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四川: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

2022-05-10 11:43来源:四川省发改委关键词:电价电力用户四川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全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1号)。

《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托育机构凭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向所属水电气经营企业办理;托育机构未单独计量需加装独立计量装置的,计量装置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及水电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主动服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查看更多>电力用户查看更多>四川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