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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中提出加快奉新、洪屏二期、永新、遂川、铅山等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等储能调峰项目以及光伏、氢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50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网建设,推动南昌-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年内开工。
开展好“大宗商品消费季”活动,抢抓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行动等政策机遇,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原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府发〔2022〕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部署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特提出以下若干措施。
一、惠企纾困再加力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办理速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2.全力支持市县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对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原由市县财政负担部分,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给予疫情较重地区困难补助,促进县区平稳运行,兜牢“三保”底线。(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加强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贸企业融资项目库,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实行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分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稳定增长。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4.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完善融资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贷手续,加快放贷速度。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断贷。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5.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各金融机构要科学制定年度普惠小微专项信贷计划,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丰富小微企业特色化金融产品,依托核心企业,优化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便利小微企业融资。全面推广“工信通”融资产品,追加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规模扩大至6亿元,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多低利率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监管局)
6.进一步放大融资担保效能。增加省融资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安排担保费和风险补偿金补助,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对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取“白名单”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积极开展银政保担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优化保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合作业务流程,助力小微企业融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
7.延长社保费缓缴期限、扩大缓缴范围。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8.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9.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已出台的国有房屋减免房租政策2022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划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的区域,享受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政策。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严禁层层克扣,减租政策必须全部传导至实际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与承租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减免房租,共渡难关。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0.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各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6-9月份共4个月应缴水电气费用的30%予以补贴,省财政对市县补贴给予30%补助。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2.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不见面开标”,2022年“不见面开标”占比提高到70%以上,降低企业参与交易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3.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整治力度。组织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于2022年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4.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兑现窗口功能,上线运行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惠企通”,推动各项惠企政策与企业精准匹配、自动推送,实现政策找人,符合条件的做到“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对各设区市兑现情况,在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实行一周一通报。(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稳定就业再加力
15.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鼓励企业在疫情影响期间开展职工培训。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6.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用人单位和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开展百场万人校园招聘,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对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长1年偿还。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资金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17.全力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统计监测,2022年12月底前,利用现有数据以及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基本摸清农村劳动力总量结构、分布流向、从事工种、求职意愿等情况。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按月开展农民工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监测对象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市县落实省政府支持农民工等就业创业系列政策的新增支出,省财政给予30%补助。省内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工业园区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18.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涉及其他群体的,适当予以免除,免除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9.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保障提标提补工作,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对市县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按30%予以补助。(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项目建设再加速
20.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抢抓国家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机遇,提前实施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开工宁都梅江灌区、柘林湖水库供水工程及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总目标,全面完成166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推动鄱阳湖水利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实现质的突破,力争年内开工。(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1.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开工昌九高铁、瑞梅铁路、长赣铁路、温武吉铁路、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段改扩建、南昌至樟树高速改扩建二期、萍乡绕城高速、赣江龙头山枢纽二线船闸、赣江新干枢纽至南昌航道整治工程、九江港彭泽港区泽诚公用码头工程等,做到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加快论证和开工建设一批综合交通枢纽的集疏运道路和重要港口铁路专运线。推进赣粤、赣浙运河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再新增完成一批新改建农村公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2.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能源项目。推动信丰电厂、丰城电厂三期、新余电厂二期等项目建成投运,力争神华九江电厂二期、上高电厂、上饶电厂等项目年内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加快奉新、洪屏二期、永新、遂川、铅山等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等储能调峰项目以及光伏、氢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50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网建设,推动南昌-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年内开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3.加快推进一批市政、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开工一批城市交通、防涝排洪、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教育、养老、托育、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对纳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地市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省财政按每张床位给予1万元定额补助。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五河一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4.加快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专项债项目实际支出进度情况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及时预警惩戒,确保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抢抓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机遇,推动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5.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加大“险资入赣”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优势,强化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盘活一批存量规模大、收益好、潜力大的基础设施资产,做到盘活存量和改扩建统筹考虑、有机结合,开辟扩大有效投资的新路径。(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一把手”招商,市、县(区)和开发区加大“走出去”招商力度,抢抓机遇,精锐尽出,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洽谈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全年引进“5020”项目18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7.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强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深入介入机制,全面做好用地、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用电、用水、用气、用工以及防疫物资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消费回补再加速
28.加快商贸消费复苏。在全面落实已有促消费回补政策的基础上,抢抓复商复市、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有利时机,鼓励设区市因地制宜发放低门槛、广覆盖的消费券,推动住宿餐饮、数字消费、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消费回暖,省财政按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9.加快文旅消费复苏。启动实施疫后文旅消费促进行动,加快文旅市场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落实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客货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暂行办法,按规定对“引客入赣”的航空运输企业或包机(包舱)人予以奖励,鼓励各地对“引客入赣”“江西人游江西”进行奖补,省级统筹现有资金对“引客入赣”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进行奖励。鼓励各地各景区实行门票优惠。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质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加大文旅人才培养,对全省导游员、讲解员、酒店大堂经理、民宿经营者等文旅人才进行全面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0.稳定增加大宗消费。开展好“大宗商品消费季”活动,抢抓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行动等政策机遇,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1.支持引进承接全国性展会。各地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在原有会展支持政策基础上,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额外补贴50万元,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0万元,单个展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给予引进单位单个展会招揽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2.着力打造线下高品质商贸消费平台。改造提升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等实体消费市场平台,深入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提升,重点推进9条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推动洪城大市场、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南康家具城等商品市场整合生产、销售、物流资源,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消费空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3.激发电商平台促进消费潜力。落实国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对平台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在线娱乐、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加快发展,创新直播带货、拼购团购、社群电商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保通保畅再巩固
34.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南昌、赣州等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提升枢纽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鼓励对水运物流企业予以适当补贴。推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全省城乡冷链骨干网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进行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5.加大对民航、铁路等行业纾困支持力度。对江西航空公司使用民航应急贷款部分给予不超过12个月贴息。对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地方负担30%部分,转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对省铁航集团铁路运营亏损,省财政通过对铁路建设贷款余额适当贴息的方式予以补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36.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充分发挥产业链链长制作用,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存在问题和堵点,“一链一策”制定解决方案。加大原材料、元器件、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力度,协调解决缺芯、缺柜、缺舱等问题。鼓励企业与原材料、能源供应商等签订长期合约,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一批产融对接、人才对接、技术对接,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联动。支持地方和龙头企业对钢铁、水泥等建材及化肥等农资,采取集中采购方式降低成本。(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7.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力度和频次。充分发挥惠企稳岗保运行周监测调度机制作用,强化企业用电、税收、货运、用工等指标监测调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加以解决。对一周不用电、一月不开票的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准确帮扶,提出针对性举措,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发展安全再巩固
38.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强“一对一”窗口指导,因城施策加快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各项要求,保持房地产信贷投放平稳有序,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9.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全面落实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根据市场形势及时精准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农资农技供应保障,抓好农产品生产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主要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不脱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供销联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0.强化能源保供稳价。指导省内发电企业加强与现有合作重点煤炭企业及潜在合作对象深度对接,通过股份合作、共建项目等多种方式增加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量,提高合同兑现率。多措并举推动天然气量足价稳,跟踪推进2022年已签合同的履约落实,全力争取上游供气企业支持,督促城燃企业抓准时机签订天然气购销长期合同,加快推进国家管网联通供气项目建设,力争尽早开网供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疫情防控再精准
41.保障人员自由有序流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优化跨区流动防控举措,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之间人员(含学生)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不得赋“灰码”“黄码”,不得实行隔离管控,只需落实扫码、测温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流动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西监管局、南昌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2.持续畅通交通网络。坚决落实保通保畅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优化公路服务保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通行效率。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除由设区市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设立的外,其他各类防疫检查点一律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只需落实扫码、测温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有本土疫情县(市、区)的货车司乘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以及正常体温的予以放行,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措施;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3.推动公共场所全面开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全面取消对复商复市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全面有序开放各类景区景点、餐饮酒店、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稳住经济大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靠前发力、适当加力,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落地生效。各部门要迅速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政策使用范围、享受条件和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将派出专项督导组对各地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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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15日,安徽亳州市经信局印发《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其中提出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发挥顶峰作用,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在迎峰度夏期间(不含新能源配建改造和新能源租赁容量的),依据上网放电量享受最高0.2元/千瓦时支持。在独立新型储能市场化机制建立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公开征求《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部分条款修改意见。文件提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深度调峰调用时,电储能与燃煤火电机组同台竞争,相同报价时优先调用电储能。电储能调峰交易费用计算参照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储能充电时段暂不参与市场分
“双碳”目标下,作为应对缺电和消纳的重要手段,国内虚拟电厂呈现井喷式发展,各类支持政策加速落地,市场主体日趋多元,众多玩家纷纷涌入赛道,盈利模式不断成熟,千亿级市场蓝海日渐显现,我国虚拟电厂已逐步实现从邀约型向市场型转型。在此背景下,本文从“识道、辨势、优术”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全球海拔最高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又一重大项目——道孚抽水蓄能电站于日前开工建设。道孚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场址海拔4300米,总装机容量210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29.94亿千瓦时。它是四川省装机规模最大的抽水蓄能项目,也是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文件提出,现将聚合商国能山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国能山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点)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7日山东淄博博山区三泉山储能调峰电站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公告如下:博山区三泉山储能调峰电站项目(一期)招标公告NJCY2024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博山区三泉山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已由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1-370304-89-05-163326,招标人为山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1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提出,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应加强与国家电网和西北分部沟通协调,积极做好省间余缺调剂和相互支援工作。发电企业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料储
为确保国家抽水蓄能规划有效落实,加快云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云南能源监管办持续监管发力,有效推动继富民抽水蓄能电站之后省内第二个百万千瓦级大型抽水蓄能项目—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顺利完成核准批复,云南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再创新篇。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是纳入国家抽水
3月28日,国家能源集团举行2024年首批(四省区)重点项目开工大会,宣布总投资4000亿元的80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宣布开工并讲话,党组副书记王敏主持大会,集团领导傅振邦、杨鹏、冯来法、徐新福出席会议,冯树臣介绍本次集中开工项目总体情况。刘国跃代表集团党组,向
3月26日,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3号机组一次启动成功,机组投产发电按下加速键。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是新疆地区首座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内首个采用EPC模式的抽水蓄能项目,也是东方电机首个高海拔地区抽水蓄能项目。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规划安装4台套单机容量300兆瓦抽水蓄能机组,全部4台机组由东
3月27日上午,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揭牌成立。《中国能源报》记者获悉,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3月27日上午在长沙揭牌成立。据悉,湖南能源集团以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注册资本300亿元,定位为湖南省综合性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省级平台和全
日前,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变速机组科研推进会在四川德阳顺利召开。会议围绕变速发电电动机和水泵水轮机关键技术研究两大科研专题完成情况展开进一步审议,对可变速发电电动机组电气系统方案设计、绝缘系统研究等九项变速发电电动机课题与水泵水轮机性能研究等三项水泵水轮机课题展开充分深入研讨,对
3月24日,历经400多天连续奋战,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通风兼安全洞开挖顺利到达地下厂房位置,实现全段贯通。通风兼安全洞是电站建设前期控制性工程,全长1475.59m,其全段贯通将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标志着电站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胜利。为确保工程施工有序推进,项目公司始终坚持安全
3月19日凌晨4点,伴随着最后一声炮响,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通风兼安全洞顺利贯通。3个小时后,随着天边冉冉升起的朝阳,上水库2#引水隧洞握住了通风兼安全洞传递的接力棒顺利进洞施工,与1#施工支洞形成引水隧洞双向施工局面,为年内引水隧洞上平洞全面贯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过去一年,云阳建全抽水
3月25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焰章在南昌拜会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双方就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座谈交流。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夏文勇;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徐鹏程参加座谈。尹弘代表省委、省政府
近日,水电八局承建的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最后一台机组(4号机)一次性开机成功,标志着电站进入全面投产发电倒计时。为确保4号机组顺利开机,项目部全面组织协调,严格过程监督管控,多次召开机组开机前专题会;优化各类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4号机组首次开机后运行稳定,各部位振动、摆度情况良
一年之计春为早,千里征程志为先。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紧紧围绕“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努力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市场开发火力全开,在抽水蓄能、风电、水电等领域中标签约不断。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成功中标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引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
日前,广东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首条排风竖井顺利贯通,这是我国首个硬岩区4m大直径400m级深竖井采用反井钻机全断面掘进技术的工程。抽水蓄能电站排风竖井从地面与地下厂房连通,是电站施工、运行期的主要排风通道,传统开挖方式为“1.4m反井+人工钻爆”扩挖,作业环境复杂艰苦、施工安全隐患大、
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能源部(DOE)宣布,为亚利桑那、肯塔基、内华达、宾夕法尼亚和西弗吉尼亚等州的5个项目提供高达4.75亿美元资金,以加快在现有和老矿山土地上的清洁能源部署。DOE在媒体声明中称,这笔可能来自《两党基础设施法案》的资金将资助美国当地推动的一些项目,包括从太阳能、微电网、抽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明确提出加大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布局、加密设置,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持续提升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原文如下: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2024年,交通运输部将以习
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3.25千伏安。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充电桩乡镇全覆盖。原文如下:中共安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优化车辆能源结构。推进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出租车“油换电”。出台实施国IV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
北极星储能网从爱企查获悉,浙江安瑞哲储能有限公司于日前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鼓励绿色电力消费。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
3月8日,福建省发布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4〕5号),其中指出,在输配电网基础好的大型村镇、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地区,规划布局充电网络。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方案明确,到2025年,构建城市面状、
3月11日,中国充电联盟发布2024年2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其中,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对比情况,2024年1-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53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02.5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1.9,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
近日,广西柳州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加快推进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优必选机器人超级智慧工厂等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提升机器人、智能电网等专业园区功能,积极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同时,加快推动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发展壮大,推动“源网荷储”示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3年山西晋城市新建公共充电桩1785个,超额完成全年新建1200个充电桩的年度目标。据了解,目前,该市接入省级监管平台的充电桩数量为3974个,累计充电量1438.78万千瓦时,累计碳减排1.43万吨,累计节油量863.27万升,总功率16.74万千瓦。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9日下午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中
2月23日,中国充电联盟公布2024年1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6.5万台,同比上升31.1%。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5.6万台,同比上升36.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20.8万台,同比上升29.6%。截止2024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86.1万台,同比增加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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