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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北京地区电力市场行为,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北京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工作指引(试行)》(首都交易〔2022〕1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现开展2023年履约保障凭证收取和2022年履约保函的退还工作。
详情如下
关于收取售电公司2023年履约保障凭证和退还2022年履约保函的通知
北京地区相关售电公司:
为规范北京地区电力市场行为,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地区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北京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工作指引(试行)》(首都交易〔2022〕1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开展2023年履约保障凭证收取和2022年履约保函的退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履约保障凭证提交
(一)凭证形式
履约保障凭证形式包括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两种。
(二)主体范围
在首都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拟参与北京地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
(三)办理要求
1.有效期要求
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有效期截止日不得早于2024年2月29日。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截止日不得早于2023年12月31日。
2.额度要求
(1)2022年1-12月有交易记录的售电公司:请参照《工作指引》第七条第(一)项有关要求自行计算保函(保险)金额。其中,“ 过去12个月”、“过去2个月”分别指的是“2021年11月-2022年10月”、“2022年9-10月”。
(2)2022年1-12月无交易记录的售电公司:请参照《工作指引》第七条第(二)项有关要求自行计算保函(保险)金额。
(四)递交要求
参与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履约保障凭证原件以快递形式寄送至首都电力中心有限公司,并请附纸写清贵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接收地址,交易中心收到快递后将陆续回寄接收证明。
对于未参与年度交易,后期参与2023年月度(月内)交易的售电公司,请参照《工作指引》第七条【额度标准】有关要求,于参与交易月份电量需求申报截止日17:00前将履约保障凭证原件快递至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并请附纸写清贵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接收地址,交易中心收到快递后将陆续回寄接收证明。
对于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障凭证的售电公司,将依据《工作指引》第十一条【违约失信处理】有关措施处理。
二、2022年履约保函退还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售电公司可在2022年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后,自愿向交易中心申请退还2022年度履约保函,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提交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SDDLJYZX@163.com)向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退还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盖章版PDF扫描件、原《履约保函接收证明(售电公司联)》扫描件、售电公司保函退还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快递接收:交易中心将退还的保函原件及《履约保函退回接收证明》以快递形式寄送给退还经办人。请售电公司收到履约保函后,填写《履约保函退回接收证明》,并将《履约保函退回接收证明(交易中心上联)寄回至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三、其他要求
(一)售电公司办理履约保函展期业务说明:
1. 办理银行不需退还原保函正本的,需提供原保函受理银行出具的展期证明或延期补充说明等材料,送达要求与“2023年履约保障凭证提交”相关内容一致。
2. 办理银行要求退还原保函正本的,按照履约保函退还流程,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书面申请,同时提交银行出具明确延期业务办理过程中原履约保函正本保持有效的相关证明后,售电公司可取回履约保函正本,待完成延期手续办理后,将新履约保函提交至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二)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将收取的履约保障凭证、展期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验,核验不通过将予以退回,并纳入售电公司信用评价记录。
(三)售电公司须提交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或见索即赔的履约保证保险单。提交履约保险须为索赔发生制保险,即引发索赔的事故发生在保险约定的追溯日期以后及保险止期以前,且不得设置等待期及免赔额等要求。
(四)受疫情因素影响,请相关售电公司尽快办理履约保障凭证或相关展期证明文件,逾期未提交或相关材料核验不通过的售电公司将无法参加北京市2023年度各类电力直接交易。
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bj.sgcc.com.cn
电子邮箱:SDDLJYZX@163.com
服务热线:010-6312123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41号
附件:《履约保函退还申请书》(模板代示例)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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