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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2022年4-6月)

2022-10-13 16:45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垃圾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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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今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共包含66家企业。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

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现将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5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充核定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9月-2022年3月、开化天汇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22年3月、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1-12月及2022年1-3月、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9月-2022年3月、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22年3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重新核定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2019年6月-2020年1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2。

三、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我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请各级供电企业及时支付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费。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2022年4-6月)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补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情况表.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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