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第五条 属于省能源局审查权限的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处按照办事指南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2〕335号)要求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对内容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项目单位并一次性告知补充相关内容或进行调整。
第六条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节能和科技装备处应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评审,原则上对节能评审机构初始随机排队,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轮换委托;对重大项目或特殊领域项目,根据各节能评审机构擅长专业领域适当调整。
节能评审机构因需回避因素等原因无法接受委托任务的,应向节能和科技装备处提交书面说明。
第七条 节能评审机构应当遵循“科学、高效、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
节能评审机构接收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和节能报告编制单位沟通联系,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项目类型、所属行业及专业领域,选择相关行业的专家并组建专家组,及时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召开评审会、督促修改复核等;对项目建设状态存疑或项目工艺复杂等情况,可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专家意见和修改后的节能报告等材料,及时向节能和科技装备处提交评审意见。
第八条 节能评审机构原则上以人事教育处管理的专家库为基础,根据项目特点选取各专业评审专家;项目性质特殊,专家库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节能评审机构应及时补充相关专家入库使用。
第九条 节能评审机构应按照编制指南、评估技术导则组织专家审核节能报告,确保编写格式规范、内容深度达到要求。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项目概况;
(二)分析评价依据;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
(四)节能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有关数据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国际、国内行业水平的全面比较;
(六)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影响分析。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应在节能报告中核算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指标,提出降碳措施,分析项目碳排放情况对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
(七)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第十条 节能评审机构应督促项目单位和节能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节能报告进行修改完善,自召开技术评审会至报告修改完善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节能评审机构应对节能报告修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及时向节能和科技装备处提交评审意见。自接受项目评审委托至提交评审意见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节能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
(二)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
(三)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四)项目的能效水平、能源消费等相关数据核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本地区节能工作管理要求;
(五)其他应提出的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节能评审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不予通过评审意见:
(一)使用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的;
(二)能源消费量计算偏离实际或能效水平未达相关标准要求的;
(三)应实施能耗替代但未实施能耗替代的;
(四)对项目所在设区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是“决定性影响”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节能报告编制深度未达到评审要求或节能报告出现较多错误的;
(七)不符合国家和我省其他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的。
第十三条 节能和科技装备处根据节能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起草节能审查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第十四条 行政审批管理处根据分管局领导批示意见,对通过节能审查的,应印制书面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抄送有关单位;对不予通过节能审查的,应出具不予通过节能审查的书面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 节能评审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节能和科技装备处会同有关处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年度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节能评审机构。为避免出现项目申请单位“排队等候”和少数单位利用不对称优势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问题,原则上选用多家节能评审机构。机构数量、招标方式、预算经费(10万元以上)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根据政府采购服务有关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
第十六条 节能评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国家和我省节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十七条 节能评审机构承担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得到被评审的项目单位承揽业务,不得向项目单位、报告编制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不得承担与自身利益相关联单位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三)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采取欺诈、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四)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工作人员节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论科学、公正、准确。
(六)参照《山西省能源局专家库建设及专家适用管理办法》(晋能源人发〔2022〕347号)要求,规范节能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使用。
(七)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尚未公布、公告的节能报告有关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八)节能评审机构独立、公平、自主开展评审活动,包括选取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方式、召开评审会议、出具评审意见等,对上述评审活动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章 其他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行政审批处应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实现审查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追溯。
第十九条 节能和科技装备处应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加强节能审查信息的统计分析,定期调度已投产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等情况,作为研判节能形势、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山西省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评价对象:纳入年度浙江省用能预算管理企业名单的用能单位。分级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级管理评价,落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省级负责管理年综合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低碳化。2023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增长至17.9%,煤炭消费占比从2013年的67.4%降至55.3%。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中国新能源装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的40
能源转型和一些安全利益相悖,这才是步履维艰的核心原因。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王海滨作者系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经济师2024年11月11日至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将在阿塞拜疆举行。大会将聚焦于气候融资新目标。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取
10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为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策部署,加强要素配置保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确了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具体举措。一是有效拓展增量用能空间。“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完善能源消耗总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27日,浙江人大网发布《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其中提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区域电网范围,统筹资源和市场、电力发展规划和新能源发展规划、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和经济性,合理规划抽水蓄能电站站点布置、建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
近日,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在《人民日报》发表《以能源转型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署名文章,文中提出:推动终端能源消费转型由电能替代为主向电、氢、氨等多元清洁替代转变,推动主要用能领域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引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加强新能源
12年前,当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已达到了95.82%,高于全国12.27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三。3年前,当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时,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57541元,是全国唯一一个省内所有区市居民收入都超
世界气候治理热潮方兴未艾。因为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70%以上来自化石能源燃烧,所以对于气候治理来说能源低碳转型是关键。而气候变化问题既严峻又迫切,因此不仅低碳转型的最终结果很重要,其过程有多长也很重要。(来源:能源新媒作者:王海滨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经济师)一、为什么低碳转型不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好碳达峰行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强化项目全周期监管,严
能源逐“绿”阔步前行——能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生态蓄能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让绿色发展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识和趋势。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始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如今“两山”理论已成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华润电力(仙桃)有限公司华润仙桃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修定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选用2台超超临界变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11月22日发布关于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4〕571号),要求化石燃料燃烧及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年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在项目节能审查中开展碳排放评
日前,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X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1X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节能报告。关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X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许可相对人名称: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类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办法适用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类项目,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1日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和节能未批先建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新上“两高”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申请变更节能审查意见的“两高”项目照此执行。“两高”项目范围依据《江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确定。关于
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项目计划建成投产时间为2026年。详情如下: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国投湄洲湾(莆田)发电有限公司:报来的《国投湄洲湾(莆田)发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和规范区域节能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详情如下: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近日,贵州印发《贵州省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详情如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520000-2024-05-006)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将《贵州省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印发《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
小金川流域梯级水光蓄互补联合发电系统示范巴山绿,蜀水清,天府蓝。这里,是四川!这里不仅有丰饶的土地和悠久的文化,更以丰富的水能资源闻名于世。从岷江之畔的古老水车,到现代化的巨型水电站,四川的水电开发,为国家能源供应作出了巨大贡献。如今,在“双碳”背景下,四川又在积极探索新能源与储
12月27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抓紧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信息的通知:根据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2024年全覆盖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4〕109号),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已基本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10月、11月全省能源运行情况。电力方面: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1-10月,全社会累计用电量30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截至10月底,全社会累计发电装机达1.21亿千瓦。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27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1—1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证核发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福建能源监管办坚持“统筹协调、规范严谨、及时准确”原则,抽调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整合流程、压实责任沟通协作、加强监督,高效完成福建绿证核发数据相关工作。为顺利推进福建绿证核发数据信息归集、校验、核实、修正等各项工作,一是整合流
12月26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2024年度第4次、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10月、11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共计252388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累计1210588.5万元。公告指出,2024年10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1682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法国政府推出首个清洁氢招标项目,作为差价合约(CfD)计划的一部分。法国生态转型部长AgnèsPannier-Runacher宣布,法国计划在15年内为每公斤氢提供4欧元补贴,目标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制氢。这一举措旨在增加直接工业级氢气供应。此次竞争性招标定于2025年3月14日截止,
12月2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合计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2523882万元。原文如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
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国家下达安徽省2025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为24.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1.64%,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5.36%。各承担消纳责任
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着力锻造绿色低碳产业长板优势。围绕高质量建设“十大产业集群”,坚持“一群一计划”“一链一方案”,统筹推进产业集群上下游企业协同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提
在南非第七轮可再生能源独立发电商采购计划(REIPPPPBW7)竞标中,光伏项目独揽1.76GW中标容量,成为政府首选中标方。中标方将签订为期20年的供电合同,预计这些项目将在2025年下半年完成商业交割。值得注意的是,本轮原本5GW招标中分配的3.2GW陆上风电未能中标,这是连续第二轮光伏成为唯一赢家(而初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