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提出,支持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和其他有条件的数据中心建设“绿电园区”,加快布局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光伏电站等项目。积极支持宁夏数字公司、数据中心企业采用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参与绿电市场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畅通绿色电力采购渠道,建立绿色电力碳排放抵消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
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
宁政办规发〔2022〕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数字中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部署,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建成国家“东数西算”示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国家级数据供应链培育“三大基地”,全力打造“西部数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宁夏枢纽支撑能力
(一)强化统筹布局。优化宁夏枢纽数据中心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加强数据中心的前置审查管理,自治区实行窗口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支持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宁夏枢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算力基地支撑保障能力。制定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发展规划,加快完善“九通一平”及防洪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产业功能区和生活配套设施。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企业在集群内实施的产业园、园中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中卫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建设用地。加快宁夏枢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手续办理,简化审批流程,享受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自治区单列,应保尽保。中卫数据中心集群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中卫市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有关费用之和。(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四)提升网络质效。自治区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流量补贴政策,对接入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企业在运营初期给予一定补助。交换中心运营补助由中卫市财政支持。支持电信运营商将中卫数据中心集群网络节点层级升级为骨干网络节点,优化建设与其他枢纽节点之间的骨干直连网络,实现更高质量数据传输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夏通信管理局,中卫市人民政府)
(五)降低算力成本。对于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企业使用集群内数据中心算力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合同金额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六)推广绿电应用。支持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和其他有条件的数据中心建设“绿电园区”,加快布局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光伏电站等项目。积极支持宁夏数字公司、数据中心企业采用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参与绿电市场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畅通绿色电力采购渠道,建立绿色电力碳排放抵消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七)降低用电成本。大数据、云计算等企业享受自治区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政策,鼓励通过电力直接交易、财政补贴等方式,稳定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内数据中心企业的到户电价。对于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给予补贴。支持数据中心全电量优先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参与交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八)满足用水需求。数据中心生产用水按服务业类用水管理。加快已入园企业用水权确权,水权交易市场不能满足新入园企业用水时,由自治区统筹周转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中卫市人民政府)
(九)保障能耗指标。加大用能统筹,对宁夏枢纽重大项目优先办理能评。积极向国家争取中卫数据中心集群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各市制定能耗用能方案,确保数据中心建设能耗全额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构建新型算力体系,打造一流数据中心集群
(十)支持重点项目。对于获得国家枢纽节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助资金额度的10%进行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专项要求,但未获国家资金补助的,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一)强化能效管控。对于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采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标准新建的数据中心,实测年均PUE值低于1.2的,按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奖励,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数据中心PUE值首次降低到1.2的,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元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十二)优化算力调度。支持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将云资源接入自治区统一算力集成调度平台,按照纳入集成调度的算力规模,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优先支持区内企业接入并使用自治区统一算力集成调度平台,当地政府根据算力使用规模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三)拓展信创应用。加大信创企业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基础芯片、自主指令集的产学研及配套产业建设,大力扶持推广区内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产品。对基础软硬件实现国产化率90%以上的数据中心,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党委机要局、科技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四)鼓励整体交付。支持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内注册的数据中心企业采用模块化(含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及相关软件)方式建设,单机架功率在6kW以上,每年直接产生及支撑业务带动产值不低于30万元的,每一模块化机架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元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中卫市人民政府)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十五)支持“飞地”经济。鼓励各地市合作共建重大项目,发展“飞地”经济,按照采购规模,对产值、投资等经济指标探索在产销两地进行分成核算。鼓励企业在东部地区设立数字经济“飞地”,组织开展“飞地”示范园区认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支持,遴选部分区内企业免费入驻“飞地”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宁夏税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六)提升产业集聚。以宁夏枢纽高质量建设牵引一批高科技、绿色创新型产业集聚,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相关企业向大数据产业集聚区聚集。自治区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七)增强发展动能。对落户我区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势企业,三年内可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来宁落地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参与自治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参与宁夏数字公司和数字产业子基金组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国资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八)培育优质企业。经权威机构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大数据、云计算龙头企业,在宁夏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落户奖励。鼓励本地企业开展算力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年营业收入超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区内注册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每户企业逐步给予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九)发展数字产业。组织开展自治区数字经济示范园区认定,对于通过认定的园区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及产业链上下游制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鼓励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技术基础研究,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有研发创新产品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信息化领域示范点示范项目、优秀产品、解决方案等,按其软硬件实际投资完成额,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财政厅)
(二十一)培育创新载体。鼓励引导大数据企业创办新型研发机构,自治区对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国家级科研机构、一流大学和创新实力强的大型企业来宁设立数字经济分院分所、技术转移中心等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的,设立整建制机构的给予投资总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投资总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十二)强化标准引领。鼓励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参与算力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参与制定标准的单位按照主导制修订同类标准补助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获得“企业(团体)领跑者”标准的主要编制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十三)加大基金支持。发挥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宁夏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共同设立数字产业子基金,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体系,满足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探索数据交易。优先鼓励具备数据交易、算力交易和数据流通全栈技术体系和落地能力且参与东部地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的优质企业落地宁夏,与区内企业共同组建西部大数据交易中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支持银川市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构建数据大脑。推进建设一体化数据决策大脑、城市数据大脑、行业大脑和沿黄流域生态大脑等智慧化平台。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应用,对入选的典型案例按项目投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二十六)高效利用资源。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对服务器等再生资源进行绿色化、循环化利用,新建年利用量1万吨以上的项目,每利用1吨服务器等再生资源给予最高不超过10元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要素资源保障机制
(二十七)鼓励技术引进。企业在宁夏枢纽建设过程中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应用的,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促成大数据技术交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每年不超过2%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八)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信贷支持,对资信良好、成长性好且经营规范的,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60%给予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首贷最高300万元、续贷最高500万元的信贷支持,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首贷最高500万元、续贷最高1000万元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九)落实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可享受国家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3年,对首次认定有效期满后当年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3年。在区内投资兴办、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实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在宁投资新办且从事国家鼓励产业的企业,其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实行“三免三减半”。(责任单位:宁夏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十)积极招才引智。对区内注册并纳税的大数据、云计算优势企业,加大对聘用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财政支持力度。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每月发放5000元补助并发放安家费26万元,对全职引进的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全日制硕士每月发放3000元补助。对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各单位可与其签订预引进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宁夏服务不少于5年,自治区人才经费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2万元资助,连续资助1年—3年。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宁夏枢纽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可补助3年。(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十一)加强人才培育。鼓励我区高校开展与大数据相关的研究性教育,引进国内知名的大数据企业、研究院与我区科研院所、高校深化合作,培养大数据创新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和培训基地,成功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十二)强化组织实施。宁夏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宁夏枢纽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确保本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设立宁夏枢纽专家委员会,支持专家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政策建言等工作,为宁夏枢纽建设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政策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8日,江西上饶经开区召开微电网及源网荷储项目调度会。上饶市副市长胡心田指出,微电网和源网荷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发展路径。结合开发区当前发展阶段和产业链发展实际,在需求侧和供给侧协调发力,加快供电改革,尽快满足工业生产电力缺口,适度超前扩大增配电网,促进分布式电力资源聚合
4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方案提到,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5日,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淄博市虚拟电厂试点项目。文件显示,将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微网式”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试点项目等5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原文如下:关于淄博市虚拟电厂试点项目公示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
4月19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实施细则的公告。其中,《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原则上要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分界面。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4月16日下午4点,伴随着吊车松钩,标志着中国石化江苏油田首台储能电站顺利完成吊装工作。设备吊装作业是储能电站项目中的重要节点,为确保设备顺利吊装,项目负责人考虑吊装平台小、气候多变等不利因素,为储能电池舱、交流电柜、UPS不间断电源一体柜制定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对特种作业机械资质、
为深入分析总结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机制运行情况,更好地发挥现货价格引导源网荷储规划,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广东市场运营机构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引导源网荷储规划专题研究。该专题研究针对典型负荷特性下各地区现货市场价格总体分布、电源布局和关键电网工程建设对现
4月9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首个独立的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乌兰察布源网荷储电网侧储能科技示范项目一次并网成功,标志着电池储能在电网侧应用迈出关键一步,也刷新了内蒙古电网分布式储能在电网侧领域应用的崭新记录,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再添新范本。乌兰察布源网荷储电网侧储能科技示范项目作为自
4月16日,四川巴中发布巴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巴府发〔2024〕5号),其中明确,推动配电网智慧化发展,升级中压配电自动化终端,建设配电自动化主站,实施配电终端物联网化改造,到2030年基本建成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化配电网。同时,推进电网提档升级,加快建设500千伏巴中站增容扩建工程、曾口220
4月8日,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印发《2024-2026年广西电力气象高质量合作发展行动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电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任务,共同将电力能源气象服务作为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与社会服务现代化的优先领域和重要途经,提升能源气象服务整体实力和经济社
“双碳”目标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给用户的电力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与上级电网灵活耦合的电力网络,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电网调控正在由“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近年来,我国深入推
大力发展绿电市场促进“双碳”目标实现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当今世界正面临着严峻的能源挑战和环境问题,如何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绿色电力作为清洁低碳能源的代表,一直以来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绿电交易作为绿色电力市场的核心机制之一,通过市场化交
11月8日,随着冀北清洁能源基地今年最后一笔绿电交易的完成,该基地全年绿电交易量达到1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一倍多。《中国能源报》记者近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前三季度,冀北清洁能源基地绿电交易规模约占国家电网经营区交易规模的35%,占全国交易规模的29%,居全国首位。相当于节约标准煤629.67万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并再次强调要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全覆盖工作。在业内人士看来,绿证核发政策明晰将带动绿色电力交易(以下简称“绿电交易”
我国新能源发展及绿电市场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粗放式发展可能导致投资浪费,所以绿电市场建设需要精雕细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机制。不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不提高调度灵活性与市场开放性,很难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我国绿电交易已两周年。两年来,有关绿电交易的地方政策、项目与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绿色电力合作签约仪式17日举行。据悉,本届广交会首次实现100%绿电供应,截至目前,广东参与绿电市场的主体数量累计达600余家。据了解,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上链和可信存证,让广交会场馆绿电供应有迹可溯、有数可查、有据可证。“本届广交会1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大唐山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试水”绿电市场,首次代理零售用户完成绿电交易,新增了交易品种,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次交易绿色电力,来自大唐新能源朔州平鲁白玉山三期100MW风电项目,按照用户协商的电价交易后,达到交易电价上浮目标,实现多方共赢。
2月1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2022年下半年厂网联席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能源监管工作,分析当前电力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2023年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能源监管工作,推进高质量能源监管,助力能
8月25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完成2022年9-12月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省内平价新能源机组首次参与绿电交易,无约束出清电量4115万千瓦时,单笔绿电交易电量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2022年天津市绿电交易电量累计7458万千瓦时,较2021年全年增长522%,大幅扩大绿电交易规模。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积极践行“稳经济
9月8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域内一笔4115万千瓦时的绿电交易,创天津单笔绿电交易电量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天津市绿电交易电量累计达7458万千瓦时,较2021年全年增长522%。此次绿电交易由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天津地区9家用电企业、6家售电公司参与。据了解,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7月份印发
日前,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笔绿电市场化交易顺利达成,交易绿电345.4万千瓦时,抵消二氧化碳排放3443.6吨。以此为标志,鑫达成为国内首家跨入绿电市场的大型钢铁企业,为钢铁行业低碳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了宝贵的“鑫达方案”!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加
4月18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杭州)揭牌仪式暨中德产业对接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公布了首批入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杭州)项目,国网浙江电力《碳排放预算化管理》项目入选。据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加速器(杭州)旨在利用联合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山东发布关于推荐山东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专家的通知,拟组建专家队伍对有关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帮扶,专家推荐范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核查机构(未中标当年度核查)等单位,了解“双碳”领域的相关政策,熟悉碳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工艺流程,具有较强专业知识
关于印发中电联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电力低碳环保服务平台2024-04-1809:30河北电力低碳环保服务平台——权威、专业、创新的电力低碳环保公众号各参赛单位:根据中电联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为办好此次竞赛,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电力行业职业技能
浙江省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湖州市目标“十四五”期间,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制度创新设计,加快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实施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在制度建设领域推进2项左右制度创新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工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湖北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发布了《湖北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度全国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国及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知各有关机构: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报告核查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广东省碳排放信息核查工作管理考评暂行办法》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北京近期发布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共882家,一般报告单位共398家,现予以公布。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消费区,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先行者和示范区作用,为“双碳”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大湾区能源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大湾区能源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