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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施方案
工业经济的平稳增长对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意义重大,工业稳则经济稳。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发改产业〔2022〕273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22〕3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财政税费政策支持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月)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落实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
5.2022年至2024年扩大“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落实省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6.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7.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8.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9.落实好国家及省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照规定发放稳岗返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0.加大产业链“链主”企业奖补,积极争取省级技术改造、数字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对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除享受省级进档奖励外,市级分别补助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的,除享受省级配套率奖励外,市级按照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1.落实好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等优惠政策。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展创新活动、购买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助,科技创新券对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新券资金由省、市财政按1:1配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2.加大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落实好制造业、电力燃气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全面落实金融信贷政策
13.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持续推进LPR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完善贷款定价机制。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责任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保监分局)
14.强化体系化普惠型融资担保服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银担合作。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完善融资担保补偿补贴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15.推动银行机构完善制造业信贷投放考核权重设置,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信贷资源向制造业倾斜。引导大型银行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定期梳理稳增长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做好银企对接服务。(责任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
16.积极运用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强化与征信、担保对接,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力度。(责任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大同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17.提升续贷转贷比重,提高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效率,落实无还本续贷、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政策,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大同银保监分局、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
18.2022年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
19.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积极争取国家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适时开展银企融资需求对接会。(责任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0.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人行大同中心支行)
21.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名单+信息档案”共享机制。支持银行业机构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大同银保监分局、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
22.推进大同“信易贷”平台建设,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水、电、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归集形成大数据,支持银行对企业精准“画像”和信用贷款发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信易贷”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信用贷款规模和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同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三、推进工业产品保供稳价
23.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省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行业企业范围,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24.加快推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立足全国能源需求,合理控制总量,紧抓国家、省推动晋北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机遇,在确保煤炭供应安全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加快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手续办理,积极布局先进产能接续项目。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5.扎实推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主动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稳妥推进山西晋北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山西晋北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2021-2035年)》编制,抢抓政策机遇,以发展洁净煤技术为抓手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转型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26.做好电煤协调保障,协调督促热电企业落实电煤长期协议,确保热电企业平稳运行。鼓励煤电企业增加采暖期电煤储备。协调重点工业企业用煤保障,根据企业需求,协调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对接合作,保障企业用煤需求,促进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7.密切监测煤炭、铁矿石、钢铁、化肥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态势和价格走势,深入研判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的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8.加强大宗商品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大宗商品领域举报线索,从快核实,依法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9.加大对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发力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的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依法履行核准程序。(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0.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积极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推进钢铁企业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提升企业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四、充分挖掘投资与消费潜力
31.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好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积极参与山西风电装备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发挥现有光伏产业优势,推动风电装备、光伏产业链项目落地。支持重点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32.全面梳理煤电机组能耗,积极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有序开展超临界改造。积极布局高参数、大容量先进煤电机组。(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33.加快推动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前期各项工作,加大力度推动大同-怀来交流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国网大同供电公司)
34.出台《大同市重点行业能耗双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按照“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的原则,推动电力、煤炭、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改造行动。聚焦国家和省节能降碳重点领域,推动企业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重大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5.加快推动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对照国家、省层面制造业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6.按照省实施的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双百”攻坚行动计划,推动一批产业基础再制造项目加快实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7.按照“传统产业内涵集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的发展方向,坚持“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链”式思维,坚定不移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集中力量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建设煤炭、电力产业1个千亿级,装备制造、现代医药2个300到500亿级,新能源、大数据、文化旅游3个百亿级,新材料、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现代物流4个准百亿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1+9”千百亿级产业集群格局。积极争取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5%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8.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持续完善梯次培育体系,2022年新培育认定23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9.持续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大力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优先服务保障开发区建设提质升级。每季度举办一次“三个一批”活动,及时跟踪调度重点项目,推动一批制造业领域省级重点工程尽快投产达效。强化经济产出,层层分解压实任务,努力提高开发区亩产水平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比重,确保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0.积极布局5G、数据中心、光纤、物联网、北斗系统、遥感、量子通信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融入“东数西算”工程,全力争取国家枢纽节点落地大同,建设国家算力网络山西枢纽节点大同数据中心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
41.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积极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2.按照省支持鼓励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加强宣传和培训,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3.持续巩固提升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坚决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坚决禁止新增产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支持钢铁企业改造升级,重点发展特钢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44.严格执行国家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5.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与延长产业链条为重点,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培育碳基新材料产业基地,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路径,加快煤化工行业高端多元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6.加快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业大型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服务,引导和助推现代物流、金融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47.加大“首台套”应用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制度对项目的支持,同时落实好省技改资金对获批国家支持项目给予补助资金1:1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8.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保险补偿制度对项目的支持,落实对符合山西省保险补偿要求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9.支持企业利用RCEP等国际规则,用好关税减让、原产地证等政策,扩大优势和有竞争力产品出口。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普惠金融和信用融资,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贸易和共享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大同海关)
50.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的保障力度。创新产品组合,强化全产品联动,优化客户服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责任单位:大同银保监分局)
51.落实好国家、省稳外贸相关政策,按照省外贸发展支持措施,大力支持我市外贸发展,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宣传指导,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2.印发中央外经贸资金申报指南,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单,争取省级对企业国际物流费用的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3.按照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积极争取中欧班列资金补助,引导企业扩大出口。大力组织出口物资货源,争取扩大中欧中亚班列开行数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大同铁建投公司)
54.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大同市外商投资指南》《大同市外资招商项目册》,引导更多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重大外资项目给予土地、环保、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便利外资企业高管及其家属来华,推动项目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外事办)
55.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支持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扩大优质工业产品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56.积极推动质量强市行动,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建立完善质量追溯机制,鼓励企业开展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57.推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在标准化领域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8.积极组织一批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擦亮本土企业招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打造大同制造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五、完善资源要素和环境政策
59.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加大出让力度,2022年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比重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0.认真落实《山西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办法(试行)》,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1.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推动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2022年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着力解决工业企业用工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6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求,力争完成“十四五”规划期内考核能耗强度目标。落实好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科学核算相关数据,在“十四五”考核时相应予以扣减。(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63.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能耗双控工作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争取我市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目录,并加快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64.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动态管理,免除或减少A级、B级和重大民生保障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限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5.对能源产业、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用地手续等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
六、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与政策保障
66.做好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监测,定期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67.深入开展“一月一入企,全年大服务”活动,围绕促进企业提质升级、实施企业精准服务、遴选树立龙头标杆三大任务,践行“我为企业办实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68.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贯彻“三无”“三可”要求,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优质服务,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研究“五有套餐”配套办法,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69.落实省“市场主体建设年”工作安排,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加大帮扶力度,全年规上工业企业确保净增75户、力争净增110户,总数达52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70.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突发疫情情况下保障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可能带来的人员返程受限、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风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对企业在重要节假日开复工情况的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
7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相关政策逐级传达,设立政策解读专线电话和网络信箱,指导企业便捷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72.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协调机制,负责政策跟踪落地、政策效果评估、政策研究储备、解决重大事项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
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定工业增长摆在当前工作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有利于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举措,千方百计推进助企纾困,多措并举稳住市场预期,全力以赴保障工业平稳运行,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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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深圳市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库第一批公示名单,共20个。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库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根据《深圳市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的通知》等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成功发放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0.6亿元,支持西藏银行向那曲市比如县50MW光伏储能项目投放资金1亿元,该项目带动的年度碳减排量为2.1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记者了解到,“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后,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积极安排部署,强化政策传导,及时印发《西藏地
3月2日国华投资(氢能公司)宁夏分公司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项目永利制氢厂可再生氢供给量突破100吨关口,作为国内首个全部采用1GBT制氢电源的制氢厂,在氢能规模化生产和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据测算,100吨可再生氢所实现的减碳排量,相当于种植超6万棵成年树木。国华投资(氢能公司)永利制氢厂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双碳”目标的背景下,高耗能行业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减排压力。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等行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碳减排的主战场。高耗能企业对待碳减排的态度、进展、技术难点是当前的行业关注的重点,而碳交易市场则成为高耗能行业跃跃欲试的主战
为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尝试建立碳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减排。加拿大安大略省也曾雄心勃勃地启动了碳交易市场——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设定排放上限,允许交易碳配额和碳信用,从而激励减排和低碳技术投资。但不久后,安大略省又突然取消了其碳交易计划,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的经
2月7日,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在增值税政策方面的适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发布的“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以下简称“执行口径”)中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魏青山表示,自2023年绿证全覆盖新政实施以来,绿证成为我国唯一被认可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证明,前段时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进一
·与添唯认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展其作为认证服务合作伙伴·将针对电工行业碳足迹领域共创不同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双方将基于SmartECX,提供包括碳盘查、碳减排与碳认证等多种碳中和服务西门子今天与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唯认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从全流程构建企业碳中
近日,吉林分公司“吉林省华能基本能源联合研究院科学家工作室”获吉林省科技厅批准建设,是吉林省能源领域首个科学家工作室。工作室聘请中国工程院岳光溪院士作为首席科学家,以清华大学耿华教授等11名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研发团队,在清洁燃烧与低碳高效发电、燃煤碳减排与多种污染物协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13日宣布,已于2024年实现碳中和。香港交易所在新闻稿中表示,截至2024年底,香港交易所全球约99%的办公地点及设施已采用可再生能源电力。通过直接采购绿色电力或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有效地降低了来自电力的碳足迹。此外,香港交易所通过旗下国际碳市场平台,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到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据中国石油网消息,截至3月10日,独山子石化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塔里木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二期的全厂地上管网完成率88%,混凝土浇筑完成率71%。这个项目利用副产氢气生产合成氨,对推动工业领域氢能应用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近年来,独山子石化公司加快推进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环节利用清洁低碳
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这是继2022年《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出台后的又一重磅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文件,将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炼化行业是氢能生产和消纳的重要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大量的清洁低
近日,南方能源大数据中心与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顺利投产,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基本建成“3+1+X”架构的绿色节能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南方能源大数据中心位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贵州(贵安)枢纽,首期规划建成两栋机楼及一栋运检楼,承载约2000架10千瓦机柜,定位南方电网公司双活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双碳”战略目标下,我国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为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国家能源局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总结2024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2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任务,3月7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湖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能源监管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财政部制定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2025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文件提出,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宣传推介国管局评选的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
2024能源成绩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3%;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300万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新培育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商业航天、北斗应用、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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