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相关部署,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监标技发〔202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相关部署,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详见《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
二、申报条件
试点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
(二)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三)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
(四)申报主体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五)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可参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应当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标准应用实践方法、实践成效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配图说明。
(二)标准应用试点的标准范围参见《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其中重点试点标准参见《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附件3)。
(三)每个企业只可单独或者联合申报一个项目,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行文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并将加盖地方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效公章的《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邮寄至应用试点工作支撑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
(六)推荐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好、标准应用成效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联系人及电话: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苏静茹 010-82262645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樊 烨 010-68205630
支撑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何宏宏 010-64102797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附件:
1. 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2. 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3. 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
4. 项目推荐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3日
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加速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专项等项目中标准化成果的应用转化,发挥标准对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围绕《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提出的标准重点方向,拟分阶段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
一、试点目标
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到2024年,遴选出200个以上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
“标准群”是指以至少1项国家标准为核心、配套使用若干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的标准集合。一个“标准群”中标准数量不宜少于5项、不宜超过20项。“标准群”中的相关国家标准可参考但不限于《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附件3)中列出的标准。
二、试点内容
申报主体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
(一)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围绕产线、车间、工厂中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间集成、互联互通、安全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数字化车间 通用技术要求》(GB/T 37393-2019)、《智能工厂通用技术要求》(GB/T 41255-2022)、《智能制造 对象标识要求》(GB/T 37695-2019)、《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规范》(GB/T 26335-2010)、《工业物联网仪表互操作协议》(GB/T 33899-2017)、《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等。
(二)新模式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及计划项目如:《智能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通用要求》(20182042-T-339)、《智能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需求交互要求》(20182035-T-339)、《智能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生产要求》(20182038-T-339)、《智能制造 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20182039-T-339)、《网络化制造环境中业务互操作协议与模型》(GB/T 30095-2013)等。
(三)新技术应用类。围绕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云、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应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智能制造 机器视觉在线检测系统 通用要求》(GB/T 40659-2021)、《信息技术工业云 参考模型》(GB/T 37700-2019)、《信息技术 工业云服务 能力通用要求》(GB/T 37724-2019)等。
(四)供应链协同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供应链管理业务参考模型》(GB/T 25103-2010)等。
三、试点考核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期满后组织考核验收。考核要求如下:
(一)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应提供关于“标准群”的应用情况材料。以联合体形式申报时,“标准群”的应用情况应全部在牵头单位实现。
(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应提出国家、行业标准的修订建议,以及在试点过程中形成新的标准立项建议。
(三)围绕“标准群”形成标准应用实施指南或解决方案,如:工具、软件、平台、装备或技术文件等。
(四)面对中小企业和同行业及时推广标准应用试点成功经验。
(五)围绕“标准群”形成应用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向社会公布考核验收通过的试点项目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顶层规划,推进试点项目的下达、检查和考核验收。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组织申报、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对于公布的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在参与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申报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强化协同推进。鼓励试点单位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标准化技术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快形成一批标准化成果。试点项目先进成果适合制修订为国家或国际标准的,予以优先支持。
(四)加大宣传推广。建立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案例库,对于考核优秀项目编制成果案例集,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鼓励试点单位边试点、边总结,将标准应用的成功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行业内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宣贯推广。
附件3. 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
6月13日,第十七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以下简称“SNEC2024”)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隆重开幕,AIMS科大智联以“光储行业一体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为主题,携多个创新解决方案精彩亮相,全景展示围绕光储全产业链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以及标杆案例。AIMS科大智联聚焦光储行业智能化
6月13日,SNEC第十七届(2024)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隆重举行。特锐德“智能制造+集成服务”业务携全新产品及新一代数字化全场景一站式解决方案亮相SNEC,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集成生态系统,为源网荷储全场景用户赋能新能源产业发展贡献力量!技术创新引
6月4日,山东德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高效双面光伏组件工业智能制造项目备案证明发布,文件显示,该项目占地220亩,总建筑面积21.95万平方米,新上生产线10条采用N型光伏生产工艺,建成后年产12GW光伏组件。据悉,项目投建方山东德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2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31日,宜宾三江新区与法国达索系统正式签约,在宜宾三江新区建设动力电池仿真及智能制造创新中心。此次签约的项目总投资10亿元,一期投资2亿元。项目拟建设智能制造体验展示、研发设计公共创新、按需工程服务、工业仿真验证、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和科创孵化、产品培育六大平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22日,广东省开平市三埠氢能装备智能制造和创新应用示范基地第一批项目举行集中动工活动。开平市三埠氢能装备智能制造和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8亿元,规划占地约12000亩,聚焦液氢、液氦“储运加用”全链条高端先进装备研发制造和应用服务,按照“北部制造、中部配套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豪森智能5月2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已进行了长期的研发工作,并且已经储备了固态电池模组PACK段以及电芯段工艺装备的相关技术,具备相关产线的智能制造能力,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市场机会。具体情况敬请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1全方面规划和实施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高等级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实现提质增效2国内输配电设备制造业中首家荣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四级认证,取得了智能制造领域的“大满贯”3持续投入改进,让制造中的各个环节升级为新型工业化的超级场景近期从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得到消息——工信部所属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伊金霍洛发布消息,5月13日,鄂尔多斯50GWh锂离子储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在蒙苏经济开发区动工建设。据悉,该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采用全球顶尖工艺、技术和设备,使用风光绿电替代网电,全过程零碳生产安全性能高、生命周期长、度电成本低的锂离子电池,集成制造动力系统和储能系
4月30日,由汉星能源开发的霍山嘉远智能制造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6.1MW第一批次6.3MW成功并网。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提高发电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本项目的成功并网,为汉星能源光伏项目再树典型案例,也为汉星能源市场再添成果。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9日,杭州余政工出【2023】26号地块储能电池管理系统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项目占地总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包括生态产业园区、智能化生产空间、科技研发中心等为一体的智能型工业园区。该项目建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2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3〕83号),现将拟入选的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将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2023年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不少于70个具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相关部署,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地方推荐、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遴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工信部发布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中央财政经费支持的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项目(以下简称专项)。组建专项专家咨询委,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支撑机构;制定专项项目管理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指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5号国务院令,公布《稀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稀土是现代工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和关键战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系统谋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提出到2026年,我国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上报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审查,2024年拟支持67个试点县(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
2024年6月25日,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动力电池原料制备、设计、生产、报废拆解、综合利用等环节全链条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京召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座谈。重点金属原料生产、动力电池生产、汽车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为加快工业领域氢能规模化应用,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近期在北京、吉林长春组织开展氢能产业发展调研座谈,工业领域氢能制取和应用有关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参加。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近期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与会代表围绕
6月20日,工信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公示,其中先进节能环保装备有节水与水处理装备、大气污染治理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核心系统和关键零部件四大类,具体包含振动膜高效浓缩与分离装备、高盐废水处理装备、有机废液超临界水氧化装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充分体现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成果,支撑优化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体系,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修订形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我局会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组织开展了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第二年、第二批第二年和第三批第一年绩效评价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1日,工信部印发《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围绕固态电池、电动汽车换电、车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前瞻研究相应标准子体系,支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开展动力电池耐久性、规格尺寸、回收利用等标准制定,以及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一代动力电
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