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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1.0版)​》发布

2022-08-12 09: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市场电价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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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1.0版)》印发,其中提出,发电侧成交价格包括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等价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促进市场用户公平承担系统责任。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可直接参与南方区域电力交易。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根据需要直接参与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并应与其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方式保持一致。电网企业可参与代理购电交易以及跨省中长期交易。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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