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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蓝碳研究合作平台 《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

2022-05-26 10:46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关键词:海上风电蓝碳海洋碳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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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强调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行动方案》,提出,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推进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法依规开展氢能源产业应用示范试点,推进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示范推广。

《行动方案》 对发展海洋碳汇提出要求,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研究,搭建蓝碳研究合作平台。

全文如下:

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落实承担的国家战略使命,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当好青岛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奋力打造青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示范引领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1〕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经济实力争创一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实现经济增长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和内需拉动,推进新动能壮大成势,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打造一流产业集群。到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制造业、海洋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40%,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二)改革开放争创一流。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探索,在解决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在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测中位居前列。放大国际海港枢纽功能,从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全面拓展,建设面向日韩、链接“一带一路”的开放门户,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列。到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进出口总额达到3200亿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7亿美元左右,世界500强企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累计设立380家企业。

(三)美好生活争创一流。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大民生格局深化构建。深化公园城市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蓝绿相依、山海城相融的一流生态基底更加稳固,绿色低碳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到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年累计21万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4.5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达到53%,森林覆盖率超过23.09%。

(四)城市治理争创一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合理把握开发节奏,高质量高标准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数字化转型更有成效,开放透明、公平规范、活力迸发的现代经济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加快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到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常住人口超过22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4%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6万吨。

二、提升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

(一)建设古镇口海洋科学城。加快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建设吸气式发动机关键部件热物理试验装置,规划建设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创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持续集聚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快建设中科青岛科教园、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国际校区,支持争创一流学科,深化科教产城融合发展。支持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科院航空技术研究院、中船海洋装备研究院、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等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深度参与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市级财政给予奖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重点围绕海洋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引领技术,市级统筹资金给予支持。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赋予团队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和科研自主权。支持设立以产业技术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院。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市场化、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引导支持转制类科研院所向科技研发服务集团发展。发挥好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作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深度链接企业技术需求,加快前沿科技成果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转化落地。依托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青岛)赋能中心,加快推动前沿技术应用场景开放。争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多元创新主体。建立初创企业发现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依法通过企业研发资助和后补贴、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等方式,扩大各类科技型企业规模,到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推进关键线路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达到3家以上,“瞪羚”企业达到30家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8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5家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局、青岛证监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加快“海创汇”西海岸科创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山东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探索建设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推动行业龙头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研发中心向集研发实验室、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为一体的开放创新中心升级,赋能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科技企业。到2024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达到30家左右。(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健全“人才+项目+资本”招引机制,清单式引进军地人才、海洋人才、网络人才等高精尖紧缺人才及团队,推进冰鉴人才产业互联网、哈工程水下智能装备研究院等高端产才融合项目。优化外国高端人才引进与服务,逐步放开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落实外籍人才居留许可、国家外国高端人才R签证申请确认函快速审批通道。支持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创新创业。发挥高校育才引才作用,筹建青岛中德工业大学。到2024年,人才总量达到90万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外办、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创新生态体系。推进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到2024年,培育技术经纪人100人以上。加强应用场景建设,打造一批贴近市场需要的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转化基地。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重点领域精准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试点,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件。提升青岛自贸片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能力,推进青岛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设。支持青岛科创母基金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区属企业、社会资本联合设立海洋科创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支持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和高端科技产业化项目。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市级引导基金按照规定予以配资。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金,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REITs)。开展“投(保)贷”“人才贷”“创新贷”“高企贷”“孵化贷”等金融产品创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区

(七)培育三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及新型显示产业。推动芯恩12英寸晶圆量产,富士康半导体高端封测、宸芯科技芯片等产能提升,开工建设富士康电子元器件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构建涵盖设计、制造、封测、材料、设备的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建成投产京东方物联网移动显示端口器件生产基地、青岛光电显示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推进中南高科光电产业园等建设进度,落地偏光片、柔性线路板等20余家配套企业及关联项目,实现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化发展。到2024年,集成电路及新型显示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实施生物医药产业扩增计划,加快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明月海藻海洋特医食谷、海华生物制药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开发以海洋新型酶类、酶制剂为代表的海洋生物制品,发展壳聚糖、透明质酸和胶原蛋白以及海洋生物医用材料。到2024年,力争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航空航天产业。依托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青岛创新示范中心、青岛高空试验基地、欧比特卫星大数据产业基地,推进中信海直通航产业、华路航天科技、国电高科天启卫星物联网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发展轻型航空发动机、多用途无人机、新一代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新材料,打造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产业链。到2024年,航空航天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四大产业集群。海洋装备产业集群。深化青岛西海岸新区与船舶海工骨干企业战略合作,推动船舶海工企业升级,开工建设潍柴海洋装备制造中心、中瑞威飞海洋装备配套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发展高技术船舶、深水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和深远海养殖、海上风电等新型海工装备。到2024年,海洋装备产业集群规模达到300亿元。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实施龙头企业倍增计划,突破4K/8K超高清电视核心芯片、音视频处理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启动建设海尔热水器超级工厂、新西兰斐雪派克智能家电新增生产线、福伦智能家电配套产业园等项目,打造行业领先的智能家居产业生态。到2024年,智能家电产业集群规模超过1000亿元。高端化工及新材料产业集群。调整黄岛石化区及周边区域功能规划,加快推进董家口经济区省级化工园区扩区,推进贝卡尔特新型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发展高端石化产业,壮大绿色高性能橡胶、特种钢材等新材料产业。到2024年,高端化工及新材料产业集群规模达到150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引进建设新能源整车项目,推进美锦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零部件生产等关键配套项目建设,差异化发展中高端、新型专用车。突破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开展特定场景示范应用。到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规模达到45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六大服务产业。吸引大型交易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海外保税仓,大力开展国际中转集拼、集装箱捎带等业务,提升发展航运物流业。依托山东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青岛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面向全球提供轻质循环油、棉花、橡胶、纸浆等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围绕港口和制造业,大力发展会计、法律、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业。依托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加快完善影视创意、制作、发行、交易等环节,拓展数字文化产业,打造电影全产业链体系,创建国家电影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完善青岛世博城配套功能,加强与国际国内行业协会合作,引进培育一批品牌展会。深化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建设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建设一批医养健康产业园区。到2024年,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布“未来城市”“工业赋能”“美好生活”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加速布局跨境电商、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业态。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引导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旅游、金融、商贸、文创等产业创新发展,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设唐岛湾总部经济集聚区。推动交通港航政务管理服务机构向唐岛湾集聚,加强与青岛自贸片区协调联动,围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海洋经济、先进制造、碳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影视文化等领域,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面向央企、跨国公司、民营500强、省内大企业,引进综合性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推进商务楼宇升级改造和管理服务提升,构建最具竞争力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设董家口经济区。依托省级化工园区,加快推进金能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海湾化学烯烃新材料产业链、国橡中心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谋划布局LNG综合利用,丰富石化原料链头产业,拉长化工产业链条。推进沐官岛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发电、美锦新能源等项目建设,探索工业副氢提纯和综合利用,形成氢能“制—储—运—用”完整产业链。集聚提升临港产业与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到2024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设中德生态园。发挥中德“国际客厅”作用,深化与德国工商会、中国德国商会等商协会合作,提高资源嫁接能力,重点推进对德项目建设和招引,打造德资企业集聚园区。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超高清视频、智能装备制造和机器人制造等全产业链,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数字科技与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到2024年,力争引进世界500强项目3个,行业领军企业30个,工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链接

(十四)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先行先试。在国际物流通道、投资贸易便利化、海关监管模式等方面深化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承接好发展所需的省市两级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中日韩消费专区建设,在西海岸保税物流中心(B型)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日韩商品消费体验区,建成运营日韩服贸港。搭建大宗商品航运物流与采购基地、数字商协会、国际海员中心、国际船供中心等平台。推进航空物流超级货站,到2024年,货物处理量突破5万吨。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模式试点,建设数据要素流动和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扩大保税维修再制造新业态规模。支持市级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投资自贸片区重大产业项目。到2024年,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5%左右,跨境电商等新消费模式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左右。(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海关、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依托青岛港增加海运航线,与日韩等境外港口多港联动,畅通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争取青岛港成为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离境港,制定转口贸易发展政策措施,拓展海运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金融保险、船舶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推动港口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型升级。到2024年,集装箱直达航线增至200条以上,集装箱中转规模突破500万标箱。支持青岛港在沿黄流域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内陆港,争取青岛港黄河流域省外货源量增长50%。争取国家支持董家口港区开发建设,加快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华能码头二期、大唐码头二期、LNG三期等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青岛海关、市税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设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积极推动连片开发,完成一期道路配套工程。突出发展节能环保、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挥产业运营平台作用。完善提升日本国际客厅功能,开展高层次中日商贸、会展、科技、人文合作交流。争取市域统筹,实现示范区10.68平方公里土地规模全覆盖。到2024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家以上,日资项目30个以上,累计利用外资超过5亿美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完善进口贸易创新体制机制,做优做强进口原油保税仓储中心等进口促进平台,规划建设山东进口葡萄酒交易批发中心,加快日用消费品进口全链条、全要素发展。争取增加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做大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推动高水平CNAS认证实验室建设。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到2024年,货物贸易进口规模超过1900亿元,服务贸易进口规模达到37亿美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建设青岛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董家口铁路物流基地、青岛港生产仓储区、董家口铁路专用线、中外运董家口综合物流服务功能区、青岛保税港区国际冷链物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港口、铁路、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与生产制造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优化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生产物流集成服务。发挥山东海洋冷链总部、国际生鲜冷链交易中心引领作用,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建设深远海开发战略综合保障基地。统筹前湾港区、董家口港区和海西湾造修船基地等陆海资源,以及海外合作港口、经贸园区、产业园区等,构建靠前保障、远海协同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核心海洋产业发展,提升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装备制造与维修、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气象预报预警、海洋数据分析应用等保障支撑能力。深化与骨干企业战略合作,建设青岛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建设深远海科考船后勤服务基地,提升海底探测、深海采矿等重大装备保障能力,完善综合后勤保障体系。(市海洋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集聚国际组织(机构)和国际展会(赛事)。大力引进国际机构、国际会议及行业组织,加强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机构联系合作,推动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相关国际平台或机构。高水平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东亚海洋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等重大会展活动,提升青岛国际啤酒节、青岛影视博览会等节会国际知名度,积极发展线上会展、数字会展新模式,到2024年,累计举办国际性展览、会议突破100个,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会展项目累计5个以上。(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海洋发展局、市外办、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建设海内外重要投资平台。争取国家支持开展跨境投融资先行先试。依托青岛自贸片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提升参与全球资产配置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青岛自贸片区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为跨国商品和服务贸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金融服务。加快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建设,吸引集聚QDLP和QFLP基金。鼓励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畅通企业境外上市发债渠道路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借鉴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措施,推动技术创新、软件、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强与日韩等在医养健康、文化、体育、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合作,对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直接申请登记。支持青岛自贸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建设体制机制创新试验田

(二十三)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对标深圳、浦东新区、海南自贸港等先进地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探索组建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全面推广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举措。系统化改革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深化“一站式”办理制度。探索开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市场主体、办事个体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量化评估。(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深化经济功能区改革。明确各经济功能区主导产业,促进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完善经济功能区主导产业链及落地项目考核。健全青岛西海岸新区与各经济功能区融合发展协调对接机制,完善“功能区吹哨、新区部门报到”机制。健全经济功能区与镇(街道)协作配合机制,厘清人、财、物管理责任,推动经济功能区与镇(街道)信息互通、要素共享、平台共用。完善“管委会+公司”的管理体制,提升平台公司运营能力和水平。经济功能区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该产业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探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公民财产权。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高国家商标窗口服务效能,打造与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开展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争取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实施新经济审慎包容监管执法。探索将新技术新产品以前置审批为主转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建立“试点容错”扶持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向青岛西海岸新区返还,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立基础数据库。推广普及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刷脸办事,提高城市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开放和共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互联互通”。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加快推进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推进信用监管改革。充分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和分级分类标准,推动信用奖惩措施应用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及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加强海关AEO(经认证经营者)企业认证,促进信用管理与国际规则相衔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修改、废止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竞争政策的指导意见。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专项梳理,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抓紧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制定并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深化用地用海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采取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适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给。完善“标准地”项目遴选模式,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经济密度。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行动,3年整治重点片区低效用地6000亩。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完成处置当年年初批而未供土地量的50%。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在全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用地规模给予倾斜,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使用国家计划。依法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推动海域立体综合利用,提高各类海洋产业集约节约用海标准和控制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规范收益分配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重要市政公用设施覆盖中心镇,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统筹布局基本公共教育设施资源,推动市属基础教育名校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办学,到2024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3所。深化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鼓励市属公办优质高中向青岛西海岸新区开放招生,进一步加大驻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属公办优质高中招生力度。探索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转型发展的有效形式,巩固“双减”成果。对纳入免费开放范围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市级财政每年给予一定补助。建成对外经贸大学青岛国际校区、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双元工程学院等。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加强企业人才需求、人才流动、薪资条件等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产业链、人才链精准耦合。优化创业环境,建设青岛自贸片区留学生科创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到2024年,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陆海统筹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十四)探索公园城市建设路径。推动“公园+”建设,强化公园与城市的全面开放、融合、提质。以公园为基底注入体育、文化、旅游等多元功能,优化完善城区绿道,逐步推动公园绿地全面免费开放。在产业区、商务区、居住区倡导一体化城市设计,完善生活配套。聚焦道路设施、建筑立面、景观灯光等全要素进行优化,强化社区服务设施与绿化环境的有机融合,满足15分钟社区生活圈日常休闲需求。加强村庄设计,建设一批兼具优质生态本底、乡土文化特色与休闲服务功能的乡村公园。到2024年,改建山头公园14个,新建口袋公园16个,建设绿道112.7公里。(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创建国家美丽海湾。在棋子湾、琅琊台湾等海湾开展入湾河道综合整治,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海洋污染防治,严格海水养殖空间与容量管控,加强船舶与港口污染控制,加大海上倾倒区管控力度,强化岸滩和海洋漂浮垃圾常态化监管。严格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管理,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唐岛湾、灵山湾等重点岸线景观优化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海事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法依规开展氢能源产业应用示范试点,推进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示范推广。加快节能减碳技术推广利用,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推进低碳绿色产业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促进绿色消费。深入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研究,搭建蓝碳研究合作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健全耕地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还湿、退围还滩还海成果。严格实施海域使用分类管制,加强围填海管控。控制近岸捕捞强度,严格实行休渔制度。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加强对生物多样性有关工作的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具有青岛西海岸新区特色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依法探索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湾长制、田长制。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改革,依法依规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实施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实行差别化监管。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财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城区

(三十九)加强规划统领与约束。建立规划统筹协调机制,持续深化“多规合一”试点成果,构建陆海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陆海空间资源。严守24.6万亩工业用地规模底线,严控开发强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产业区块保护等控制边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有、自然岸线保有等约束指标,注重规划留白留绿,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董家口港、泊里、琅琊协同发展,完善集疏运交通体系。推动国际经济合作区、红石崖协同发展,加快建设桥头堡国际商务区,布局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产业。推动交通商务区与铁山、珠海协同发展,加快铁山工业园智能化转型。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张家楼、藏马协同发展,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王台、辛安协同发展,加快发展新型显示、智慧家电、高端化工等产业。在灵山湾、唐岛湾等区域发展影视文化、科技金融、信息服务等新业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打造时代特色城市风貌。加强对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指导约束,注重人性化、艺术化设计,打造富有地区特色的建筑群。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推进旧工业园区改造。到2024年,完成改造115个项目、总面积240万平方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青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铁路,争取建设董家口—沂水货运专线,争取利用国铁富余运力适时开通日照—董家口—胶东机场的市域班列。建设胶州湾第二隧道,加快推进地铁6号线二期2022年开工、地铁13号线二期北段2023年通车运营。加快推进明董高速、董梁高速、沈海高速改扩建、G228丹东线(嘉陵江路西延)改线等建设。强化青岛西站枢纽功能,争取增开部分始发终到列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铁办、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建设董家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储备基地和石油交割库,推进中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三期)建设,形成多气源联通的高压输气环网。新建黄岛观龙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黄岛江山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寨里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华能董家口热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等建设。构建青岛西海岸新区东西部“一张网”供热系统。积极开发新能源,推广分布式能源供应体系。统筹全市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推进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实施官路水库工程及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等项目,争取增加指标外客水引调量,进一步拓展青岛西海岸新区多元化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快沿海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水质安全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四)建设新型智慧城区。超前布局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中国电信青岛云基地、中国联通山东青岛西海岸数据中心、AI开放创新平台等项目建设。建设城市云脑,强化城市数据响应、汇集和实时分析能力。以社会民生领域智慧平台建设为重点,建设“云上城市”,推动城市运行数字化、智能化。到2024年,实现每万人拥有5G基站19.4个,城市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五)建设韧性城区。以危化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陆交通、渔业船舶等为重点,建立精准化行业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省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加强石化行业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综合提升铁路、公路、水路和通信保障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救援直升机起降点,完善航空应急体系。科学布局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创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实现要素融合、数据互联、信息共享。建设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平安新区”。探索“德育银行”“时间银行”“红色物业”社区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强化街道、社区治理服务功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公共服务均衡优质供给,构建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四十七)集聚适配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全面放开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加大外来人口集聚力度,完善教育、医疗、医保、就业等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探索公共资源围绕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规模进行配置。支持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市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或场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口管理机制,提升与现代化国际青岛西海岸新区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能力。(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八)创新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国家产教融合试点,推广中德“双元制”试点经验、现代学徒制,构建贯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及以上层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快中德职教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举办山东(青岛)中德产教融合发展论坛,创建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区。(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九)探索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实施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医疗保障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创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推动医保电子凭证、青岛健康码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方位应用,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创新优质卫生资源供给机制。对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建成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引进国内外名校名院合作办医。到2024年,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4张。(市卫生健康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一)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实行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到2024年,城乡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二)探索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以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为导向的TOD开发模式,提高在公交站点周边地区和新市民、引进人才较为集中的各类就业中心周边地块公共住房供给。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采取人才住房租售、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等方式,提供梯度化住房支持。到2024年,新建公租房3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25万套、人才住房1.5万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统筹指导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发开放和规划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体制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青岛西海岸新区积极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要全面强化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改革试点先行先试、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建设。青岛自贸片区实现的地方税收增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分享部分全部返还给该区。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青岛西海岸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对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产业项目土地、能耗、煤耗、产能等指标实行全市统筹,争取纳入全省统筹,给予重点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导激励。建立行动方案监测评估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督导调度和年度评估。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闯、大胆试,注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提拔使用勇于攻坚、善于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智慧,积极参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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