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共计25条,该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监管。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加快推动自治区加氢站建设,规范加氢站审批与管理工作,保障加氢站安全运行,促进氢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加氢站,是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加氢站的氢燃料有气态氢或液态氢。
第四条 盟市能源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独立加氢站项目审批(备案)。新建油气电氢合建站,现有加氢站扩建,现有加油、加气、充电站基础上增建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报盟市能源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 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氢站规划。盟市及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氢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全区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氢站的规划。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林草、气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第二章 规 划
第六条 自治区加氢站规划布局应当充分考虑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并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等要求。
第七条 加氢站布点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及安全管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2010)、《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34584-2017)、《氢能车辆加氢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GB/Z34541-2017)、《移动式加氢设施安全技术规范》(GB/T31139-2014)、《加氢站用储氢装置安全技术要求》(GB/T34583-2017)等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上述标准规范规定另行颁布的按照新版本执行。
第三章 建 设
第八条 加氢站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加氢站项目暂参照天然气加气站(CNG)建设项目管理。
第九条 加氢站报建审批或备案后,应在审批或备案后2年内开工。确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界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审批或备案部门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条 在加氢站项目建设过程中,确需修改设计、施工方案的,应向项目审批或备案单位提交变更申请,由项目审批或备案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临时专业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二次评估,并依据评估结论出具设计变更批复意见书。擅自变更设计、施工方案的,不予验收。
第十一条 加氢站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项目审批或备案部门申请综合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章 运 营
第十二条 在国家未出台加氢站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前,应向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审批。
向车用氢气瓶充装氢气的加氢站,加氢站运营主体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加氢站建设项目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后,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制定试运行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全面评估加氢站安全性能,论证结果有关情况报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试运行结束后,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结果评审,经专家评审合格的,报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正式运营。
第十五条 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合理制定加氢价格,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 加氢站需要停业、歇业、复业的,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执行。如因突发情况暂停营业的,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及时向运营管理部门报送情况说明,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启动应急预案。加氢站发生转让、售卖的,加氢站运营单位应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加氢站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时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旗县级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氢站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加氢站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当向用户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氢气,建立与上游氢气供应单位的供应保障机制,制定保供应急预案,及时监测、预测,并向运营管理部门报送气源风险信息。
第十九条 加氢站不得为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氢气瓶超过检验期限、定期检验不合格或已报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氢车辆加氢。
第二十条 加氢站主要设备应有清晰的安全工艺流程图,在主要操作点上标示相关安全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危险区域及重要设备处悬挂相应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加氢站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加氢站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加氢站内发生氢气泄漏、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时,相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二条 加氢站经营主体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等需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加氢站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中涉及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环保、规划等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国家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北地区”风电制氢项目的规模化落地,跨区域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已经提上日程,氢能基础设施是绿氢下游消纳的重要保障,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管道输氢、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可以为绿氢大规模消纳提供支撑并带动相关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如何推动氢能跨区域建设输氢管道、如何推动天然气掺氢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其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香港氢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研发成果发布会,展示其最新的重要创新成果,并分享未来发展计划和愿景。香港氢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锺锦程介绍说,凭借多年研究积累,香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从攀枝花市花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了解到,四川攀枝花市首单批发销售的氢气从马店加氢站出发,顺利运抵西昌月城加氢站,成功向凉山输送氢气,首次实现攀西跨地区槽车氢气运输。这也是攀枝花市加氢“母站”首次实现向周边城市“子站”供应氢气,为促进攀西地区氢能产业发展,推进钒
日前,圣圆能源集团绿氢综合能源站示范项目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正式运营。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内蒙古伊政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馨、副总经理薛峰,内蒙古圣圆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日和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启动运营。作为综合能源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捷氢科技氢能发电产品实现里程碑
11月24日,布尔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布尔津县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规模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kg。原文如下:布尔津县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潍坊市财政获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2239万元,用于支持潍坊市氢能产业发展,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依据《山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以及《潍坊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潍坊市财政逐条对比,确定以高标准兑现财政奖补政策,市级按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沙特铁路公司(SAR)和美国空气产品公司(AirProducts)中东子公司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计划在沙特建设、拥有和运营(BOO)列车加氢站。根据备忘录要求,这家名为AirProductsQudra的公司将在已建成的利雅得-阿尔卡吉等3条铁路线路上建设、拥有和运营(BOO)多个列车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截至目前,安徽合肥已集聚阳光氢能等上下游企业近30家。营造生态。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营造以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创新生态。140MPa加氢站用超高压储氢瓶、52MPa大容量高密度IV型储氢瓶等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技术指标国际领先。招大培强。围绕产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河南省首座一次设计、一次建设的综合加能站——华久新能源综合能源站在孟津区正式开业运营。作为河南省第六期“三个一批”活动“开工一批”项目之一,也是投资13亿元的省重点项目华久氢能一体化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华久新能源综合能源站位于孟津区定鼎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北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加氢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拟建隔膜式和液驱式500KG撬装站、1000KG撬装站、500KG固定站、1000KG固定站若干座,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加氢站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保管、安装、维护、保修、调试、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情如下: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4日,山西长治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对《聚能(武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堡加氢综合能源岛项目选址研究报告》进行公示。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详情如下: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聚能(武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堡加氢综合能源岛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1月28日,威驰腾新能源汽车与阿布扎比市政和交通部(DMT)下属的综合交通中心(ITC)开展合作,为阿联酋交付了该国首辆氢能巴士。通过本次合作,威驰腾新能源汽车全球业务范围也拓展至阿联酋及海湾地区。本次交付12米的氢能源城市巴士由位于漳州开发区的威驰腾(福建)汽车有限公司独立设计及制造,该
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北地区”风电制氢项目的规模化落地,跨区域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已经提上日程,氢能基础设施是绿氢下游消纳的重要保障,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管道输氢、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可以为绿氢大规模消纳提供支撑并带动相关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如何推动氢能跨区域建设输氢管道、如何推动天然气掺氢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100辆公交车交付暨第13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启动仪式在郑州正式举办,宇通环卫作为郑州本土环卫企业代表,与众多行业伙伴共同见证郑州第13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启动,助力“魅力氢城”发展再上新台阶!氢能,承载着国家能源转型、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全面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27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明登历介绍,北京发布了全国首个面向车用氢能领域的碳减排方法学,鼓励交通领域降碳减污。基于此方法学,北京市大兴区相关企业牵头,借助京津冀智慧氢能大数据平台,实时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24日,江苏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体委员会议在江苏南京举行。江苏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S/TC72)的成立,将进一步巩固江苏省在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阳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完善停车场、加氢站等设施,优化城市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加快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区域充电设施和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累计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潍坊市财政获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2239万元,用于支持潍坊市氢能产业发展,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依据《山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以及《潍坊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潍坊市财政逐条对比,确定以高标准兑现财政奖补政策,市级按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21日,《洛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布,其中氢能方面指出:积极推进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应用,2023年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40辆,到2025年推广氢燃汽车360辆。推进发展氢能产业,加强氢能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育氢能产储运用全产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5日,浙江嘉兴市发改委关于构建氢电融合的新型能源体系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做出答复,其中指出:加大氢能分布式发电示范推介力度,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两化改造政策扶持作用,支持氢燃料汽车产业链上重大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55号提
11月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广州市加氢站建设选址指南》,《指南》中指出,以落实广州市“一核心、一枢纽、三基地”氢能产业布局为总体目标,推进加氢站整体布局。在形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基础上,各加氢站的选址以60公里最优供氢距离考虑,保证有效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根据《广
2023年11月10日,中汽协会发布2023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23年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00辆和500辆,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8.2%,销量同比增长56.4%。1-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为0.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9.8%和54%。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9万辆和95.6
11月15日9时5分,历时152天,包头供电公司圆满完成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送电任务,为自治区首批、包头市第一家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绿氢示范项目提前投产按下电力“快进键”。该项目由风电、光伏、储能、制氢四部分组成,采用“绿电制绿氢、产业用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等六个市场化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指出: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制氢,禁止采用地下水制氢。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一经确定不能调整。并网型项目按照不超过制氢所需电量的
10月30日,阿拉善乌兰布和350万千瓦立体风光氢治沙制取航空燃料一体化示范项目签约仪式在高新区举行。高新区、示范区党工委书记柳仙德,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人姜庆继,亿利资源集团总裁尹铖国出席签约仪式。阿拉善乌兰布和350万千瓦立体风光氢治沙制取航空燃料一体化示范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9月6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引进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支持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研发。聚焦打造“世界稀土之都”和“世界绿色硅都”及发展壮大陆上风电装备、先进金属材料、碳纤维及高
2023年8月,黄河集团与乌海中太氢能科技公司签订了氢能制储运销一体化示范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是由中太海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牵头,携手中石油管道局和黄河集团,共同规划打造的“乌海-呼和浩特纯氢管道”暨“内蒙古氢能走廊”的起点项目,分二期建设,总投资超50亿元。一期总投资5亿元,以黄河集
7月21日,海南区举行重点能源项目签约仪式。区委书记于志永,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白春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丁未,区政协主席赵维厚等领导出席仪式。本次签约涵盖风光制氢、煤炭洗选加工、绿色供电等6个项目。项目的成功落地将进一步优化全区能源产业结构,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对于全区能
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0329号《关于加快氢燃料重卡产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答复函指出:一是优化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布局;二是推进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发展;三是补齐补强产业链断点短板;四是推进加氢站建设管理工作。关于对自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16日,氢启鄂托克绿动大草原-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荣程集团、建元集团3000公斤/日氢能“制储加运”一体化项目签约。据了解,内蒙古荣程建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由天津荣程集团与内蒙古建元集团共同投资成立。此项目投资约2亿元,拟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棋盘井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年来,内蒙古氢能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今年以来多个绿氢项目签约落地的消息频出,涉及中能建、中电建、中船等多家央国企。6月13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政府与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扬州吉道能源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三方正式签约风光制氢百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协议投资
6月13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政府与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扬州吉道能源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三方正式签约风光制氢百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协议投资约260亿元,项目将落地巴林左旗和阿鲁科尔沁旗。据悉,该项目落地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84亿元,税收约10亿元,安排就业1000人左右,将对推动赤
6月8日,内蒙古耀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氢能和硅全产业链项目获准备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