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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双辽: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专项提升行动

2022-08-15 10:37来源:双辽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农村电网变电站输电线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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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8月12日,双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双辽市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专项提升行动。增加东明66千伏变电站布点1座,改造原有卧虎66千伏变电站1座,增加变电容量45.6兆伏安,新建及改造66千伏线路39千米。持续完善供电区域内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改造老旧设备,提高供电可靠性。

持续实施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提升行动。推进乡(镇)和村有需求的农村生活生产区域5G网络建设,加强协调和规划布局,简化5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与共建共享,降低5G网络用电成本。

原文如下:

双辽市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双农字〔2022〕6号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有关部署,为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双辽实际,制定双辽市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1556”发展战略和市委农村工作“10个1”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重要载体、重要抓手,突出村庄规划引领,统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千村示范创建+”,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统筹村庄布局,立足村庄基础搞建设,不搞破旧立新的大修大改,杜绝“千村一面”的审美疲劳,注重体现乡土特色和田园风貌,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民俗。

2.坚持全面统筹。把乡村建设行动与“1556”发展战略和农村工作“10个1”要求相衔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融合,通盘考虑、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多向流动、高效交换。

3.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做服务不包办,给支持不越位,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实现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坚持循序渐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农民期盼干的抓紧干,农民愿意干的带着干,农民不愿意干就先放一放、缓一缓,保证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

5.坚持建管并重。既建工程,也建机制。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管运养”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三)工作目标

建立乡村建设行动“1+N”工作体系,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各部门分类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实现有条件、有建设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乡村面貌发生新变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新提高;强化示范带动,2022年创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1.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报批。推动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在现有村庄分类布局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优先完成千村示范创建村、旅游精品村、项目建设需求村和村庄分类布局中确定的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两种类型村庄规划的编制,其他村庄根据乡村建设需求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完善已有村庄规划成果。摸清2022年度村庄规划编制范围内的村庄现有规划情况,对已有村庄规划但不符合《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的,组织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成果应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标准,完善后再行报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坚持数据成果汇交入库。根据《吉林省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和《吉林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将已批准的村庄规划数据成果汇交入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为规划实施和管理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优先”原则,选择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落实乡普查、县抽查的验收程序,加强督导检查,鼓励由政府、农民、第三方等联合逐村逐户验收,确保农村改厕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集中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积极推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采用堆肥式浅埋旱厕改造模式的地区,引导农户自行清掏,以循环利用、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地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横流为着力点,科学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农户利用庭院绿地、园地进行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实现就地利用。实行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治理台账,因地制宜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借助“河湖连通”工程,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双辽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分别牵头,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推行“县级主导、部门主抓、乡村主责、百姓主体”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全民参与常态化治理,逐渐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实施“六归”垃圾分类法,实行餐余垃圾归户处理、粪草垃圾归堆还田、建筑垃圾归坑填埋、有害垃圾归废回收、可回收垃圾归类变现、不可回收垃圾归箱进厂,实现“桶分类、车收集、箱转运、站压缩、厂处理”流程处置。推行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制作动画小视频,用微信等传播方式,教育、引导农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处置生活习惯。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微景观等建设。实行“1+N”工作机制。成立“1”个农村环卫处统筹协调,强化组织、宣传、林草、执法“N”个部门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垃圾治理工作。推行“四个一”模式,即立好“一条规”,将垃圾分类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用好“一块牌”,为当选“干净人家”的农户授牌;管好“一个组”,将邻近居住的10户农户组成1个联动小组,互相监督促进“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填好“一张表”,推选村民代表填写农村保洁员工作满意度调查表,作为奖励、续聘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持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推进残垣断壁整治,利用村屯内部闲置土地有效扩大公共空间。提升村屯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完善行政村主街路照明设施。加强农村供电、通信、广电“三线”维护梳理,逐步实现主干线路一杆多线或深埋落地等整齐有序改造。对标“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开展“千村示范创建+”活动,聚合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力量,不搞千村一面。按照市委农村工作“10个1”要求,科学布局村屯绿化美化。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防护林建设和生态修复。以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为重点,突出抓好村内主巷道、村屯出入口、村内空闲地、村部、广场周边等区域的绿化美化,抓好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自主创建美丽家园,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乡村。弘扬耕读文化、民俗文化,结合移风易俗,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三)持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

8.持续实施“四好农村路”专项提升行动。2022年全市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的“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积极开展安防工程、危桥整治、旧路改造“三个行动”,每年实施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优化农村客运线网布局,鼓励采取小型化定制客运车辆保障农民群众出行,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推动快件物流企业与客运企业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推动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客运站增加物流服务功能,实现“客货同站”,充分利用邮政、商务、农业、供销等既有公共设施资源,建设物流服务站(点),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持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提升行动。加强水源与水质管理,对照国家最新水质标准,配合疾控部门完成水质检测监测工作。推进老旧工程改造,逐步补齐补牢农村供水工程短板。建立“用水户+管护单位+监管部门”三级监督监测机制,将农村供水问题整改纳入工程建设或维修养护范围,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实施县级统管,配齐人员、配足经费,将县级维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坚实财力支撑。依法依规推动水费县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推行水费专账管理和水费财政补贴制度,逐步设立县级维养基金,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0.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专项提升行动。增加东明66千伏变电站布点1座,改造原有卧虎66千伏变电站1座,增加变电容量45.6兆伏安,新建及改造66千伏线路39千米。持续完善供电区域内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改造老旧设备,提高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国网供电公司)

11.持续实施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提升行动。推进乡(镇)和村有需求的农村生活生产区域5G网络建设,加强协调和规划布局,简化5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与共建共享,降低5G网络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持续实施乡村绿化建设专项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打造千村示范项目及乡村绿美精品线项目,推进国省干线公路绿化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绿化,推进重点河流(库区)绿化。推进双辽森林带、防沙带、防护林体系等重点造林工程建设,加大农防林修复改造、采伐更新、加强农防林补植补造的生态修复力度,不断提升乡村绿化总量。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林,实施修复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责任单位: 市林业和草原局)

13.持续实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提升行动。2022年年底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加强农房建设审批管理。推进农村危旧房及残垣断壁拆除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督促指导各乡镇街结合农房确违和违法用地集中整治等工作,消除农村危旧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消除残垣断壁。建立农村已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住房保障机制,长期稳定支持新产生危房户实现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14.持续推进乡村义务教育专项提升行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切实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补尽补。加快提升乡村教育信息化水平,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选派优秀教师到脱贫村学校支教,缓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不足问题。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发挥大学区联动提升平台作用,在大学区内形成校际间资源共享,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达到城乡一体化共同发展的目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专项提升行动。探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推进村医“积分制”管理模式。合理发放村医补助,全力保障村医待遇,激励村医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6.持续推进农村医疗保障专项提升行动。全力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加强数据比对。强化医保待遇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状态及待遇享受情况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7.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推动互助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推动多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对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八类老年人进行巡访关爱,到2022年底,居家老年人巡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的关爱体系初步形成。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开展综合监管执法,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整改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持续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专项提升行动。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救助范围,及时给予符合条件人员临时救助,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完善《脱贫监测户随访制度》,要求各乡镇街对脱贫人口进行监测,保证脱贫人口在发生特殊困难时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严格执行省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稳中求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持续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专项提升行动。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组织艺术传媒有限公司深入乡镇村屯、街道社区、学校、敬老院等送去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利用现有乡村文化特色,进一步挖掘提炼我市特色文化资源,重点发展那木乡蒙古族特色文化。每年围绕省定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主题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及各项文化体育赛事。组织文艺骨干、文化志愿者、文体爱好者、乡村致富带头人、美术创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开展知识技能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五)持续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

20.持续推动“示范村”创建。巩固2021年示范村创建成果,对照示范村创建标准,由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一次自查核查“回头看”,对指标达标不稳定或存在降低标准风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指导各乡镇街根据自查核验情况,研究制定巩固示范村创建短板弱项工作措施,确保2021年创建成果及时得到巩固。坚持“九有六无”基本创建标准,2022年按计划完成26个示范村创建任务。在千村示范创建中,对标“九有六无”指标,组织、宣传、发改、教育、卫健、住建、水利、农业、生态环境、林业草原、文广旅、供电、工信等行业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将示范村创建以及示范村提档升级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创建指标,落实相关政策和项目,保障千村示范创建达标达效。各乡镇街村根据本地实际,对照“九有六无”创建指标,结合市委“1556”战略和“10个1”农村工作要求,统筹谋划、落实举措,采取一切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打造具有单项或多项行业领域重点工作引领的示范村,让更多资源向创建村集中,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社会参与度。(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乡镇街作为乡村建设行动主体,从乡村实际出发,科学推进房、水、电、路、气、网等基础性建设。村级作为乡村建设行动的主阵地,要协同配合,并开展好民主监督和质量监督,确保每一项建设行动都是优质工程,都产生惠民实效。行业部门作为政策把控和技术指导主体,要统筹协调一切积极因素,合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二)强化投入保障。加快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统筹整合、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乡村建设投入机制。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形成合力”的原则,继续整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水利、电力、医疗卫生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乡村建设倾斜,各乡镇街、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协同发力、优先支持,合力推进各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搞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跟踪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设立“乡村建设在行动”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我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情况,特别是对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经验做法,多渠道、全视角进行宣传推介。同时,灵活采用现场会、推进会、培训会、观摩会等各种形式,充分展示各乡镇街工作成效,引领带动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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