公司董事长范瑞武,携手创维数字总裁兼创维储能董事长赫旋等,双方核心管理团队共同出席签约仪式。该战略合作的签署,标志着双方以强强联手之姿,正式开启光伏与储能深度融合的新纪元。深度合作!创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3日,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新疆华电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GW/4GWh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电池舱、变流升压系统采购公告,根据项目实际规模采购。公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单个项目容量不少于8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9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提升调节能力。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并网型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性调节潜力等方式,确保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有关责任。分析电源与
7月8日,以“融杭兴虞,智绘未来”为主题的2025上虞发展大会暨“杭州#x30FB;上虞周”主旨大会在杭州隆重召开。作为本次大会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浙江三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径科技”)与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正式签署“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系统研发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一期投资1.54亿元,标志
7月8日,池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池州海螺6MW24MWh储能系统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投标人负责6MW/24MWh储能系统、舱室内部电缆及接线,一二次舱及内部设备供货、站用变等设备供货,调试、试验试运行、同时负责所提供系统售后服务。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
全球绿色低碳浪潮下,中国绿色认证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2025—2030年中国绿色认证服务行业全景评估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2020—2024年中国绿色认证市场规模从28亿元激增至18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45.7%,远超全球平均水平,预计2030年将突破800亿元。本文将深入梳理南方电网公司绿色低碳评价认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6日,2025年甘肃省与中央企业融合发展恳谈会(以下简称“恳谈会”)在兰州举行。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强调,甘肃将与广大央企一道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表示,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暂不具备条件的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适时推动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6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青海青投绿动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应用。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投资建设运营300兆瓦光伏发电和配套储能项目,在新能源领域政策、技术、资金、运营能力等方面加强优势互补、创新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日,百川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铁江先生家属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江阴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郑铁江先生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郑铁江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
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2400多台发电机组,每台应何时开停、功率如何设定?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上每度电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作为“大脑”的南方总调,是如何进行决策以确保科学合理,既使用户购电成本最低,又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看似简单的问题,涉及的数学模型规模却超过百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包括修文县首融独立储能电站及虚拟电厂项目、贵安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建设项目等共3199个。详情如下: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共3199个)一、四化项目(2438个)(一)新型工业化(1429
6月的安徽阜南,麦子已经收割,低矮的麦茬反衬一旁的风力发电机更加高大。不远处的三峡能源阜南储能电站里,90套集装箱式的储能单元整齐排列。三峡能源阜南储能电站项目共规划三期,已投运的一期规模为30万千瓦/60万千瓦时,在地区新能源电量消纳和电网灵活调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新型储能的落地伴随新
7月9日,宁夏中卫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公示》。根据公示,经汇总梳理,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共4个,分别为沙坡头区靳家泉分散式风电项目(2019年度)、中化瑞泰中卫石墨沟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2022年度)、湖南水发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2M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自治区统一发布产品目录,分阶段拓展至新能源、稀土、冶金、化工、大数据、农牧等领域的重点产品,突出重点产品绿色电力消费认证,鼓励使用绿电替代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30年前,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7月9日,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公示。文件显示,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共4个,分别为沙坡头区靳家泉分散式风电项目(2019年度)、中化瑞泰中卫石墨沟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2022年度)、湖南水发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2MW分散式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4日,深圳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坪山区落实“双碳”战略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中试生产线,对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
文/本刊记者张越月特约撰稿陈昊南林熙熙黄子琪从出行到餐饮,从住房到医疗,过去几年中,各类共享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渗透至生活的诸多领域,提高了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创造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车网互动也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共享平台,它通过整合电动汽车和电网资源,实现了能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
7月9日,正泰智能电气(华南)科创产业园开工仪式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举行。基地总投资50亿元,占地面积约100亩,以“科创智造标杆”“绿质生态典范”“数智卓越运营”为核心定位,聚焦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通信与智算中心三大领域,全力打造“研发、制造、服务”一体化全产业链平台。该项目不仅是
在“531新政”重塑光伏产业格局、部分省份区划为“光伏红区”的背景下,探索光储融合新路径成为破局关键。固德威于江西德安打造的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成功并网运行,正是这局势下的全新之路!该项目不仅是国内首个专为重卡充电打造的风光储充一体化标杆,更在“新政后时代”为工业园区智慧零碳供用电树
7月2日-7月4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人才评价与教育培训中心、中小企业分会主办为期3天的“2025年电力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第一期高级研修班”在河北北戴河举办。本期研修班以“科技创新引领能源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汇聚国内电力行业精英智库资源,旨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能力。中电联人
7月8日,内蒙古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公示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5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二期)风力发电项目、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5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三期)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详情如下:兴安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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