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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运营管理办法

2022-03-09 09:53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充换电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充换电运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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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办法中明确,从事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5个条件:一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含分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二是建立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能对运营数据进行安全监测、采集和存储,运营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三是具备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质量保证能力,并建立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质量保证体系(附件1)。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用户监督。五是履行建设运营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职责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

原文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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