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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2-14 17:50来源:河北省发改委关键词:生物质发电燃煤发电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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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核准但未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核准且开工在建但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当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河北南网每千瓦时0.3644元、冀北电网每千瓦时0.3720元)。

二、支持具备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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