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山西电力现货市场按照“全电力优化、新能源优先”的原则,以集中竞价、统一出清的方式开展优化出清计算,确定机组组合、分时发用电计划曲线、分时节点电价等。
现货市场结算采用“双结算”和“日清月结”的模式。“双结算”即按照日前现货价格对日前现货交易曲线与中长期交易曲线的分时偏差电量进行结算,按照实时现货价格对实时现货交易曲线与日前现货交易曲线的分时偏差电量进行结算。“日清月结”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账单;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市场主体发布。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电力用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电网企业向售电公司收付购售差费。
详情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2〕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与管理,构建安全高效、竞争有序、风险可控的市场体系,保障电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及国家关于电力市场建设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要求和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与管理,与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共同构成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第三条 山西省电力市场运营和管理坚持绿色低碳、环保优先,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统一平台、无歧视开放的原则,遵循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坚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有序供应。
第四条 省能源局是我省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电网企业是第一实施单位,负责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相关工作。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山西能源监管办”)按照各自职能组织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电力市场运营、管理、规则制定修订等系列工作,依法履行山西省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 市场框架体系
第五条 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
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电力批发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电量)交易活动,包括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交易、输电权拍卖、容量市场等。
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零售用户开展的电能量交易活动。
第六条 电力用户可以通过批发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也可通过零售市场向售电公司购电,同一交易周期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本办法中,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称为批发用户,向售电公司购电的电力用户称为零售用户,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称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第七条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架构。其中,电能量市场包含中长期电能量市场和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包括调频市场,具备条件时推动备用、爬坡、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品种以市场化方式开展交易。
第八条 中长期电能量市场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批发用户等,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挂牌摘牌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度、季度(多月)、月、旬(周)、多日等日以上的电能量交易,简称中长期交易。由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的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政府授权合同,纳入中长期交易管理范畴。
第九条 现货市场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山西电力现货市场按照“全电力优化、新能源优先”的原则,以集中竞价、统一出清的方式开展优化出清计算,确定机组组合、分时发用电计划曲线、分时节点电价等。
第十条 日前市场按日组织,每个交易日组织次日96个时段(15分钟为一个时段)的电能量交易,在满足电力电量平衡和电网安全约束条件的基础上,确定次日的机组组合、发用电计划曲线和日前分时节点电价等。
第十一条 实时市场以15分钟为周期,滚动出清未来15分钟至1小时的分时节点电价和发用电计划曲线,交易结果更接近系统的实时运行情况,真实反映电力系统平衡和阻塞情况。
第十二条 调频市场在现货市场机组组合确定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单独开展。积极推进备用、爬坡、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黑启动等辅助服务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辅助服务提供主体,现阶段按照山西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和并网运行管理两个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售电公司从电力批发市场购电,向签约的电力零售用户售电,履行双方在电力交易平台签订的零售交易结果。
第十四条 在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中,市场主体基于上网侧绝对电能价格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发电企业市场电量执行市场化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
第十六条 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电能价格、辅助服务费用、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其中,批发用户的电能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零售用户的电能价格按照与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平台签订的零售交易价格执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代理购电价格。
第三章 市场运营管理
第十七条 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第十八条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应当按照市场注册管理制度,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注册程序并取得准入资格,获得进入山西省电力市场进行交易的资格和权限。
第十九条 市场主体退出包括自愿退出和强制退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申请退出市场,并按照规定处理好相关事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对该市场主体实施强制退出:
(一)因企业经营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包括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等);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三)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四)因违反交易规则及市场管理规定等情形被停牌整改,且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负责本企业所辖区域内用户电能计量及采集装置的日常运维,按照电力市场结算要求,定期将电力用户关口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记录的电量数据,传送给电力交易机构,作为结算基础数据。电网企业负责将发电企业、省级电网之间、电网企业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之间的关口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记录的电量数据,传送给电力交易机构,作为结算基础数据。
第二十一条 中长期市场根据中长期合约的分解电量,按照合约约定价格进行结算。现货市场结算采用“双结算”和“日清月结”的模式。“双结算”即按照日前现货价格对日前现货交易曲线与中长期交易曲线的分时偏差电量进行结算,按照实时现货价格对实时现货交易曲线与日前现货交易曲线的分时偏差电量进行结算。“日清月结”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账单;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市场主体发布。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电力用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电网企业向售电公司收付购售差费。
第二十二条 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成本补偿类费用、市场平衡类费用、市场调节类费用等市场运营费用的分类分摊返还机制。
第二十三条 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能源监管办负责组织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行业协会等开展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批发用户等的市场信用管理。每年定期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批发用户等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并根据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评价结果进行等级调整。
第二十四条 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零售市场交易前,应当选择执行履约保函、保险、保证金等履约保障凭证的一种或多种。履约保函、保险、保证金额度和其服务用户的用电量规模挂钩,若履约保函、保险、保证金不足,则不能继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二十五条 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与电网企业之间、市场主体与市场运营机构之间发生下列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计量争议由争议双方或一方向计量表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其他争议申请调解时,应向山西能源监管办或省能源局出具书面申请。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注册或注销市场交易资格的争议;
(二)市场成员按照规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争议;
(三)市场交易、计量、考核和结算的争议;
(四)其他方面的争议。
第四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场成员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披露电力市场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市场信息的管理和发布,会同电力调度机构按照市场信息分类及时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并按照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市场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应及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支撑市场化交易开展所需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 市场信息主要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披露。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电力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并为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披露信息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 市场成员严禁超职责范围获取私有信息,不得泄露影响公平竞争和涉及用户隐私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市场中止管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能源局会同山西能源监管办可以做出中止电力市场的决定,并向市场成员公布中止原因:
(一)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不适应市场交易实际需要,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
(二)电力市场交易发生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的行为,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三)电力市场发生其他严重异常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当出现如下紧急情况时,市场运营机构可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处理事故,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要时可以中止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并第一时间报告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
(一)因发生突发性的社会事件、气候异常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电网运行安全风险较大、电网主备调切换时;
(二)发生重大电源或电网故障,影响电力有序供应或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时;
(三)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含调度运行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平台、自动化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发生重大故障,导致现货市场交易无法正常组织时;
(四)出现其他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突发情况时。
第三十二条 当日前市场或实时市场中止时,按照山西省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当市场长时间中止时,按照省能源局和山西能源监管办确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六章 技术支持系统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建设、维护、更新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含调度运行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平台、自动化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满足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体系相关规定的执行需要,建立技术支持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技术支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市场信息及数据安全。
第三十四条 市场主体第三方辅助系统接入电力交易平台,必须符合《山西电力交易平台与市场主体辅助系统信息交互数据接口标准规范》,满足相关接入要求。
第三十五条 市场主体应按照平台使用协议要求,加强对自身账号的管理,需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系统页面前端进行账号登录、数据查询、交易申报等操作,非交易系统技术原因出现异常行为将视为违反平台使用协议要求。
第三十六条 电力交易机构应按照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要求,对市场主体违反平台使用要求的异常行为进行记录,并采取冻结其相应账号或全部账号等措施。
第三十七条 根据民法典、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市场主体违反法律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电力交易数据的行为,电力交易机构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配套实施细则制定修订管理
第三十八条 省能源局牵头,会同山西能源监管办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代表成立电力市场研讨专班,负责省内电力市场注册与退出、计量管理、信用管理、零售市场、现货交易、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电费结算、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订具体工作。
(一)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及省内有关规则,负责收集各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提出完善电力市场实施细则的建议,参与制定电力市场实施细则,并对实施细则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表决。
(二)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实施细则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提出完善电力市场实施细则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紧急情况下,电力市场实施细则的修改程序可以简化。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的细则漏洞、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动等。
(一)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协商一致后,可以宣布立即中止部分实施细则条款。宣布中止条款时,应发布中止理由。
(二)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应在宣布中止条款后10日内,提出实施细则修订计划,包括可能的修改建议等。
第四十条 省司法厅按照职责负责配套细则制定和修订的合法性监督审查,对存在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出台的,及时进行纠正。任何单位不得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出台实施细则,擅自改变和影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能源局负责解释。如国家有相关新政策发布,本办法作相应调整修改。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7日印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11日,南方电网公司召开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决胜十四五、准备十五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参会代表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从国家层面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规范了绿电直连相关主体的权责范围和相关要求,并从落地层面指导绿电直连在微观层面的有序发展。650号文总体体现
广东灵活调节能力现状及提升路径分析——《新型电力系统下广东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举措》摘编王雪辰/整理(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导致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需求急剧攀升,传统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
在西北地区新能源高比例并网的技术攻坚中,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松山滩风电场的实践具有标杆意义。该风电场虽坐拥优质风能资源,却长期受风电间歇性、不稳定性导致的并网难题制约。通过配套30MW/120MWh储能系统,依托国能日新的储能智慧EMS⁺系统,项目成功实现绿电高效消纳与灵活调度,此外,国能日新储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包括2024年电力市场概览、2024年电力市场进展成效回顾以及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重点等内容。其中,在监管体系持续健全,市场治理逐步规范中报告提到了电力企业串谋报价等行为整治典型案例。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依法依
在“双碳”目标提出五周年之际,广西新能源发展交出亮眼成绩单。从广西电网公司获悉,截至2025年6月底,广西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5329万千瓦,同比增长70.7%,占全区电力总装机的48.5%。能源结构转型在八桂大地山水间描绘出一幅蓬勃发展的绿色图卷。新能源版图加速扩大在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莫村,一座座
电力系统经济调度问题(economicdispatchproblem,EDP)是电力系统运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旨在满足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发电成本分配发电厂的出力。《中国电力》2025年第6期刊发了刘刚等撰写的《考虑虚拟电厂的电力系统一致性经济调度方法》一文。文章通过保持对总功率失配的分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叫停新能源强制配储后,对市场新增主力的独立储能而言,新能源发电企业为了满足并网要求而购买/租赁储能设施调峰能力的支出或将显著减少。因此,出台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已迫在眉睫。
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各类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加,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81.6万家,同比增长8.9%。详情如下:
随着国家发改委136号文的全面实施,新能源电站价值评估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新政策要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量全量进入电力市场,电价完全由交易形成。这一变革打破了过往“保量保价”的稳定预期,将电站收益拆解为“机制电价保障+市场化交易”双轨模式。其中,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机制锁定基础收益(
7月1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发布《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5》(简称《报告》)。其中显示,2024年电化学储能运行效率与商业价值实现“双突破”,平均转换效率达88.75%。《报告》分析了9个省份独立储能运营模式,以江苏为例,“充放电价差+顶峰补贴+容量租赁+储能补贴”模式,50M
广东灵活调节能力现状及提升路径分析——《新型电力系统下广东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举措》摘编王雪辰/整理(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导致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需求急剧攀升,传统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固原彭阳2x660MW机组工程获批开工近日,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开工申请已获正式批复。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宁夏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关键跨越,意味着项目从前期精心规划的蓝图正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固原彭阳2x660MW机组工程获批开工近日,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开工申请已获正式批复。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宁夏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关键跨越,意味着项
上篇我们聊完“无阻塞vs有阻塞的电价跃迁”,大家已经会用潮流把节点电价算得明明白白。本篇我们把镜头再拉近一点——阻塞盈余。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如何把这笔“过路费”分得体面又合规,一次说透。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叫停新能源强制配储后,对市场新增主力的独立储能而言,新能源发电企业为了满足并网要求而购买/租赁储能设施调峰能力的支出或将显著减少。因此,出台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已迫在眉睫。
2025年7月14日,甘肃省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成为全国首个推出“全容量+四大补偿”电价政策的省份。为何甘肃在稀缺定价、容量市场、容量补偿三种主流机制中独选后者?这需要从机制本质差异出发,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展开系统性分析。(来源:电联新媒作者:闫鑫)
近期,国家连续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以下简称136号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等系列政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2025年7月16日,由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光新能源、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做时间的朋友”山东工商业储能城市专场在济南隆重举行。政府机构、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及投资方等近300人齐聚一堂,共同聚焦“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下,山东工商业储能如何实现从“政策驱动”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0)》结算部分示例说明,详情如下: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从国家层面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规范了绿电直连相关主体的权责范围和相关要求,并从落地层面指导绿电直连在微观层面的有序发展。650号文总体体现
广东灵活调节能力现状及提升路径分析——《新型电力系统下广东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举措》摘编王雪辰/整理(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导致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需求急剧攀升,传统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固原彭阳2x660MW机组工程获批开工近日,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开工申请已获正式批复。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宁夏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关键跨越,意味着项目从前期精心规划的蓝图正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固原彭阳2x660MW机组工程获批开工近日,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开工申请已获正式批复。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宁夏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关键跨越,意味着项
对于全部上网电量即将参与市场交易的分布式光伏,存量和增量项目要区别看待。(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存量项目,全额(多数地区)纳入机制电量,而且同地区单个市场主体的实时交易均价与整个地区同类项目的实时交易均价不会相差太大,虽然在新政下收益虽然会被拆分成场内的实时价格结算和场外
上篇我们聊完“无阻塞vs有阻塞的电价跃迁”,大家已经会用潮流把节点电价算得明明白白。本篇我们把镜头再拉近一点——阻塞盈余。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如何把这笔“过路费”分得体面又合规,一次说透。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叫停新能源强制配储后,对市场新增主力的独立储能而言,新能源发电企业为了满足并网要求而购买/租赁储能设施调峰能力的支出或将显著减少。因此,出台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已迫在眉睫。
7月11日,华北电网用电负荷达到3.26亿千瓦,创新高。当日19时26分,华北地区380座新型储能电站参与集中调用。华北电网新型储能放电电力达到2010万千瓦,山东电网新型储能放电电力达到804万千瓦,分别刷新全国区域级电网、省级电网新型储能放电电力纪录。本次新型储能集中调用支撑了华北电网晚峰保供需
7月1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发布《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5》(简称《报告》)。其中显示,2024年电化学储能运行效率与商业价值实现“双突破”,平均转换效率达88.75%。《报告》分析了9个省份独立储能运营模式,以江苏为例,“充放电价差+顶峰补贴+容量租赁+储能补贴”模式,50M
2025年7月14日,甘肃省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成为全国首个推出“全容量+四大补偿”电价政策的省份。为何甘肃在稀缺定价、容量市场、容量补偿三种主流机制中独选后者?这需要从机制本质差异出发,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展开系统性分析。(来源:电联新媒作者:闫鑫)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赴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双方就下一步推动优化分时电价机制、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等需协调解决得事项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原文如下:省发展改革委赴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7月8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温志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