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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4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22日发布政策解读。
《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广绿电交易。
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城区公交、出租、环卫、港口服务、城区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采用纯电动、氢能源、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到2025年,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300亿元,全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5万辆。
原文如下: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奋力描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永川新画卷。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133.3吨、89.85吨、1614吨、330.5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1.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拟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以玻璃、陶瓷、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高标准建设渝西大数据中心、西南数据处理基地,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新城建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围绕玻璃、陶瓷、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聚焦取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力热力、造纸、有色金属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到2025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动永川高新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推动永川静脉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到2025年,建成市级绿色园区2个、市级绿色工厂18家。(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新建、扩建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鼓励年产废量1万吨以上的企业、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凤凰湖产业园有机废气集中处理中心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设施,引导汽车等行业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色建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面积达到180万平方米。(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试点。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推动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高效制冷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1.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优化客货运组织,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周转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建设集市域(郊)铁路、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为一体化的高效率换乘换装综合客运枢纽,打造无缝衔接的枢纽体系。到2025年,永川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6%。(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港口、机场、货运枢纽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实施“油改电、油改气”工程,积极推进港口作业机械能量回收、供电设备节能改造。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机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建设和应用、新能源装备设备综合利用示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城区公交、出租、环卫、港口服务、城区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采用纯电动、氢能源、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到2025年,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300亿元,全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5万辆。(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市邮管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引导发展绿色物流,加快物流设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市邮管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1.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积极推广节能型农业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太阳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结合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提升农村沼气利用水平。(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就近就地还田。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45%、50%。(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对全区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2.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示范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积极参与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到2025年,全区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至少1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污染共治工程。
1.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推进重点区域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协同治理,探索实施PM2.5、臭氧污染连片整治。实现车辆超标排放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执法联动,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联动推动河长制,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大陆溪河等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推动川渝毗邻区域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在临江河开展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到2025年,大陆溪湾凼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1.优化煤炭消费。实施港桥园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严格控制造纸、水泥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30%左右。(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推进造纸、水泥、冶金等行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企业自备电厂、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到2025年,全区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将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达到10%。(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1.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实施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的更新修复,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厂实施“一厂一策”改造。推动热电联产、热干化、园林堆肥等专业化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厂掺烧市政污泥。到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提质增效。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论证启动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确保厨余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达到标准要求。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00%。(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措施。
1.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根据全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政策,提高节能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节能审查监察制度。优化完善节能审查机制,优先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合理限制高能耗、低产出项目,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序用能。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完善建设前期手续,坚决杜绝新增未批先建项目。依法依规做好节能监察管理,聚焦工业、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专项监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1.落实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扩建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1.严格项目准入。优化项目管理方式,从产业规划和政策、审查审批手续、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严格把关。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管控机制。建立“两高”项目工作清单,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落实“两高”项目融资政策。(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大数据发展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节能标准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节能标准、能耗限额要求,做好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引导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节能减排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污染控制技术指南等标准的研究和论证。(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风险等级等指标纳入绿色信贷发放审核流程。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税收价格政策。结合实际抓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按照市级要求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电价政策,推行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行市场化机制。
1.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有序实施碳排放配额有偿分配。推行碳普惠机制,探索碳普惠场景,落实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行“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1.夯实统计基础。夯实与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适应的能源统计核算基础,探索建立我区能源平衡表制度。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统计核算方法,落实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加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融合统一。推动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套数据”。建设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系统。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监测能力。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污染源监测覆盖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及移动源。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探索卫星和无人机遥感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1.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并配备负责人。加强区及镇街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绿色低碳教育,推动专业转型升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能力。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做好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协调调度,做好工作指导,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有序有效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属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评价考核。
继续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发挥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对节能工作的引导作用。继续按照市级要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配合做好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筹抓好日常工作监管,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能减排公益宣传,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加强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其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年3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导全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133.3吨、89.85吨、1614吨、330.5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包括十项重点工程,分别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污染共治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提出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措施、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落实节能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推行市场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八个方面任务。
(五)强化工作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价考核、开展全民行动三个方面做出保障,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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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西北地区聚集了优质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2012年以来,西北电网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长超10倍,装机规模达1.7亿千瓦,相当于建成7座三峡电站,成为首个以新能源电源为第一大装机电源的区域电网。近年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创新开展新能源电量消纳实践,聚焦机理认知、安全管控、预测预警、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6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意见通知。为保障河南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新型储能良性发展,深化和完善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行为,充分利用储能调峰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9日,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第五次(首次调电)模拟试运行工作方案印发。本次模拟试运行电能量申报价格的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市场主体申报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限价,市场出清价格的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调频里程补偿申报价格的限价范围为0-16元/兆瓦,市场主体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4日,山西能监办发布新一批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新增8家企业,总容量共计63.75MW。详情如下: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
5月18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发布的两个细则适用于华中区域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电力调度机构调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2日,《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3版)》全文印发。其中提出,独立储能应当与调控中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符合并网标准并验收合格;独立储能并网容量应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负荷侧市场主体中直接参与用户可调节容量不小于1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聚合商可
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联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印发了《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3版)》(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于2020年印发了《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湘监能市场﹝2020﹞81号),启动了湖南辅助服务市场,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北能监局日前发布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规则中提到,备用市场可分为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市场主体在日前及日内确定自身备用余缺及各自的卖方/买方角色,申报价格、备用提供能力/备用需求。卖方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买方可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若报量不报价则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明确,本细则适用于西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控机构直调的各类并网主体,以及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由地调直调的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生物
从2002年国家发布关于电力体制与电力市场改革的五号文件开始,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已历经21年。虽然电力市场体系越来越复杂,交易品种更加丰富,交易规模越来越大,但市场机制其中主要是价格机制却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交易价格总体上以市场的方式却按政府管制目标或者在较窄的上下限范围内形成。与国外成
5月31日获悉,随着陕西省内用户完成首笔跨省绿电交易,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今年已组织省内电力用户通过参与绿电交易购买绿电15.35亿千瓦时,较2022年全年交易量增长13.3倍,超额完成今年15亿千瓦时的目标任务。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绿电交易,深化绿电市场建设,努力营造绿电消费氛围,
每当看到这一片片“盾牌”你是不是都很好奇这到底是个啥这些小小的“盾牌”可有大大的能量它们可以点亮千家万户的灯其实这些“盾牌”是光伏发电板它们被太阳光照射后就可以产生源源不断的电如今你可以在很多地方看到这些“盾牌”在屋顶上湖面上山坡上甚至在太空上!中国问天试验舱与天和空间站对接。图
1-4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756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5%,同比增长1.7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406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4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28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
近日,随着陕西省内客户完成首笔0.39亿千瓦时的跨省绿电交易,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今年已累计组织省内电力客户通过参与绿电交易购买绿电15.35亿千瓦时,较2022年全年增长13.3倍,超额完成今年全年15亿千瓦时的任务。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深化绿电市场建设,以“年度+月度”双边协商的模式常态化组织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公示5月第二批绿电交易发电企业准入名单。详情如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5月第二批绿电交易发电企业准入名单的公示各发电企业: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新疆绿色电力交易相关事宜的复函》和《新疆绿色电力交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及《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南方区域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机制,近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印发了《
从2002年国家发布关于电力体制与电力市场改革的五号文件开始,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已历经21年。虽然电力市场体系越来越复杂,交易品种更加丰富,交易规模越来越大,但市场机制其中主要是价格机制却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交易价格总体上以市场的方式却按政府管制目标或者在较窄的上下限范围内形成。与国外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含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权益价格(绿色电力证书)两部分,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结算价格按照绿色电力总价格执行。同一电力用户签订多笔绿电合同时,按每笔合同电量占总合同电量的比例分配该
近日,绿电零售套餐在山东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行。绿电零售套餐通过在标准化零售套餐中嵌入绿色电力属性,实现了绿电交易撮合、零售合同签订和绿色权益划转的全流程贯通。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通过签订标准化绿电零售套餐建立代理关系,生成标准化绿电合同并按月结算,规范了绿电交易向用户侧的传导
我国碳排放权配额制在将控排企业直接碳排放纳入管控范围的同时,也将控排企业用电、用热的间接碳排放纳入,为打通绿色电力消费与用电间接碳排放履约提供了可操作空间。同时,随着风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不断成熟,其减碳额外性不断受到质疑,也为风光项目的环境权益从CCER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
随着五月收官,新能源车企陆续交出5月销售成绩单。6月1日,比亚迪发布产销快报显示,5月新能源汽车销量24.02万辆,刷新单月销量纪录,且今年连续3个月的单月销量突破20万辆。而今年势头不错的埃安紧随其后,单月销量达到超过4.5万辆,再次刷新单月记录。理想汽车连续3个月交付超2万辆,蔚来、小鹏汽车
在迎接行业全面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的进程中,如何利用新能源核心科技让商用车更商用,成为摆在行业面前的问题。作为国内新能源领域的强劲势力,宇通始终走在行业的前沿,面对行业高速发展及客户需求持续升级,宇通将于6月5日举办商用车技术品牌全球发布会,重磅推出为新能源商用车倾力打造的全新技术
针对“哪吒汽车正在考虑6月份申请10亿美元的香港IPO“消息,哪吒汽车微博回应表示,“消息不实”。
5月29日,江苏省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和八方面具体安排,共计82项举措。《方案》提出,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政策,鼓励各地持续实施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政策。提升汽车产品供给质量,优化汽车产品结构,培育江苏汽车自主品牌。加快取消非本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日,马斯克在访华回国前最后一站,与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会见,陈吉宁提出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深化合作。时隔3年,马斯克再次到访中国。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马斯克此行可谓特种兵式访华,44个小时内行程满满!而且中方的接待规格非常之高,共有一位正国级、两位正部级、一位
2023年6月1日,广汇能源关于签署《新能源电动重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金投资与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新疆志能汽车共同签署《新能源电动重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暂定名称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新能源重卡公司“苇渡科技”于近日宣布获数亿元A轮融资,此轮融资由方源资本、云启资本领投,合肥市创新投跟投,老股东荣庆物流、金沙江创投等继续加码。本轮融资将用于进一步推动苇渡科技重卡车型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以及产业整合,加速将其新能源重卡推向中美欧三大市场。
市委书记陈吉宁今天(6月1日)会见了美国特斯拉公司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一行。陈吉宁介绍了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情况。他说,中共二十大对中国未来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2023年5月24-26日,为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川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四川建设钒钛战略材料、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重要产业备份基地的建议》(第3879号建议)办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有关负责人带队,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装备工业一司
比亚迪6月1日晚间披露5月产销快报,5月新能源汽车销量24.02万辆,去年同期销量为11.49万辆。本年累计销量100.26万辆,同比增长97.63%。2023年5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装机总量约为11.489GWh,2023年累计装机总量约为48.434GWh。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关申报材料的报告》(深知〔2023〕1号)收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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