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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围绕“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三方面,将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作出北京贡献。到2030年,北京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构建绿色智慧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智能高效电网,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绿色电力替代。到2025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到2030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比重约为15%。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体现负责任大国首都担当,扎实推进本市相关工作,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北京力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牢牵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让绿色低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的鲜明底色,聚焦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为全国实现碳达峰作出北京贡献。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坚持全市统筹,突出系统观念,强化总体部署,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各区、各领域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区域协同,发挥北京驱动引领作用,促进京津冀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节约优先,重点推进。坚持将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围绕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发挥技术、管理和工程的协同作用,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全国领先逐步达到国际先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文化。
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为全国实现碳达峰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强化政府引导,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先立后破,防范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立足超大型城市特点,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实现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保持省级地区最优水平,安全韧性低碳的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进展,具有首都特点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十五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部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基本建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率先取得显著成效,碳达峰、碳中和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深化落实城市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差异化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职住平衡,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基于不同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减排潜力等因素,推动各区探索差异化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中心城区要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平原新城要加强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实现低碳发展转型升级。生态涵养区要以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为抓手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加快建设绿色社区,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贯彻绿色低碳理念,高水平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强化绿色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示范,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在张家湾、宋庄、台湖等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样板。构建绿色智慧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智能高效电网,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绿色电力替代。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机关事务局、通州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筑绿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动格局。加强教育引导,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高校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业,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碳达峰、碳中和展区,注重青少年低碳知识和行为培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义务植树和低碳出行,倡导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七)强化低碳技术创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技术需求,推进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谋划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研平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打造能源技术迭代验证平台,围绕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智慧交通系统、氢能、储能、建筑零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森林增汇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充分发挥“三城一区”主平台作用,加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应用场景,在智慧低碳能源供应、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等方面逐步形成完备的技术支撑能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怀柔科学城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激发的产业需求,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抢占绿色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咨询和智能化技术服务新业态,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国家鼓励的绿色技术和服务的出口,带动绿色产业的辐射和输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产业结构深度优化。加快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效水平高、污染物和碳排放低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综合提升劳动生产率和产业附加值。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剩余水泥产能,研究制定石化行业低碳转型工作方案。适时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统筹纳入碳排放控制要求,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在为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健全废旧物资和材料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生产与生活系统循环连接。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动各类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实现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在政策激励和考核指标设计等方面,促进社会主体积极主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深挖工程节能潜力,综合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网节能降损、绿色高效制冷、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建设。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近期按照“节能、净煤、减气、少油”总体思路,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通过实施农村供暖“煤改电”、机动车“油换电”、燃气机组热电解耦、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措施,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远期通过电力供应脱碳化,持续削减化石能源消费。加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及相关政策研究,大幅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非应急情况下基本不使用煤炭。(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将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各级规划体系的约束性指标,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光伏、地热及热泵应用,适度发展风电,实现经济可得的本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和建筑领域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大力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实现平原地区地热资源有序利用。积极争取国家宏观政策、电力设施规划、核算和调度等方面支持,逐步理顺外调绿电输配、交易和消纳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形成有利于促进绿色电力调入和消纳的政策环境。深化与河北、内蒙古、山西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利用方面合作,大力推动绿电进京输送通道和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到2030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比重约为15%。(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十四)大力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力争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达到500万平方米。按照碳达峰目标和阶段性要求,完善低碳建筑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农宅抗震节能标准等节能减碳标准。建筑领域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政府投资工程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提高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开展产能建筑试点。建立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结合生命周期管理,在城市更新中持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加快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新增热泵供暖应用建筑面积4500万平方米。“十五五”期间,建筑领域碳排放持续下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度推进供热系统重构。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推动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有序开展地热及再生水源热泵替代燃气供暖行动,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充分利用余热资源,逐步建立绿色低碳的热源结构。统筹实施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热比重,持续降低供热系统碳排放。(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化出行结构,践行低碳理念,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持续推进轨道交通体系建设,逐步降低小客车出行强度。调整车辆结构,制定新能源汽车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机动车“油换电”,“十四五”时期市属公交车(山区线路及应急保障车辆除外)、巡游出租车(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除外)、新增轻型环卫车(无替代车型除外)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物流配送车辆(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邮政机要通信车和郊区邮路盘驳邮政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氢燃料汽车规模化应用,逐步完善城市公路充换电和加氢网络。在符合条件的地铁车辆段和检修场、公交场站设施、停车设施、高速公路边坡闲置空间、服务区及隔音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改善货运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实现铁路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对接。推动航空运输企业加强节能减碳管理,加强新能源航空器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除消防、救护、加油、除冰雪、应急保障等车辆外,机场场内车辆设备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6.5%,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公交、巡游出租、环卫等公共领域用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不低于4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8%。(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北京铁路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推动建设空间减量和生态空间增量,继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形成以生态涵养区为屏障、森林为主体、河流为脉络、农田湖泊为点缀,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城市生态系统,推进林地、绿地增汇。加强林业生态系统管护,研究建立适合本地生态系统的高碳汇、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树种库。加强湿地保护,逐步提升湿地碳汇功能。建立生态高效的耕作制度,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健全完善河流湖泊保护修复制度。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蓄积量达到3450万立方米。“十五五”期间,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对本市甲烷、六氟化硫、氧化亚氮、全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监测统计和排放控制。研究制定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标准,开展燃气泄漏、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甲烷排放控制和污水处理设施甲烷收集利用等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采用节能、污水余热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甲烷回收等综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强度,减少农业领域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改革创新,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保障体系
(十九)着力构建低碳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绿色发展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发挥标准约束引领作用,加快地方节能、低碳标准更新升级,逐步形成严于国家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落实国家节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市、区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可再生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计量、监测和统计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实现碳排放智能化管理,确保数据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园林绿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明确排放单位减排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主自愿减排动力。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主动公开碳排放信息。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开展行业对标。在京中央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制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的灯塔企业。“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率先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实现所属建筑、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制定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和价格政策,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市场机制。深化电力、热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继续完善碳市场要素建设,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作用,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扩大碳市场影响力。实现本市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率先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持续推进绿电交易,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资金对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证监局、北京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推动开展多领域、多层级、多方位的低碳试点示范,为深入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累经验。鼓励重点区域、工业园区、街乡社区从规划设计和项目示范入手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践。支持绿色低碳、零碳及负排放技术的应用示范。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低碳发展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十四)弘扬冬奥碳中和遗产。推进冬奥遗产可持续利用,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标杆,总结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典型经验和实施路径,持续推进在北京市举办大型活动的可持续性管理标准及体系建设,探索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估方法。(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五)推动京津冀能源低碳转型。加强区域低碳能源合作开发,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研究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上网,扩大绿色电力消纳,助力张家口高标准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探索开展区域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碳达峰工作,以北京率先碳达峰带动京津冀区域能源低碳转型。(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委市政府京津冀协同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发挥北京科技优势,推动京津冀区域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区域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支持头部企业加强资源对接,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现区域产业低碳转型升级。推动京津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联合开展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攻关、新材料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合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开发区域林业碳汇项目,促进跨区域生态补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市委市政府京津冀协同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组织的低碳政策对话、务实合作和经验分享,宣传北京低碳发展实践成效,讲好北京故事。支持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推动低碳技术转移和服务输出,为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作出北京贡献。(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八)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落实,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逐级管理推动的工作格局。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碳达峰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权重。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碳排放控制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分解到各区、各行业部门,研究制定考核评估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对工作突出的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区、部门、单位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开展动态评估。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国家总体要求、技术进步和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科学优化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相关目标、技术路径和具体任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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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四川省首座政企协同调节型虚拟电厂正式上线。作为不发电的电厂,它把工厂、楼宇、党政机关的各类可调节用电资源汇聚起来,通过统一协调控制,达到电力资源的再分配。目前,该电厂最大可调节能力达到7万千瓦,满负荷调节一小时的电量相当于1.5万户普通家庭的日用电总量。
4月25日11时14分,山东电网风电和光伏最高出力达516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成为全国首个风光出力突破5000万千瓦的省级电网。当日,阳光普照叠加大风天气,助力山东电网风光出力年内第三次创历史新高,超过潍坊、青岛、烟台等7个地区用电负荷之和。其中,光伏出力达4061万千瓦,风电出力达1099万千瓦。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其中提到,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视为单个用户参与响应,负荷聚合商与电力用户的补贴
编者按随着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与电力市场的深化改革,虚拟电厂作为智慧能源管理的新模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走进我们的视野。2023年开年之际,朗新研究院捕捉到了这一趋势,推出了【“虚拟电厂大家谈”】系列稿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一年来,朗新研究院持续深耕该领域,紧密跟踪行业动态,
4月18日,河南500千伏马寺—惠济线一次送电成功,标志着豫西—豫中50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全面建成投运。该工程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点工程,也是2024年河南电网首个投运的500千伏迎峰度夏保供工程。豫西—豫中50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包括新建两条500千伏线路,改造原有7条500千伏线路及5座变电站、1座开
上文我们对于单表计量结构进行了介绍,对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不在同一位置的两类情况,即专变的高供低计户和专线的用户侧计量户,对其所涉及到的变损和线损计算进行了分析。这些结构针对于单计量点的场景,也就是单表计的结构。但对于一些电力用户,其计量点可能并不止一处,而且主计量点下还可能有分计
2024年3月江苏电力运行情况通报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3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405.18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694.7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710.45万千瓦。3月份,全省发电量548.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0%,年累计发电量158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3%。其中统调电厂累计1414.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非
根据发用电平衡需要对负荷侧进行调节,是源网荷互动模式中的重要一环。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发电侧波动性不断增强,负荷侧峰谷差不断加大,而总的系统调节潜力增长有限,因此加强负荷侧调节能力建设已成为“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研究方向。负荷侧的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旨在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度运用,促进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技术日趋成熟、装机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新型储能仍面临利用率较低的问题。随着新能源快速发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7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新能源项目共16个容量1.59GW,预计至少需要配套储能容量318MW/636MWh。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4个、为风电项目400MW;常规新能源项目12个,包括风电项目8个、容量800MW;光伏项目4个、容量390MW。从
近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郑备(女)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邱勇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任命杨建文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命宋新春为国家消防救援局副局长;任命王昆为中国地震局局长。免去邱勇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闵宜仁的中国地震局局长职务。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入市名单(截至2024年5月16日),新增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入市容量100MW。详情如下: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入市名单(截至2024年5月16日),新增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入市容量100MW。详情如下:
流量时代,抓住流量非常重要,但本质要有核心产品,否则流量反噬也将十分迅猛;内卷时代,销量决定输赢,拥有雄厚的资产实力无疑是赢得淘汰赛的必要条件。中汽协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双突破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
5月13日,广西雁皓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该公司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
5月15日下午,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神(青岛)”〕与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数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力神(青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成林,永泰数能联合创始人、CEO陈硕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推动了力神(青岛)
据EESA统计,2024年4月国家及地方政府共发布了108条储能相关政策。从发布级别来看,国家级政策16条(包含电力市场政策4条,其他政策12条)。政策发布频率显著增加,涵盖了从电力市场改革到智慧城市建设的多个领域。旨在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在省级政策制定层面,我国多个省份针对新型储能
5月14日,山高新能源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5月14日(交易时段后),英裕香港(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就于中国成立合资企业订立投资合作协议。根据投资合作协议,认缴出资总额(即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40%(即出资额人民币2400万元)将由英裕香港出资及余下60%(即人民币3
◎比亚迪2023年的年报体现了其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成长势头,尽管面临外部挑战,但仍通过产品创新、市场扩张和成本控制策略,实现了财务指标的积极增长。其23年的毛利率达到20.21%,较前一年度增长了18.66%,这也反映出了比亚迪成本控制和产品定价策略的有效性。◎中国中车2023年的年报展示了中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5月13日,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永章,注册资本58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国石油全资持股。
5月7日,北京房门一、二500千伏电力架空线迁改工程核准获批。一、项目名称:房门一、二500千伏电力架空线迁改工程。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三、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永定镇。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南起房门一线现状64#塔和房门二线现状65#塔,分别新建单回线路,向西北方向至拟建FMJ2塔后
5月16日,北京陈各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获批。一、项目名称:陈各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三、建设地点:怀柔区雁栖镇。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建设用地面积约43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85平方米,地下建
5月15日,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光伏组价(N型)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实力以第一候选人身份成功中标!此次招标规模总计790MW,全部为N型单晶双面580Wp及以上光伏组件,后续拟应用于中海油各分公司项目上。英利凭借在N型技术及产品方面的突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丽江发布消息,5月12日,云南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绿钒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全钒液流储备电池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投资协议。据悉,早在2023年12月10日,丽江市人民政府与北京绿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全钒液流储能电池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合作协议》;于2024年1月2日
北京市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开展先进低碳技术项目、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三类试点征集,并按国家主管部门安排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和气候适应性建设。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函〔2024〕42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本市应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3445.109679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北石槽镇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北京浩月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290万元中标,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11011224210200010889-XM001二、项目名称:2024年潞城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总中标成交金额:1290万元(人民币)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记者从13日举办的2024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北京将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创新探索促进电动汽车消费绿色电力的交易机制,激发供需两侧潜力,引导和鼓励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购买使用绿色电力,实现电动汽车绿色出行。“绿电”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能产品,推进“绿电”使用,
5月13日,2024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正式启动。近年来,北京市大力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绿电消费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绿电消费核算试点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实现常态运营,绿色电力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目前,今年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达成的绿电交易电量已经是2023年全年绿电交易电量的2.4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1日,中国电建北京院电投京粤文昌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装置采购项目中标公示发布,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玉竹村,建设规模100MW,设计安装容量131兆瓦,占地面积约为2080亩,拟安装575峰值功率太阳能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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