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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推动哈电集团等哈尔滨市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与深圳开展对接

2023-03-15 11:01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装备碳排放哈电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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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3月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与深圳市2023年对口合作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指出,深化装备制造领域合作。围绕深圳“20+8”产业集群规划布局,积极对接两市在先进制造业的比较优势,在工业母机、精密仪器设备、生物医药、空天技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共同谋划一批合作项目。组织深圳50家先进制造业企业赴哈尔滨调研,推动哈电集团、哈飞集团等哈尔滨市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与深圳开展对接,促进两市装备制造业产用结合、产需对接、产业链上下整合。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院所参与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深化科技金融领域合作。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两市高校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在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合作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一批哈尔滨优秀科技成果在深圳进行应用示范。依托深哈协同投资服务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开展南北企业家U汇暨哈尔滨科技成果招商深圳恳谈会等活动。支持深圳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共同培育、引导更多哈尔滨优秀企业到深交所上市融资;推动两市共建的聚恒红土基金、深哈产业基金设立出资工作,在生物医药、汽车产业、装备工业等领域投资扶持一批优质项目。支持阿城区政府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合作对接,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原文如下: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与深圳市2023年对口合作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政办发〔2023〕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与深圳市2023年对口合作工作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哈尔滨市与深圳市2023年对口合作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深哈对口合作第七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经两市沟通会商,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持续巩固深哈合作阶段性成果;全面学习借鉴深圳标准和经验,增强选派干部学习交流的精准性;充分发挥两市比较优势,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创意设计、冰雪经济、装备制造、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现代农业、文化教育、国资国企等领域务实合作;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支持两地精品互销互展,实施精准招商,加快深哈产业园建设,力争打造对口合作全国样板。

二、总体目标

深化干部人才交流,组织哈尔滨市100名以上干部赴深圳学习交流。全面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形成高质量学习成果50项以上。支持深圳在哈尔滨市建立1—2家深圳精品展销中心。夯实深哈产业园建设,积极承接深圳产业转移,力争落地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力争引入1—2家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引入10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新增注册企业10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统筹协调

1.加强高层互访。加强两市领导互访和交流频次,适时召开深哈对口合作第八次联席会议,探讨推动两市合作重大事项。支持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互访交流,挖掘合作机会。(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发改委;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强化督导问效。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哈尔滨市相关单位要主动与深圳对口部门沟通,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各单位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具体举措、实施路径及时间节点,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对接、精准合作。(责任单位:哈尔滨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二)加强互学互鉴

3.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学习借鉴深圳产业招商、基层治理等经验做法,按照“五个收获、三个措施、一个落实”的培训思路,支持哈尔滨市选派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干部分两批次100人赴深圳举办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以“述学”、“考学”、“评学”制度,确保学习成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搭建交流平台。支持两市对口部门在金融、司法、农业、经贸等行业领域开展学习交流10次。举办两市对口部门对接交流会,组织“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牵头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来哈交流考察,探讨合作事宜。(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直相关部门;哈尔滨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1月底前)

5.深化体制机制互学互鉴。支持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能,加大力度转化深圳在政务服务、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国企改革等方面先进做法、改革经验,力争形成高质量学习转化成果50条以上。(责任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直相关部门;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夯实重点领域合作

6.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引导深圳有外溢需求的数字经济企业到哈尔滨考察对接,加强两市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合作。推动华为“一总部双中心”建设;依托哈工大人工智能研究院平台开展与深圳人工智能领域合作。利用中兴通讯在5G技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优势,探索5G应用新的合作模式落地阿城古铁市场钢铁产业园区项目。借鉴深圳智慧水务管理经验,构建哈尔滨市“水利一张图”。(责任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哈尔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阿城区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深化生物经济领域合作。依托哈尔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哈尔滨精准医学与医学工程产业基地、哈尔滨(国际)生物谷、哈尔滨基因编辑与分子育种产业基地等4个生物经济新基地建设,借助哈药集团、哈三联药业、葵花药业等生物医药领域龙头企业在技术、市场等方面优势,吸引更多深圳生物经济领域头部企业到哈尔滨投资发展,围绕生物技术药、化学药、现代中药、生物药学工程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合作。推动迈瑞医疗公司、中深(深圳)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到哈尔滨市落地生物医疗器械、细胞储存等项目。(责任单位: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哈尔滨市发改委,南岗区、阿城区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深化创意设计领域合作。依托哈尔滨市丰富文化资源基础和深圳先进工业设计发展经验,共同策划举办东北亚文化艺术创意设计博览会、哈深创意设计双年展等活动,对接深圳数字创意、现代时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哈尔滨绿色食品、老字号和原字号企业、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等为切入口,开展招商推介、挖掘合作项目。(责任单位: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深化冰雪经济领域合作。将深圳文旅平台和消费市场优势与哈尔滨冰雪资源有效对接,引导深圳旅游协会、企业来哈尔滨开发更多冰雪旅游项目、旅游路线、包机服务;积极探索两市联合举办大型冰雪体育赛事的可行性,推动两市文体旅游产业要素合理流动。(责任单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哈尔滨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深化装备制造领域合作。围绕深圳“20+8”产业集群规划布局,积极对接两市在先进制造业的比较优势,在工业母机、精密仪器设备、生物医药、空天技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共同谋划一批合作项目。组织深圳50家先进制造业企业赴哈尔滨调研,推动哈电集团、哈飞集团等哈尔滨市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与深圳开展对接,促进两市装备制造业产用结合、产需对接、产业链上下整合。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院所参与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哈尔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香坊区、平房区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深化科技金融领域合作。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两市高校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在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合作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一批哈尔滨优秀科技成果在深圳进行应用示范。依托深哈协同投资服务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开展南北企业家U汇暨哈尔滨科技成果招商深圳恳谈会等活动。支持深圳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共同培育、引导更多哈尔滨优秀企业到深交所上市融资;推动两市共建的聚恒红土基金、深哈产业基金设立出资工作,在生物医药、汽车产业、装备工业等领域投资扶持一批优质项目。支持阿城区政府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合作对接,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责任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哈尔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阿城区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深化现代农业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深圳国际食品谷哈尔滨产业园建设,依托中国农科院基因组研究所,推动两市在作物育种、食品加工、绿色农业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成立玉米基因组育种联盟。推进哈尔滨“圳品”评价工作,组织深圳专家赴哈尔滨市开展“圳品”评价培训,支持更多哈尔滨食品通过“圳品”评价进入深圳市场。举办哈尔滨好粮油走进大湾区推介会,扩大哈尔滨粮油品牌影响力及销售渠道,搭建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对接平台。(责任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深化教育领域合作。推进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与深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哈尔滨市商业学校与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哈尔滨市现代应用技术学校与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学校管理、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搭建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两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两市研学冬、夏令营活动,互邀两市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实践教育研学基地。(责任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哈尔滨市教育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深化国资国企领域合作。鼓励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哈尔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支持深圳市属国企、驻深央企参与哈尔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深圳能源集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深高速集团平价风电等项目建设。依托哈尔滨市建设集团下属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分院与深圳市水务集团、特区建设发展集团、市政设计院对接,以BIM技术为突破口,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建设。推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建深哈央企国企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深圳市国资委;哈尔滨市国资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做优做强深哈产业园

15.探索“飞地园区”合作机制。探索将深哈产业园纳入深圳产业飞地试点,在园区组织管理架构、议事协调机制、跨区域政策衔接与资源共享、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规范指标统计与利益共享等方面探索“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深圳“飞地管理”模式。借助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等专业机构力量,对园区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进行有机融合、优化提升,形成深哈产业园总体规划。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进一步摸排梳理两市产业合作意向,明确意向项目和对接主体,举办深哈合作机会清单发布会,重点推进深哈产业园谋划拟建创新载体清单、产业化项目储备清单落地转化。继续发挥深哈产业园“带土移植”机制优势,支持更多深圳改革试点经验和产业发展政策在园区先行先试。(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协调解决园区学校配套、人才公园、核心启动区中央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科创总部项目配套费优惠等问题。将深哈产业园区核心启动区和科创总部纳入哈尔滨市轨道交通规划。推动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哈产业园区庭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7.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样板工程。推荐深哈产业园作为南北科技合作典型案例,纳入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赋能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5)》,通过政策倾斜、创新要素集聚,将园区打造成为南北科技合作的示范样板工程。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落地园区;推动哈工大未来产业科技园与深哈产业园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科技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18.实施精准招商。立足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深哈两市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领域领军企业在园区建设区域研发中心,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园区聚集。积极承接深圳产业转移,力争引入1—2家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引入10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新增注册企业100家。(责任单位:深圳市国资委、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哈尔滨市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投资服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搭建合作平台

19.加快深圳精品展销中心建设。按照“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快推进在深哈产业园、哈尔滨市内核心商圈等地段建立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支持哈尔滨在深圳建设集产品展销、城市宣传、旅游推介、商务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展示交流中心,打造两市精准招商、产业合作、成果展示新平台。(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哈尔滨市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20.推进对外开放工作。推动龙粤俄“两国三地”合作,依托哈尔滨区位优势,探索两市对外开放合作机制和领域,推动两市仓储物流、跨境电商、贸易服务等领域深度整合,共同搭建对俄贸易平台,合力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持续拓展两市相关原材料、工业产品对接俄罗斯、东北亚等国际市场的通道,扩大对外出口贸易规模和水平。(责任单位:深圳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1.组织参加经贸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对方举办的经贸活动,依托深圳文博会、深圳高交会、深圳全球招商大会、深圳农博会、哈尔滨中俄博览会、哈尔滨太阳岛年会及亚布力论坛等展会活动,建立经贸信息共享机制,在招商招展、项目洽谈和企业对接方面互相支持协助,宣传合作成果、挖掘增量。(责任单位: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开展系列交流互访活动。推动哈尔滨市直相关部门按领域组织深圳哈尔滨籍企业家返乡考察,创造合作交流的机会。支持深圳市黑龙江商会、广东省哈尔滨商会、“哈工大深圳校友会”等社会团体,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为哈尔滨市宣传推介搭建平台,为深哈两方牵线搭桥、共谋发展。(责任单位:哈尔滨市投资服务局、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对口合作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高质量研究谋划合作事项,明确年内合作项目数量,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推进具体工作,确保对口合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服务督导。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通报制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各单位务于每月25日前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对口合作项目建设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进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对口合作的经验做法和阶段性成效进行通报。

(三)加强沟通交流。两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视频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深哈对口合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报道。两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挖掘合作典型,建立信息月报制度,编发《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信息月报》。要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小视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深哈合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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