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3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市级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接收、并网接入服务、电量统计、电费结算、国家补贴申请和转付等相关工作;对确需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技术监督,根据分布式光伏规模和相关监控系统装置的接入方式,分类制定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接入边界,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控制措施;协助项目属地政府监督光伏发电项目合规建设。
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根据备案文件和电网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接入电网手续。未取得电网企业接入意见,项目不得擅自并网使用。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及时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开展审查、并网。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置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的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并由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
原文如下: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八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光伏发电的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7〕39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1〕48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般指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不超过5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不超过2万千瓦的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发电设施。具体划分如下:
(一)户用光伏电站。由自然人或委托有专业技术资质的企业共同开发自有住宅屋顶(含外立面)、自有住宅区域内以及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屋顶(含外立面)建设,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村级光伏电站。利用村集体用地,由政府出资、社会捐赠资金、村集体自筹资金建设,且产权和收益归村集体,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三)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由非自然人利用合法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外立面及其相应的空余用地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接入线路长度不超过5公里,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
(四)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由非自然人利用符合农业要求的既有鱼塘、养殖大棚、简易农业大棚等非固定建筑物开发建设的“一地两用”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的复合型光伏电站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00千瓦。“自发自用”的复合型光伏电站,除数据中心外,发电和用电必须为同一主体,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单点接入电网,接入线路长度不超过8公里。
第四条 鼓励全市区域内各类建筑物所有权单位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
(一)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鼓励在政府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大型综合交通枢纽、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一地两用”复合型光伏电站,实现土地的高效综合利用。
(三)存量建筑应统筹优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鼓励单体建筑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总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项目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四)政府投资新建建筑按照“应建尽建”光伏发电设施,光伏发电工程及配套的安全、环保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未履行“应建尽建”光伏发电设施的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审批。
(五)本市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应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应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在既有建筑、空余用地上架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应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办理有关报建手续。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其职责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指导监督管理,负责项目信息汇总、规模管理、资金补助申请受理、核定等工作。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可依法委托市政府派出机构、法定机构等园区管理单位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以及园区等依法受委托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者机构负责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统称“区级主管部门”),在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验收、信息统计、报送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建设、运行维护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的失信行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和规划工作;制定利用农用地、宅基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规范要求或指导意见。
(三)市级科技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光伏发电行业运行维护、监管和技术创新;研究光伏一体等多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
(四)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主体结构承重、设备支架、基础符合抗震、抗风等质量安全要求和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等,并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报建、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政府以及园区等依法受委托单位(含市政府派出机构、法定机构)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建筑安装方面的技术培训。
(五)市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六)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利用农用设施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规范要求。
(七)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负责对违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查处。
(八)市级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接收、并网接入服务、电量统计、电费结算、国家补贴申请和转付等相关工作;对确需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技术监督,根据分布式光伏规模和相关监控系统装置的接入方式,分类制定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接入边界,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控制措施;协助项目属地政府监督光伏发电项目合规建设。
(九)区级主管部门依据其职责推动属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
第三章 项目备案
第六条 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8〕6号)办理备案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单位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项目备案信息全部填报完成后,项目备案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反馈项目单位备案情况,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项目备案主管部门,并抄送市级能源主管部门。
第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企业项目
1.项目备案申请表(企业)。
2.项目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所依托建筑(设施)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所在地居委会或村一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文件)。
4.房屋租赁合同和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如建筑物非项目建设单位所有)。
5.载荷复核计算书。
6.技术方案。
7.电网企业的并网接入意见。
(二)自然人自行开发项目
1.项目备案申请表(个人)。
2.自有住宅产权证明材料。
3.电网企业的并网接入意见。
4.个人身份证;
(三)自然人委托有专业技术资质的企业共同开发项目
1.项目备案申请表(个人)。
2.自有住宅产权证明材料。
3.共同开发合作协议。
4.电网企业的并网接入意见。
5.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第八条 项目备案操作要点
(一)申请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运营模式、投资额、文件有效期等主要事项。项目名称统一为“三亚市**(区)+**(业主名称)+**(容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登记申请,并对住宅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所在地居委会或村一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合法有效书面意见、房屋载荷的安全证明以及技术方案,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后,于每月底集中向所属区及具有审批权限的园区、管委会等指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备案时应当选择“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或“自发自用”中的任一运营模式。复合型光伏电站只能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自发自用”模式中的一种。在用电负荷显著变化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向原备案部门申请变更运营模式。选择“自发自用”模式的复合型光伏电站不得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可变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且上网电量不超过25%。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个运营期间只能变更一次运营模式。
第九条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除发电业务许可、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和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条 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应当严格按照备案文件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及时开工建设,并与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
第十一条 已备案的项目,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在项目竣工前不得转让。对确需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
第十二条 光伏发电项目申请主体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申请、建设、运行、监管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未按备案文件实施及不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开发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取消享受国家和市级资金补贴资格,收回非法所得,并将其失信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方案应当经过充分论证评估,保障项目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禁止借助屋顶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改变建筑形式、利用光伏设施搭建棚体、光伏支架搭建过高等行为,禁止在屋顶光伏发电设施、设备下进行生活、劳动作业等。光伏支架的高度及角度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支架的建设高度超出工程建设等相关规定时,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报建、审批。
第十四条 运维安全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权者是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当加强设备运维管理,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因光伏发电项目设备、运行维护等原因造成相关用户和电网企业设备损毁和人身伤害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权者负责进行修复、赔偿,并承担所发生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设备、运行维护等引起的相关问题,由所有权者向各自责任主体追溯。
第十五条 安全应急管理。运行维护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及安全应急管理制度,负责光伏发电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接入系统、数据采集装置、安全设施及相关的建筑物屋顶等。运行维护服务企业按季度向区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部门上报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相关责任部门的指导监管。鼓励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营维护互联网平台,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
第十六条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有权者参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安全保险,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第五章 资金补助
第十七条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可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第十八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连续5年可按照0.25元/千瓦时的标准分年度享受后补贴。除不可抗力外,因项目原因导致不符合年度申请条件的,自该年度起不得申请补贴。
对已享受国家金太阳或光电建筑一体化补助资金的项目不纳入光伏市级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光伏电站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程序按本办法附件执行。
第六章 并网与结算
第十九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根据备案文件和电网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接入电网手续。未取得电网企业接入意见,项目不得擅自并网使用。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及时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开展审查、并网。
第二十条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置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一条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的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并由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区级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信息;定期收集和汇总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填报本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行信息表。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于每月底前向区级主管部门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第二十四条电网企业负责建立我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按季度向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主要包括:并网规模、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光伏发电系统应当向电网企业发送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数据和电能质量数据。数据采集和传送装置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必备装置,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投资建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作出新的规定与本管理办法相不一致的,新备案及新补助的项目,适用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所作出的新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26日施行,有效期截至2025年11月2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68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6日,辽宁锦州印发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其中提到,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电网企业应在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下加强网省间余缺调剂和相互支援。发电企业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料储运,提高机组顶峰发电能力。电力用户应加强节电管理,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要求,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监管指引研讨会。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内主要发电集团及售电公司代表参会。会上,浙江能源监管办介绍了监管指引初稿的有关内容,参会单位针对电量来源、预测分析、市场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严格许可制度,强化告知承诺制,融合信用手段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促进电力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组织开展以许可制度执行和告知承诺制履行情况为基础的信用专项监管。
“照片中人脸有遮挡,背景杂乱,请重新上传。”4月17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俞洋洋在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上传作业人员证件照片时,收到了平台弹出的提示信息。她按规范重新上传照片,完成作业人员审核和备案。作业人员的证件照片用于核对人员信息,关系到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工作。国家
全国基本实现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31个省份均已建立“获得电力”工作协调机制、2023年全国节省电力用户办电投资共计600亿元……日前,国家能源局召开的“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会议公布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2023年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政企协同、便民利企
4月23日,甘肃定西安定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电网企业要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应用推广情况,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同时,电网企业要按照优化服务、简化手续的原则,制定充电
4月8日,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东北区域2024年电力安委会会议暨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汇报分析会议,区域、省级电网企业以及主要发电企业共计51家单位,15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家能源局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汇报分析会会议精神,分析研判了2024年东北区域电力系统运行的主要特征、安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宣贯落实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规则》修订及2023年“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工作情况,电网企业代表介绍了“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典型经验,派出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鄂托克旗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鄂托克旗能源局积极推动专项行动按期开展。旗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海蜚现场调研鄂尔多斯双欣环保余热发电扩建煤棚项目。4月10日起,聘请3名电力安全专家安全检查15家电力企业,为本次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筑牢基础。
为深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会暨涉网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增强华北区域共同维护区域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华北能源监管局牵头联合山西能源监管办、山东能源监管办,省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等
4月19日,在江苏省镇江市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装置新装验收现场,镇江供电公司张月技师创新工作室团队利用他们自主研制的电能计量装置有源检测仪,仅用5分钟便完成了高压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检查工作。验收新装电能计量装置时,计量专业人员通常需要使用校验仪分别校验电能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林洋能源4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预中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能计量装置框架协议采购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能计量装置框架协议采购(后审),预计公司本次合计中标总金额约7158.22万元。林洋能源本次预中标共4个包,合计总数量约13.95万台,其中
3月11日,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牵头编制的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应用指南》通过审核,正式立项。该标准对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整体运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电能计量装置整体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控制方面的国际标准空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电网损耗等
近日,集团公司审议通过《电能计量装置集约化周转实施方案(试行)》,标志着公司电能计量装置集约化管理迈上新台阶。该方案借鉴国网电能计量装置集约化管理经验,通过建立“电能计量装置周转金”,由电能计量公司负责“统采、统配、统调”,实现电能计量装置最优分配,理顺物资与营销职责界面,确保计
电能计量是指对电能进行测量、计算和记录的过程。作为电力系统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手段,被人们亲切地称之为电网的“秤杆子”。赛前准备阶段在接到“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2023年全区电力系统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振兴杯”全区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电力集团第二十一届员工、第九届青工专业
近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入呼和浩特市试点应用台区,实地考察新一代智能电能表、营销智慧采控终端运行情况,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新一代智能电能表和营销智慧采控终端是内蒙古电力集团重点科技项目成果应用落地的代表,是营销计量专业响应“数字蒙电”的具体举
近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组织各供电公司召开2023年度计量装置轮换工程初设评审会,标志着该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本次评审会采取“现场+会议”的审查新模式,评审组听取初设单位关于计量装置轮换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情况的汇报后,对工程量、装置购置、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等进行讨论审查。会议要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14日,湖北省计量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新型监管模式。加强
“有了这个网上国网‘转供电费码’,在页面中输入实际缴费主体和单价,就能够直观看出电费加价是否合理,方便又贴心。”8月23日,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兰州长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转供终端用户李冰洋对上门服务的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说。“用了‘转供电费码’查询功能,自家电费是否被加价一目了然,用电更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8月8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雅安市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或当地电网代理购电用电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
4月26日,中国电力建设新疆和田800MW光伏项目集中式逆变器采购结果公布,中标人为阳光电源(首选),科士达(备选)。
4月26日,三峡集团2024年光伏固定支架框架集中采购(第一批次)中标结果公布,第一中标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人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第三中标人江苏威尔五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标人江苏国华管塔制造有限公司、第五中标人江苏火蓝电气有限公司。本项目为三峡集团2024年
4月2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政策篇加速入市!31省区市光伏上网电价作为系关光伏项目收益的关键因素,上网电价受到业内外的高度关注。纵观我国光伏上网电价政策,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历经核准电价、特许权竞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多个阶段
4月25日,昭通市鲁甸县梭山镇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成交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中国能建。据悉,该项目为云南昭通市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规模为300MW。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且项目开工至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4月26日,TCL中环公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见下: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方面,光伏材料业务板块:2024年一季度,TCL中环布局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工业4.0柔性制造能力,光伏材料销售规模约34.95GW,同比增长40%;N型及大尺寸(210系列)产品出货占比88%,其中N型210外销市占率90%以上,持续保持领先
4月23日,新疆石玛兵地融合中新建电力集团、国华、上海电气5GW光伏基地启动仪式在玛纳斯县北五岔镇田家井村举行。该项目由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89亿元,规划装机容量5GW,首期3GW项目预计2025年内完成
4月25日,弘元绿能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指出,公司营业收入118.6亿元,净利润7.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5.87%和75.58%。分季度看,去年前三季度,弘元绿能均实现盈利,不过,到了第四季度,公司营收规模降至22.8亿元,净亏损5.78亿元,该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有1.84亿元。此外,弘
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江苏站)”正式召开,会议期间,山东聚辉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青涛带来了《工商业分布式光储电站投资风险规避》主题演讲。张青涛首先介绍了中小型工商业项目特点及开发模式。他指出,中小型工商业项目具
近日,工信部公布最新数据,2024年1-2月我国光伏产业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光伏产品出口总额超过62亿美元。作为中国光伏“领跑者”,通威2022年下半年全面布局组件环节以来,已形成合肥、盐城、金堂、南通四大组件生产基地,现有产能63GW。截至去年底,通威组件出货量跃居全球前五,光伏产品远销全球40多
硅料本周硅料价格再度下探:单晶复投料主流成交价格为45元/KG,单晶致密料的主流成交价格为43元/KG;N型料报价为48元/KG。从交易情况看,本周成交量较前期微幅上调,但整体成交范围较窄,硅料短期大幅调价叠加拉晶端自身排产下调背景,下游采购情绪趋于谨慎,对硅料价格仍抱看空预期,故基本采取随采随
4月23日,河南许昌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表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到2025年年底,力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