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2021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支债券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若发行人同时申请对绿色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贴息,或发行多支债券的,则贴息金额分别计算,但每年对单个发行人贴息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上年度已获贴息的绿色债券,可申请第二年度贴息。
详情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环办〔2019〕264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继续开展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债券贴息
(一)支持对象
1.省内非金融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项目位于省内的绿色债券,主要包括:
(1)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的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
(2)由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绿色公司债券;
(3)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2.上年度已获贴息的绿色债券,可申请第二年度贴息。
(二)贴息金额
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2021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支债券(以相对应的核准文件、无异议函或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若某支债券存在分期发行情形,则按照每期的年度利息支付金额确定贴息金额,但每年各期贴息金额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2.若发行人同时申请对绿色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贴息,或发行多支债券的,则贴息金额分别计算,但每年对单个发行人贴息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的绿色债券:(1)贴息申请表(附件1);(2)核准文件(复印件);(3)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或交易流通公告等发行结果证明(复印件);(4)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付息/兑付通知书以及利息支付的相关凭证(复印件);(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6)。
2.中国证监会核准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绿色公司债券:(1)贴息申请表;(2)核准文件或无异议函,以及募集说明书(复印件);(3)债券发行情况公告或挂牌公告等发行结果证明(复印件);(4)利息支付的相关凭证(复印件);(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贴息申请表;(2)接受注册通知书(复印件);(3)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公告等发行结果证明(复印件);(4)利息支付的相关凭证(复印件);(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留存1份。
二、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
(一)支持对象
省内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上市流程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如有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
(二)奖励金额
根据绿色产业企业所处的不同上市阶段分别予以奖励:
1.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3.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申请单位在上一年度满足两个及以上的上市阶段奖励情形的,应合并提交申请。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申请书(附件2);
3.申请单位所处上市阶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处于上市辅导阶段的申请单位需提供江苏证监局关于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
(2)处于中国证监会发行上市审核阶段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需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申请单位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的上市协议;
(4)境外成功上市的申请单位需提供境外交易所出具的同意发行股票上市的书面材料,英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留存1份。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
(一)支持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且保险标的位于省内的企业(单位)。承保公司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且营业场所位于省内,保险合同条款文本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正式文本。投保日期以环责险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金额
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单位)按不超过年度实缴保费的40%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3);
2.环责险保单、保险费发票以及保险费支付证明(复印件);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及加盖投保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环责险保单、保险费发票、保险费支付证明复印件由设区市、县(市)生态环境局核对与原件无异后,原件退回投保单位,复印件留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查。
四、绿色担保奖补
(一)支持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募投项目应位于省内)、我省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供担保的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担保日期以担保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奖补金额
1.绿色债券担保奖励。担保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增信的,每支债券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担保机构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2.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风险补偿。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业务,对出现代偿后实际损失金额的30%进行补偿,单支债券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绿色债券担保奖励:(1)资金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以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绿色债券担保奖励申请表(附件4);(4)发债担保合同以及收费发票记账联(复印件);(5)担保绿色债券的核准文件、无异议函或接受注册通知书(复印件);(6)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风险补偿:(1)资金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以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风险补偿申请表(附件5);(4)发债担保合同、收费发票记账联(复印件);(5)代偿通知书、履行代偿票据以及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等(复印件);(6)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留存1份。
五、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财政部门要抓紧向当地企业(单位)布置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申报工作,要求各申报单位真实、合规开展本次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省属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存在虚构或伪造数据、材料等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各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失信严重程度,限制其申报省级专项资金。
(二)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财政部门应对相关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于4月25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具体包括:绿色债券贴息汇总表(附件7)及有关申报材料、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汇总表(附件8)及有关申报材料、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附件9)、绿色担保奖补汇总表(附件10、11)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财政局的资金申请文件及各项汇总表,须正式行文提交省生态环境厅,抄送省财政厅,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xzx@jshb.gov.cn。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附件可以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下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 苗莉,电话:025-86266106,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吴朋生,电话:025-58527223,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省财政厅金融处 洪茂勋,联系电话:025-83633716)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鼓励中央企业根据绿色项目预期投资回收周期,发行中长期债券。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
中国银行日前在阿联酋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举行其全球首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债券上市摇铃仪式。本次上市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债券规模合计等值7.7亿美元,将用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合格绿色项目。该绿色债券由迪拜和卢森堡两家境外分行同步发行,期限均为3年。出席仪式的中国银行副行长张小东表
9月20日消息,据外媒报道,韩国电池制造商LG新能源在周二成功发行了10亿美元的全球绿色债券,这是该公司首次打入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债券是专门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业和项目提供资金的债券,其中包括化石燃料的替代品电池。LG新能源表示,这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包括4亿美元的三年期债券和6亿美元的五
可持续金融的投资逻辑已经悄悄完成了一次转身。就在上周,国内又有一笔“碳中和”挂钩贷款落地河北,由交通银行发放给华能(雄安)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与企业二氧化碳中和量等关键绩效指标直接挂钩。大概是从去年开始,这类与可持续发展指标挂钩的融资项目,在国内各大省市有如雨后春笋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9月14日,路博迈基金发布公告称,其旗下第三只产品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基金已于2023年9月11日获得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将于9月18日至12月18日发售。据了解,这只主动管理ESG债基是外商独资公募发行的第一只绿色基金产品。该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带有绿色标识的债券,即“贴标
9月7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成功发行3年期6亿美元境外绿色债券,该债券是首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欧洲项目的中资金融机构绿债,也是2023年以来欧洲地区单支规模最大的中资绿债,有力助力了中欧绿色金融合作。本次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伦敦中行在英国、法国和荷兰等国的标杆性绿色信贷项目,项目类
“虽然中国的绿色金融余额已居全球首位,但目前大量的资金都投入于‘纯绿’或接近‘纯绿’的行业,例如清洁能源、光伏发电等,火电、钢铁、交通运输等大量高碳行业需要向低碳转型的经济活动没有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在近日举办的2023年中国责任投资论坛(ChinaSIF)夏季峰会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近日宣布,首批符合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清单正式发布。这次共有193只债券入选,涵盖了多个领域的绿色项目,如电池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这些债券不仅符合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认可的72项经济活动,还满足了《共
为提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在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尤其是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中的作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于数月前组织相关机构成立了专家组(附件二),按照《共同分类目录》对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绿色债券进行贴标。近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枢纽建设,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10月29日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详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最近,针对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碳资产持有企业特点,盐城供电公司协同国网数科公司推出绿色电费金融业务,以更低的贴现利率引导企业参与使用,并实现“电费融资+支付销账”全流程线上化操作。据测算,若盐城全市电力交易用电企业参与绿色电费金融业务,预计可降低全市电力交易用电企业年度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旨在通过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意见明确,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
9月10日,民生银行湖北咸宁支行举行了乔迁开业暨咸宁首家“碳中和支行”授牌仪式。该家“碳中和支行”的成立,得到了湖北碳交中心的专业指导和资源支持。光大证券债务融资总部副总经理鲁菲,湖北碳交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何昌福,湖北同惠投资咸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民生银行武汉分行领导出席了授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健全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集聚,努力实现全省绿色贷款
四川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10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四川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方案》提出,到2026年,基本建成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实际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体系,全省绿色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持续提升,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为了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7月9日印发《关于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融资机制推进美丽福州建设的若干措施》,在项目生成、项目融资、项目实施、推进机制等四个方面给予15项措施支持。详情如下:关于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融资机制推进美丽福州建设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围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制造、环境治理、绿色低碳产业、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金融产品研究,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积极助力实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金融助力绿色低碳转型试点方案》,力争用1-3年时间,在政策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产品服务体系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推出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打造一批质量
近日,福建省多部门发布关于福建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25%,全省绿色上市公司数量稳步提升;初步建成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于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易机制,基本建立转型金融标
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不断加速,光伏产业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牧业、渔业等深度融合,催生了诸多“光伏+”的创新应用,牧光互补正是这一过程的代表性模式。该模式通过优化布局与空间利用,将光伏发电与畜牧业结合,在促进牧草生长的同时助力生态修复,实现了经济与生态双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9月20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德阳建设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目标到2027年,美丽德阳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公园城市空间格局初步构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历史文化名城特征更加彰显,现代环境治理
8月7日,陕西临潼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据项目备案信息显示,该项目通过对三里河(凤渭路到马坊村段)和临河(文化路到陇海铁路段)共计约2600米河道治理、河堤修复和岸线绿化提升,达到对周边生态环境、土地及关联产业价值的提升,从而提高产业增值收益。最终建
7月29日,孝感市“两湖”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湖北澴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据悉,湖北澴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孝感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招标文件显示,本次EOD项目包括4个子项目,分别为“两湖”生态环境综合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合作商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中建八局成为该项目的投资合作商,公示如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孝感市“两湖”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据了解,目前该项目已成功入选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本次EOD项目包括4个子项目,分别为“两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两湖”生态文旅康体项目、新奥莱产业园(一期)休闲娱乐项目、生态农业及首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林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JTCG【2024】0030(招标文件编号:JTCG【2024】0030)二、项目名称:海林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合作商竞争性磋商,招标人为肇庆市高晟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如下:
6月26日,山东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县老湖镇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722.0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沿街环境修复提升工程4个子工程,其中配套管网工程铺设DN300~DN600重力流污水
项目概况:黑龙江省海林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现场领取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TCG【2024】00302、项目名称:海林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6月18日,江西省交投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行揭牌仪式。省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兼法,省交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丁光明,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余彤和省交通厅二级巡视员王继东出席仪式并为交投新能源集团揭牌。受省交投集团党委委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柏殿出席并讲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