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储能技术综合政策正文

山西:到2023年力争10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部开工

2022-06-16 11:08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计划指出,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加快推进垣曲、浑源2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列入国家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10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今年开工2个以上、今明两年开工7个以上,力争10个全部开工,完成“以十保七”目标。

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原文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2〕14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 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此件有删减)

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按照省委、省

政府工作部署,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工作中尽可能争取更好结果,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作出山西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财税政策措施(9 条)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已出台的 6 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2.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退税减税并加大帮扶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规定期限内,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天使投资人,按投资额 70%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转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即享”。

3.尽快完成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抓紧完成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再组织推送一批成熟度较高的专项债项目。依法合规为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在已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提前储备并支持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取消反担保要求,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指导省再担保集团争取国家融担基金更多股权投资,担保业务合作规模2022年底力争扩大至300亿元。在担保费率统一降至 1%以下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下降至 0.5%。

5.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本级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安排省级技改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对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推广、两化融合及信息化、产业链锻长补短等领域重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贴息、补助支持,对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实行重点企业落户奖补。在技术改造资金(新动能专项资金)下单列产业链培育专项,设立产业链培育专项资金,专项支持10条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培育、链条企业招引、本地配套提升、核心项目牵引、共性技术推广、产品锻长补短、产业集聚集约等7大领域。对“链主”企业按照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进行分级奖励。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的本地配套率,按照年度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空间集聚集约程度高的“链主”企业所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6.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覆盖范围。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占预算总额比例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公开招标标准以下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按照高位区间数额执行,对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的中小企业,以合理叠加各采购支持政策后的具体幅度作为价格评审优惠比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设立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线上服务专区,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减免政府采购保证金,引导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会计记账等财务管理服务。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

7.拓展社保费缓缴政策时限范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 2022年12月31日。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8.加大稳岗支持力度。采取“免申即享”发放模式实施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 60%提高至 90%,对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 30%提高至 50%。今年已按 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各级经办机构按照最新规定比例及时补发到位,确保应发尽发、应享尽享。所在地属于今年确认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且受疫情严重影响无法全员到岗、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均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持续实施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阶梯奖补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9.延续升级自主减税政策。将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次下调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 年底。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限扣减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我省契税执行法定最低税率。顶格下调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依法扩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适用范围。

二、金融政策措施(4 条)

10.鼓励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11.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资金支持。引导银行机构优先向货运物流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

旅游、养老等困难行业和疫情防控保供企业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指导银行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商业汇票承兑期缩短至6个月。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指导金融机构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批量担保业务,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12.健全股权投资体系。设立首期规模 3—5 亿元的省级天使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参照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培育壮大风投创投市场主体。支持国有股权投资机构适当放宽返投比例,吸引优质基金管理人来晋创业。设立省级推进企业上市倍增投资基金,加快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机制,提高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效率。

13.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力度。积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水利、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发专属金融产品。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积极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建设和优化各级综合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银企“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效率。

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措施(11 条)

14.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中部引黄等大水网扫尾、县域配套小水网建设。积极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争取国家资金、政策倾斜支持。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主动对接国家部委,争取相关工程尽快立项批复。持续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15.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铁路方面,加快集大原高铁、雄忻高铁等项目建设,推进太原铁路枢纽客运西环线、太绥高铁、长邯聊高铁等项目建设,推进山西综改示范区合成生物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高平市西部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加快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建设。公路方面,年内建成隰吉、朔神和运三高速连接线等项目,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内主干路网互联互通,打造国道108、208、307一级公路通道走廊,推动“十四五”规划内46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应开尽开、能开快开。农村路网方面,实施农村公路路网延伸、提档升级、旅游公路建设提速等工程,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建成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2500公里。机场方面,加快太原武宿机场三期改扩建和朔州机场、运城机场飞行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推进晋城机场前期,加快推进芮城等 4 个通用机场建设。

16.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国家第一批200万千瓦风光基地和晋北采煤沉陷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做好我省五大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逐年明确项目清单,确保今年投运1000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加快推进垣曲、浑源2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列入国家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10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今年开工2个以上、今明两年开工7个以上,力争10个全部开工,完成“以十保七”目标。加快外送电通道建设,开展已纳规的大同-怀来特高压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具备核准开工条件,再抓紧谋划一批抽水蓄能项目并力争纳入国家规划。推进“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改接工程,加快推进500千伏输电线路配套电源改接工程。

17.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尽快开工建设一批集中供热和分布式取暖等工程项目。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高排放企业实施超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实施石太高铁沿线(山西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沧榆高速沿线(山西段)、杨兴河等生态廊道建设,构筑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安全屏障。启动汾河水质稳定达优工程,对浍河等重要支流开展全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带保温设施的人工潜流湿地建设,率先在汾河等入黄支流实施。推动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动晋城、吕梁、晋中等市加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支持太原、长治等地开工建设一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重点工程。

18.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部署各类地下管线布局和规模,重点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布局和建设干、支线管廊。制定相应的强制入廊管理办法和收费政策,解决入廊难和入廊后运行管理维护问题。用好中央基建资金支持,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管道更新改造,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

19.加快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路网体系,积极推进G2003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青银二广高速太原联络线、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国道108线太原和忻州过境段、太忻大道等公路项目。加快推进五台山机场扩容改造升级等工程。重点推进滹沱河供水工程。加快5G基站、光纤、骨干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0.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常态化机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我省纳入国家“十四五” 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道路、桥梁、停车场、消防、环保、中小型水利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制定公布我省鼓励公共资源特许经营事项目录指引,支持各市创新特许经营模式,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已建成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允许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单独建设运营。

21.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好《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山西综改示范区率先建设成为平台经济集聚区,在网络货运、灵活用工、商贸流通、大宗商品交易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龙头平台企业。发挥平台经济稳就业作用,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发票开具、收费标准、订单分成、抽成比例,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支持人工智能(山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2.大力促进居民消费回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促进餐饮、零售、酒店、影剧院、网吧、景区等各类消费场景正常经营,组织实施“山西人游山西”活动。重点围绕家电、家居、零售等领域,发放政府数字消费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型储能查看更多>抽水蓄能查看更多>新能源汽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