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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出现转机

2022-06-02 09:02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赵紫原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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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了近20年的区域电力市场在新一轮电改中再次扬帆。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设定了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时间线”:2022年6月底前,省间现货交易启动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编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目标日期将至,3个区域电力市场进展如何?

区域电力市场的探索由来已久。早在2002年,电改“5号文”就提出“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在“5号文”精神的指引下,2004年,我国区域电力市场从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华东区域电力市场正式起步。但不久,这两个区域电力市场就折戟沉沙,业内常用“艰难但是正确”来形容步履维艰的区域电力市场。

每逢出现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形,区域电力市场的名字便会被频频提起。时隔20年后,今年1月28日两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再次重提区域电力市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此外,国家能源局也将区域电力市场列入了《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和《2022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上述两个文件指出,“稳步推进国家、省(区、市)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制定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今年1月批复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要求南网3月底上报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上报,正在编制交易规则,6月底之前可按计划试运行。”

“京津冀区域电力市场正在建设中。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方案也已经开会研究、征求意见,基本搭建完成,但是仍有难点尚待突破。”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

据悉,这3个区域电力市场,可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能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以服务京津冀协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南方区域经济圈发展。

以消纳非水可再生能源为例,其波动性、间歇性都较强,需要消耗大量的辅助服务,同时需要系统具备很强的调节能力。“能提供这些调节能力的基本是火电机组,相对区域电力市场,省级电力市场调节能力较弱。区域电力市场具有效率优势,是业内的普遍共识。”上述业内人士坦言。

既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又能助力所属区域经济发展,探索又近20年,为何我国区域电力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各省政府基本具有电力系统的运行权、规划权和大部分价格管理权限。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势必要打破省间壁垒,原有利益格局也会有所调整,推行难度较大。“现在即使国家已经有了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的明确导向,各方还是会经常纠结要不要建,妨碍了区域市场的推进进程。按照经济学规律,市场范围越大,优化效果越好,但实施起来却有很多现实考量。区域电力市场如果没有国家具体措施的支持,破冰启动恐怕仍是困难重重。”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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