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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各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各相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总体工作安排,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广西电力市场建设,现将《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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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在购电侧和售电侧形成充分的竞争,以实现发现电力真实价格的目的。整个电力市场可以划分为批发侧市场和零售侧市场,每个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同,但也会有像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这样的二元主体。不过最终的卖方依然是批发侧的发电企业,而最终的买方就是工商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于峰谷时段,文件明确:(一)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
6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四川分时电价调整(5月起)5月起,四川省开始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因该政策挂网时间较晚,晚于5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发布时刻,故这个已经执行了一个月的新政策解析才挪至6月份的文章中进行分析。按
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亟待攻克海量市场主体参与下的优化决策难题。(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杂志文/钟海旺杨迎作者分别供职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清
5月31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做好陕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明确,完善衔接过渡期间电能量市场结算方式。开展批发交易用户等分时结算。自2025年7月1日起,纳入现货市场参与范围的批发交易用户(含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了深化电价改革,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第八师电网内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发布的正式版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春秋季(2-6月、10月、11月):新增低谷时段11:00-14:00高峰时段:6:00-8:00,
近年来,新能源投资步入强竞争时期,加之技术迭代加速跃迁、电力交易市场复杂性增加,基于“价差”的财务投资难以适用于新能源发展新周期,需要在全新的价值维度上找到新的增长点和新路径。(一)新能源投资布局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电气化趋势使电力需求激增,新能源投资持续加码,但风光等新能源的
如今,随着分时电价调整、电力市场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市场所面临的营收能力考验全面升级。而这类政策调整的背后,进一步揭示了工商业“源网荷储”的真正内涵和迫切需求。华为再一次站在行业前列,在江苏地区给出了样板方案,让工商业源网荷储真正实现场景落地。收益迎挑战,“源网荷储”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于峰谷时段,文件明确:(一)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发布的正式版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春秋季(2-6月、10月、11月):新增低谷时段11:00-14:00高峰时段:6:00-8: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贵州毕节市加快电动重卡推广应用,提到,2025年,全市能源领域推广应用电动重卡200台,累计推广应用电动重卡930台;2026年,全市能源领域推广应用电动重卡320台,累计推广应用电动重卡1250台;2027年,全市能源领域推广应用电动重卡430台,累计推广应用电动重卡1680台。完善电动重卡
5月2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政策篇河南:启动2025年煤电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申报,按8%~22%配置5月14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能源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按照“应报尽报”原则,与煤
用户侧分时电价政策的四要素:执行范围,时段划分,浮动系数和计算基数,我们已经分析完了前两项的现状。(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执行范围部分,什么样的用户该执行分时电价,以及被要求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该执行何种分时电价,目前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尤其是商业用户是否要强制执行这一点
5月16日,贵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调整峰谷平时段。文件指出,根据电力系统负荷、新能源消纳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3#x2014;11月中午的13:00#x2014;14:00为谷电时段。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6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划分峰、平、谷时段:(一)冬季(1-2月、12月)峰时段:9:00-11:00、17:00-23:00;平时段:8:00-9:00、11:00-17:00、23:00-0:00;谷时段:0:00-8: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报书。文件明确2025年4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沪发改价管〔2025〕14号),向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将9个城市以及30个项目列入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标志着车网互动从前期的探索研究、局部示范阶段,迈入推进规模化应用试点落地的新阶段。车网互动是指电动汽车与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了解到,2025年一季度,全区新型储能累计调用充电电量7.3亿千瓦时,同比提高420%,累计调用放电电量6.3亿千瓦时,同比提高446%。新型储能调用水平的提升,为内蒙古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了有力支撑。新型储能作为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器”和“调节器”,是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5月30日,2025年4月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情况公布。截至2025年4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644家。其中,发电企业813家,同比减少0.5%;售电公司70家,同比减少62.4%;电力用户742家(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同比增长8.3%;独立储能企业7家,同比增长133.3%;辅助服务聚合商12家,同比增长20%。
截至2025年4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644家。其中,发电企业813家,同比减少0.5%;售电公司70家,同比减少62.4%;电力用户742家(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同比增长8.3%;独立储能企业7家,同比增长133.3%;辅助服务聚合商12家,同比增长20%。4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74.8亿千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2025年5月27日,瑞浦兰钧与韩国晓星重工业(HyosungHeavyIndustries)在韩国首尔正式签署电池储能系统领域战略合作备忘录(MoU)。瑞浦兰钧将供应2.5GWh的储能产品,共同推动储能技术在全球市场的应用与普及。此次合作以“构建全球储能战略框架”为核心,瑞浦兰钧将为晓星重工业供应储能电芯、模组及直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第18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展览会(SNEC)将于6月11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开幕。作为全球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新能源行业盛会之一,本届展会吸引95个国家、超4000家顶尖企业展示最新能源技术成果,探讨绿色能源未来发展路径,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智慧方案。此次展会,德赛电池将以"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河北省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第一条为充分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指标体系设有奖励性指标与惩罚性指标。奖励指标是对经营主体积极促进电力市场规范运行行为的激励,惩罚指标是
今年以来,新型储能在136号文与394号文政策叠加影响下面临结构性变革。年初的136号文要求新能源全量入市,敦促储能行业重新审视自身发展模式;4月发布的394号文又明确2025年底前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则意味着新能源和储能都将迎来真正的市场化调整,未来收益到底增还是减,将取决于储能产品的运营
近日,多地密集出台政策,加快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及负荷聚合商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3日,据公开平台显示,铁铬液流储能企业中海储能完成新一轮融资,此次融资由蚂蚁集团领投,君恒投资、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跟投,资金将主要用于技术研发及产能扩大。历史投资人为清流资本和红杉中国、经纬中国、源码资本等。据了解,中海储能成立于2020年,瞄准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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