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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2-01 13:36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碳排放核查报告碳排放数据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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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预算为78.75万元,项目采购人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择优确定第三方专业核查机构,承担2021年度陕西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任务,对58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审核碳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质量控制计划以及碳排放相关信息,提交碳排放核查报告和核查数据汇总表。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2-3-309

项目名称:陕西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7,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1(建材行业20家、石化行业6家共计2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合同包2(钢铁行业8家、造纸行业5家、民航1家共计1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合同包3(建材行业18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建材行业20家、石化行业6家共计2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钢铁行业8家、造纸行业5家、民航1家共计1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建材行业18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材行业20家、石化行业6家共计2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钢铁行业8家、造纸行业5家、民航1家共计1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建材行业18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材行业20家、石化行业6家共计2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钢铁行业8家、造纸行业5家、民航1家共计14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建材行业18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转6、029-68936460、029-68936462、029-6893646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五)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版壹份(U盘壹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时30分00前(北京时间)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三会议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联系方式:029-85365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029-81206622-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婷婷、黄梦迪、张宇

电话:029-81206622-832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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