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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推行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到场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在“平安中国”、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文明城市等考核中的权重,建立量级匹配的考核制度,真正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过程全监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协作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完善监管链条,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全链条、可追溯的管理机制。
(二)依法压实道路交通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层层压实道路交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产品质量、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强化车辆生产改装、车辆检验检测、驾驶人培训、道路建设养护、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企业、客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卸企业、客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管理方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落实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新模式、新业态法规制度与监管体系,落实网约车、共享汽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外卖快递等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完善城乡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等规模城市的交通安全精细化风险治理协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化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机融合,将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单位。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作、跟踪督查、常态考核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实施、规范运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并融合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资源,通过“两站两员”、“农村公路专管员”、“乡村农机两员”、警保邮合作加强农村管理力量。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强化农忙时节、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农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强化中小学校车安全保障,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标本兼治解决“黑校车”问题。
(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
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建设,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公开,推动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加大对失信交通运输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教育、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探索构建道路交通安全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分级标准,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及修复程序,通过行政与市场手段,推动采取保险费率浮动、行业监管、市场准入等措施实施,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依法治理能力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体系。
全面贯彻依法治理要求,推动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研究制修订配套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机动车辆生产法律法规,强化车辆安全源头监管。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制修订道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标准。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法律规范、技术标准之间良好衔接。鼓励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完善地方法规规章,细化执法标准,解决非机动车管理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二)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与执法效能。
健全完善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深化执法教育训练,强化领导干部、实战单位常态化学法用法,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健全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固化执法管理机制,实现对源头管理、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等环节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监管。加强路面执法力度,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执法效能评价体系,从制度、机制、措施、效果等方面科学设置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工作成效。推进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最大程度实现执法的社会效果。健全完善执法保障体系,强化执法权益保障,强化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三)提升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能力。
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研判、常态治理机制,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等易扰乱交通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假牌假证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执法,依法严查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推动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治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联合执法效能。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界视频监控、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作用,加强长距离跨省大件运输监督管理。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监管执法合力。充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运行数据,加强执法监管和处罚。认真贯彻《民法典》《刑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用足用好行政、民事、刑事法律手段,加强行刑衔接,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研究推动将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纳入刑法规范范围。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推动新技术智能辅助执法。
五、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
(一)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性。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动压实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完善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养体制和管养体系。建立健全高风险路段排查机制,继续深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力度,重点推进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路侧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完善农村客运线路沿线县乡公路的安全设施,同时满足消防救援车辆通行需要,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安全提升。
巩固提升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效果,推动瓶颈路段升级改造。持续推动双向四车道以上的大流量公路,根据对向碰撞事故数量及公路功能、交通流量、设计速度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隔离设施设置。农村平交路口实施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具备条件的平交路口实施支路进主路“坡改平”工程。坠车交通事故多发的路侧险要路段实施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三必上”。优化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设施设置,引导不同性质交通流分道行驶,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切实推动路侧“小开口”、“绿植视距遮挡”等难点问题整改。针对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风险突出路段、新提级为国省道行政等级的道路,实施道路安全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动马路市场等各类违规占用道路资源问题的清理整顿工作。推动在超限检测站前设置货车检测车道和交通标志,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强化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进站接受检测,消除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三)强化高速公路重点路段安全保障。
针对高速公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营期交通运行状况变化较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等重点路段,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及原因分析,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与现状交通运行、防护需求适应情况。中央分隔带护栏适应性不足、确需升级改造的,结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分类、分批、分期推进提质升级工作。优化提升互通立交及出入口等交通组织复杂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针对长大桥隧、连续长陡下坡、团雾多发、施工作业区路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等高风险路段,加强交通安全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推动落实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提示、预警、防护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立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饱和度预警机制,防止服务区车辆溢出,影响主线通行安全。推动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管与服务等数字化,强化高速公路交通感知网络同步建设和部门间共享共用。
(四)精细化提升城市道路通行安全性。
建立健全城市道路隐患协同治理机制,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园林绿化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和联合整治。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全周期管理,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使用、改造等阶段,同步设置完善警示、隔离、防撞等设施,持续开展在用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的规范性、合理性排查整改。公路变更为城市道路的,及时按照城市道路标准设置完善交通设施。在易发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应用智能化的声、光、电警示装置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保障通行安全。加强对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安全管理,着力保障慢行交通安全,努力压降非机动车和行人事故,改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通行条件,因地制宜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大型车辆右转安全警示区等。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优化商业集中区、景区景点、学校、医院、客运场站、大型居住区等周边交通组织,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对支路小巷、社区道路开展稳静化改造。探索通过城市智慧基础设施建设、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车路协同技术等,提升道路安全性。
(五)健全道路安全性评价体系与评价制度。
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跨部门共享,持续开展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严重安全隐患分析研判工作,健全完善通报挂牌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实施道路设施、驾驶行为、车辆和天气等多源数据融合的道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推动道路安全性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创新,不断提升主动、系统、精准防控道路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对抗倾覆稳定性不足的独柱桥梁及时采取加固等措施,按要求做好工程验收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
六、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和运行安全
(一)推动落实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完善违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退出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国产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定,提升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健全车辆生产一致性检查制度,加大检查频率,保证车辆生产一致性。优化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获证后监管及守诺核查,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实现认证、商检等信息共享,提高进口车辆产品的合规性。依法依规做好生产、销售车辆所载车联网卡的实名登记工作。建立实施车辆违规信息、安全隐患信息发现、通报、整改、反馈制度,强化机动车检验、登记、使用等环节发现的违规非标车辆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检验检测等环节加大查处力度,优化在用车交通事故调查和信息收集,主动发现车辆产品安全缺陷。强化违规车辆、安全隐患车辆的行政监管,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严肃追责问责违规生产销售企业,推动消费者协会等公益组织对车辆安全质量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倒逼车辆生产销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提升重点车辆安全性能。
强化标准引领,修订机动车运行安全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经营性机动车运营安全国家标准,推进客货运车辆辅助安全、主被动安全标准升级。提升载客汽车安全要求,提升客运车辆阻燃性能水平,提高客运车辆安全逃生要求;提升车高大于或等于1850mm的小微型普通客车、面包车安全性能,减少非法改装和超载空间;实行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全环节、全链条安全管理,鼓励地方政府实施在用大中型客车安全性提升行动,依法推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要求、达到报废标准的卧铺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等退出市场,推动客运车辆安装乘员不系安全带报警装置。提升载货汽车安全要求,推动重型货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装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严格自卸半挂车、平板式清障车等违规情形较多车型的安全技术规范,提升轻型货车被动安全性能,制定实施载货车辆货物装载与栓固国家标准,提高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防撞、防漏性能,推动低平板挂车退出散货运输市场,推动在用重型货车安装右侧盲区消除预警装置等安全装置。提高客货运车辆主被动安全装置装备率,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重型货车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加强中置轴挂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等新型汽车列车车型运行安全研究,探索驾驶行为动态监测装置等辅助安全装置应用,研究在“两客一危”、货车等重点车型安装应用酒精锁。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要求,构建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检验技术及装备体系,强化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检验和监管,严格规范远程升级要求,保障车辆行驶安全性。
(三)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治理。
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和使用等环节的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联合开展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建立健全货车、挂车非法改装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问题严重的车辆生产企业,并撤销相关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引导电动自行车带保险、带头盔销售;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存量清理淘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防止超标问题反弹。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完成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严密场内作业车辆等非道路车辆管理制度,严管生产、销售、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违规行为,明确违规低速电动车退出时间表。推动车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和追责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综合采取责令暂停生产、销售问题车辆、暂停车辆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等措施,实现严重违规车辆产品全部收回整改,推进大中型客货车缺陷产品召回。实施挂牌整改制度,对车辆违规生产、使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业态安全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特性研究,以及融入现有道路交通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适应性研究,研究自动驾驶、车路协同下的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性检验技术及标准体系,保障上公共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车辆的运行安全。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管理措施。研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取证装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运行安全性检验技术及标准体系,保障公共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等车辆的运行安全。实现智能网联汽车的可信身份认证和运行安全监测评估、事故后追溯,支持汽车准入管理。完善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功能。
七、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素质
(一)建立健全社会化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协作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义务。完善交通安全精准宣教内容和标准体系,全面强化规则意识培育和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持续增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品牌影响力。强化新媒体、短视频等新型大众媒介传播渠道运用和宣传引导能力建设,制定交通安全融媒体相关标准规范,建设交通安全融媒体创新示范中心,全面提升交通安全信息传播能力。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运行机制,推动媒体、企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打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格局。
(二)着力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完善驾驶培训监管机制,强化驾驶培训机构落实教学基础设施设备、培训学时内容等要求,保证驾驶培训质量。健全完善驾驶培训教学体系,推动理论培训方式创新应用,强化驾驶人安全知识、规则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培养。加强驾驶培训过程监管,强化驾驶培训与考试的信息共享。加强驾驶考试过程监管,建立以新驾驶人安全驾驶水平为核心的考试质量评估体系,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优化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完善面向规则意识培育的驾驶人考试机制,探索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驾驶考试管理中的应用。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车辆智能化等社会发展需求,丰富车辆新技术、驾驶新要求等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职业驾驶人教育培训体系,提升重点驾驶人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驾驶人全生命周期、全分类群体、全出行场景的交通安全知识服务。
(三)重点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创新农村安全文明交通共治模式,积极应用农村广播系统(大喇叭)、市县电视节目及微信群等渠道,创新利用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等场所,做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抓好农村“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聚焦农村地区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无牌无证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开展精准化宣传,强化农村地区常用交通工具、典型出行场景、主要生产生活的安全驾驶和出行学习教育。持续深化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完善配套保障、激励和监管措施,加强劝导员、安全员业务培训,提升宣传劝导及教育引导水平。
(四)全面落实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系统性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应用情景体验、媒体融合等新手段、新途径、新技术,有效引导公众树立交通规则意识。建设功能齐全的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提升宣传教育的体验感和实用性。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上牌点等阵地宣传,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骑乘水平。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主阵地”作用,创新体验式、活动式、交互式等教育方式,完善教育内容、优化教学方法,打造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加强企业源头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交通安全教育责任,推动社区建立城镇新居民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老年人出行安全的普及教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五)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及传播。
培育和践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交通安全文化,推进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将交通安全文化融入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文化的社会治理作用,在城市乡村、各行各业、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推广文明交通文化,建设交通安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观念文化,通过潜移默化、浸润人心、久久为功的宣传教育和传播引导,实现“他律”变为“自律”,建立中国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范式和准则。持续深化“零酒驾”单位创建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八、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和救援急救机制
(一)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救援标准体系,建立道路交通应急资源库,打通各部门风险监测、感知、识别、预警信息链路,实现跨部门信息数据实时共享传递和交通应急管理一张图。健全道路交通突发警情信息报送处置体系,加强事故、灾害等突发警情信息监测分析,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处置救援专业化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与电子运单融合试点,制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标准,研发专用防护救援装备,完善不同品类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预案措施。提升公路车辆救援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下应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更新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依托实战训练基地加强对道路交通应急指挥、物资调配、疏导管制、事故处置、舆情引导等预案实景或虚拟场景的演练训练,提升应急条件下的风险识别与处置、防护等技能。
(二)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任务。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指挥联动机制,深化“一路多方”交通应急联动,细化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提高应急救援救治效能。建立风险监测预警、风险影响评估、快速指挥联动、路面区域管控、应急现场处置、伤亡人员救援、信息传递发布等环节的全链条全周期长效联动。培育专业化、市场化应急救援组织,鼓励公益组织、保险行业等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应急处置与救援。
(三)提升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快速救援救治能力。
完善统一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管理体系,优化救助基金筹集,扩大救助基金垫付范围,强化高效便民服务,全面落实应缴尽缴、应助尽助、应付尽付。建立并完善警-路-医-消联动交通事故应急响应模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黄金1小时”的救治力度。积极推行事故危重伤员“就近结合就优”送治原则,依托医疗基础条件较好、创伤急救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重伤员救治网络,建立伤员救治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强化救治进展跟踪和救治质量评价,提升抢救成功率。强化应急车道管理,严厉打击整治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确保救护、救援车辆顺利通行。严格执行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要求。鼓励推广直升机参与抢救急重伤员,积极推广锥筒自动布设回收装置、事故现场远程预警机器人、一体化闯入报警设备等新技术新装备。
九、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创新应用
(一)强化协同创新和基础研究。
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形成行业需求引领、有效分工协作、科技创新支撑的新格局。深化道路交通全要素协同管控理论及技术研究,建构满足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做好交通安全科技顶层设计。汇聚各类创新成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成果在交通安全治理中的应用推广。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分析系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业队伍,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设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实验室。推动部门层面共享涉及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相关事故数据。
(二)推动交通安全科技深化应用。
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科技应用创新,深化交通违法发现查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在农村地区的全面应用。深化道路交通联网联控技术应用,推进城市交通精细组织,加快部署蜂窝车联网(C-V2X),推动交通设施网联化改造,加强交通信号联网联控,强化交通出行诱导服务。研发推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子标识等技术,构建车辆数字身份注册认证体系,推动可信数字身份在车联网、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的应用。
(三)开展新业态新问题前瞻性研究探索。
推动设立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与综合治理重点研发计划,推进图像智能识别、北斗高精定位、5G+AI、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交通安全治理中的应用,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探索。研究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管理、通行规则、事故责任认定等政策法规与安全保障技术,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划,制定自动驾驶运行安全测试技术体系,强化测试过程监管,促进自动驾驶新业态安全、健康发展。研究车路协同应用技术架构体系,开展路侧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车路协同示范应用。研究全面城镇化、快速机动化、人口老龄化等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在道路交通领域衍生的系列安全问题,探索针对性解决方案。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依法制定、报批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指标,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各地区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队伍保障。
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保障机制,建立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保障监管队伍力量配备与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同步增长,改善一线监管人员执勤执法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快专业化人才培养,开展重点岗位资质培训和特种技能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所属行业领域的规范化执法工作细则。推动岗位人员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加强科技执法装备操作使用培训。
(三)加强经费支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拓宽经费筹集渠道,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道路建设养护需求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明确资金支持方向。要引导汽车制造、道路建设、道路运输、保险等相关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四)加强考核评估。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本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纳入《“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考核评估体系,全面评估体制机制、经费投入、人员保障、装备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各地区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制定实施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监管,并根据中期考核评估情况,分析规划实施面临的问题挑战,科学调整后期规划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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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4日,孚能科技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回答公司第二代半固态电池巡航里程的问题。孚能科技表示,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主要由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及电量决定,与电机效率、车身重量、空气动力学设计等多种因素有关,具体数值因车型差异有所不同。公司第二代半固态电池通过新型氧化物/聚合物
“十五五”是推动能源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面临系列不确定因素以及新形势新挑战,规划的目标、边界、要素都将发生深刻变化。从源侧看,新能源装机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全国新增新能源装机3.6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年均仍将保持2亿千瓦以上的增量。新能源发电具有“时-
景春梅金爱伟谢笑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两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业阶段性供需失衡,“量增价减”问题加剧,出现“内卷式”竞争。光伏制造业是我国培育的重要新质生产力,长期看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动光伏制造业重回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农村,畅享新出行”为主题,旨在加快补齐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5〕219号)。其中指出,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
5月22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优化服务依法监管的若干措施》(鄂能局发〔2025〕71号)。其中要求新建110kV及以上变电站原则上按照智能化变电站设计、建设,推动在役变电站实施智能化改造。原文如下: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优化服务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加力推进以旧换新。支持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2025年报废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燃油乘用车最高补贴1.5万元,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北京亦庄已启动申报2025年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新动能项目,聚焦25个细分方向遴选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重点产业项目予以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其中,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细分方向最多,包括新型动力电池研制及产业化、热管理系统研制及产业化、线控底盘关键系统研制及产业化等10个,其中涵
近日,位于河北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园区的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整体已完工75%,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施工,即将进入设备安装阶段。“中冶新材料项目”是中冶集团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爆发式增长的市场机遇,依托自身矿产资源优势和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综合技术优势打造的关键项目。项目共分两期建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5日,江苏苏州市政府印发《苏州市推动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将针对企业增资扩产、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实验室建设、核心技术攻关等给予奖励!原文如下: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府规字〔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文件明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7日,上海电气集团同来访的延锋国际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国际”)举行会谈,双方围绕绿色能源、智能驾驶舱技术及全球化协同等话题达成共识。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磊表示,延锋国际近年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智能座舱和电动化等领域的前瞻布局更是令人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支持数据中心通过电力市场双边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积极消纳绿色电力,提升绿色算力供给水平,到2030年,全省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9日,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资料显示,浙江荣泰正通过新项目,完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布局,拓展公司电动化业务领域。浙江荣泰认为,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将带动各类云母制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8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对全国人大代表赵平《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全国政协代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做了答复。国家消防救援局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一步增大,新能源火灾风险持续增加,新能源汽车火灾扑救困难、强制性国家标准体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防范各类风险为重点,狠抓问题隐患排查及治理,确保充换电网络稳定运行,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坚持“两个至上”。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
3月20日,“见证中国品牌力量——2024中国商用车品牌营销盛典”在北京举办。经过严格的评审,格力钛新能源斩获“全球影响力中国客车品牌”殊荣,展现出格力钛持续推动技术成果转化的实力与影响力。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
10月20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介绍说,今年前三季度,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强劲发展势头。一是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速分别达到33.7%和37.5%;新能源汽车
比亚迪“化敌为友”的能力,车圈无出其右。纵然电动汽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但依然没有影响到众多车企争相采购比亚迪的电池。奔驰是比亚迪最神秘的客户之一,如今公开宣布将装配刀片电池。日前,据媒体报道,梅赛德斯-奔驰CLA概念车在2023慕尼黑车展上首次亮相,量产车型将于2024年推出。奔驰官方称,该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以视频方式联合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新能源汽车安全形势,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会议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变化和拓展。安全
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到底谁更安全?这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话题。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近日用一组数据予以回答——新能源汽车着火事故比燃油汽车少,燃油车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二之间,新能源汽车在万分之一以下。而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吴超仲则给出另一组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万车事故率为12.47、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发改委和工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地方财政支持政策指导意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地方财政支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做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
近日,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从规范铁路运输条件、加强铁路运输管理、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明确了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江苏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大会”,围绕“发电、储能、输送、应用”四个环节,在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生态营造四个层面正式出台《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据了解,2022年江苏省常州市曾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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