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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4月1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到,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工作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大对青赔力度、加快380基塔基交地,加强施工力量、加速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原文如下: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汕府〔202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八届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做好今年市政府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制订本工作方案,将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十方面重点工作,对应细化分解并明确分管市领导和部门分工。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0%。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2.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6.进出口总额增长7%。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7.居民消费指数涨幅3%左右。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二、全面接轨深圳,深度融入“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
(一)主动承接深圳辐射。
9.建立健全深圳-汕尾高层次对口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新一轮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工作,提升县(区)级协作水平,推动一批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合作共建,探索完善区域合作新模式。
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各结对区县与深圳市相关对口行政区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两市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两市高层开展常态化互动互访,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市合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协同发展水平。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叶健德
部门分工: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加快建设深汕合作拓展区,加强与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衔接,形成跨区域产业链分工和配套体系,共建世界一流汽车城。
工作措施: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将深汕合作拓展区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体规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通过产业共建、产业转移等方式,使深汕合作拓展区成为承接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有序转移配套基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海丰县政府等配合。
11.借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提升汕尾海洋经济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工作措施:全面接轨深圳,依托汕尾独特的资源禀赋,强化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功能,贯彻落实《深圳市与汕尾市(海陆丰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加快印发《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实施“兴海强市”示范工程为牵引,聚焦绿色能源、临港制造业、现代渔业、港航物流业、滨海文旅业等,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支撑服务,奋力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强化教育合作,引进深圳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等高职中职学校与深圳学校缔结“姊妹学校”,合作共建一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工作措施:加快专业建设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起良好的校校合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深汕合作区等企业合作交流,开展深层次的校企双制合作办学;加强与深圳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交流合作,推进教育资源和校企合作共建共享。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持续深化产业协同。
13.强化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协同共建、产业项目梯次布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通。
工作措施:深入贯彻《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印发《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主平台建设、做好产业承接,深入推进与深圳市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共兴,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成为深汕合作共建产业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用好省产业转移政策,高标准推进“1+1+3”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引进珠三角超亿元制造业企业120家、投资额60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抢抓省政府推动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重大机遇,强化大湾区重点产业转移信息的捕捉,紧密对接珠三角地区国企民企外企投资和商会行业协会,制定各地各相关部门招商责任清单,压实招商责任,引进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带动力强的优质产业项目。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推动比亚迪汽车和弗迪电池等企业加快与珠三角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一张图”。
工作措施:争取省工信厅、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指导陆河县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深圳对口帮扶优势,引导深圳产业梯度转移,形成“总部在深圳、生产基地在陆河”、“前店后厂”等产业共建新模式。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发改局、海丰县政府、陆河县政府等配合。
16.加快与珠三角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带形成产业协同,推动信利、康源等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布局集成电路、电子元件、新型显示器等产业项目。
工作措施: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加大高端电子原件、超高清显示模组、集成电路等细分领域研究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制造技术水平,打造汕尾品牌,布局电子信息产业深度融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加快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产值、税收、能耗等指标分享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增强珠三角转出地、转出企业的“转出”动力。
工作措施:加强对接省级部门,指导海丰县政府加大力度对接深汕合作区,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规划建设深汕合作共建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向汕尾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和合作园区转移;跟进省关于产业有序转移收益分享的工作指引,配合深圳市共同研究两市共建产业园区的利益分享机制。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加快推进设施一体。
18.通过有效衔接规划建设,在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省发改委,密切关注《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最新进展,及时提出我市意见建议,主动争取纳入规划。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强化交通一体化发展,对接大湾区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开通广汕高铁、汕汕高铁,积极谋划推动汕梅铁路、深汕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市域路网联通,构建融湾“一小时交通圈”。
工作措施:强化项目实施保障,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收尾广汕、汕汕铁路,确保年内建成通车;积极谋划推动汕梅铁路前期工作,谋划深汕城际轨道交通,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整合汕尾港区资源,积极对接盐田港、协同小漠港,联合共建、共营、共管汕尾新港区,打造港口专业化码头、中转港,完善港口配套服务,同步推进汕尾港口海丰港区、陆丰港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措施:优化整合汕尾港区资源,加快《汕尾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协调做好汕尾港口海丰港区、陆丰港区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完善工作;加强汕尾新港与盐田港、小漠港协同规划、共营发展,推动产业链互补共生、错位发展,打造港口专业化码头、中转港。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投公司、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丰市政府等配合。
21.强化医疗养老一体化发展,借鉴深汕中心医院成功运营经验,争取广州、深圳等地高水平医院在汕尾建立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
工作措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将公立医院部分区域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区,推动深汕中心医院加快创建国家医疗区域中心,争取广州、深圳等地高水平医院在汕尾建立医疗机构或设置分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000名。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2.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粤港澳企业来汕兴办养老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汕尾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适老化改造,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3.强化能源物流信息一体化发展,发挥汕尾“风光水火核储”电力能源优势,加快建成大湾区能源供应基地。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陆丰核电5、6号机组、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进展;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陆丰核电1、2号机组、红海湾场址和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取得核准;推进海丰天然气热电联产保障电源等项目,争取项目在年内核准开工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4.加快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储运销、冷链加工、集散中转功能,实现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配货直供。
工作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加强部门之间在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等联动,落实金融优惠政策,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尽快开工。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供销社、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25.加快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连通大湾区的“信息高速公路”。
工作措施:发挥数字经济招商专班作用,开展数字经济项目招引,对接引进互联网平台企业,引导资金投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平台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全面推动市场融合。
26.以建设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市为契机,面向大湾区城市制定统一对等的市场制度规则,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参与构建大湾区区域大市场。
工作措施:制定《2023年汕尾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技术等要素牵头部门改革主体责任意识,抓牢抓实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7.以国资国企为牵引,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大湾区资本参与我市城市、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推动市属国企与大湾区国企合作共赢,打造3个示范性标杆合资合作项目。
工作措施:动态掌握各平台公司外出招商情况,推动市交投公司与省能源集团合作投资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推动市金控公司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建广东汕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动市投控公司与深圳国企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企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项目公司,开展建筑材料供应链业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8.面向大湾区生活消费市场,大力扶持国泰、丰隆等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粮食、蔬菜、水产等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地、专业市场,打造服务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
工作措施: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的工作部署,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9.联合大湾区城市开发“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大湾区游客向往的文旅休闲度假胜地。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大湾区城市编制旅游线路,举办系列专题推介会,加入大湾区跨市旅游线库编制,加强与大湾区文旅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形成跨区域联合的旅游市场推广格局,针对大湾区游客群体客源地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展示汕尾滨海旅游城市形象。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五)推动支柱产业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30.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高质量实施“优势产业”示范工程,打好产业发展大会战,全面提升当家产业优势,确保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至45%。
工作措施:坚持把高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轻奢以及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工业专班作用,落实好重点项目“1+5+X”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动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改项目引进推进、投产达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1.做大做强电力能源产业,推进陆丰核电5、6号机组、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陆丰核电1、2号机组、红海湾场址和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等前期工作,推动新能源产业产值增长12%以上。
工作措施:加大电力能源领域投资力度、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在建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进展;积极推动核电、海上风电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具备核准条件开工建设;强化工作协调,紧盯目标任务,推动气电、储能电站等项目实现年内开工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城区政府、陆丰市政府、陆河县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等配合。
32.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完善“芯-屏-端”全产业链,发展壮大康源半导体产业园,加快锦合线路板等项目建设,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增长8%以上。
工作措施:强化电子信息产业运行监测,推动信利、比亚迪、康源半导体、德昌电子等头部企业不断做强做大,推动康源半导体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和锦合线路板等项目建设投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3.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动海工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5%以上,启动红海湾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规划建设。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海工装备项目建设,牢固树立“以企业为本”的服务意识,落实重点项目“1+5+X”工作协调机制和领导领办机制,深入企业做好“店小二”服务,全力推动明阳智慧、南海海缆、天能重工等重点项目稳产达产,打造全产业链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4.加快食品加工、五金塑料、纺织服装、珠宝首饰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发动传统产业企业开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指导全市110家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梅陇首饰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今年集聚区投入使用,鼓励首饰企业入园生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六)推动工业投资增速增量。
35.全力实施工业投资倍增计划,出台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的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政策,梳理工业投资项目清单,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确保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推动印发《2023年汕尾市促进工业投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梳理全市工业投资项目清单,强化“店小二”服务方式,紧盯项目投资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进展存在问题;梳理省、市已有的奖补政策,强化政策宣贯力度,确保企业投资享受政策红利。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6.高层次实施“四数联动”示范工程,加快谋划品清湖新区数字园区建设。
工作措施: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成立“数字汕尾”建设指挥部,积极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社区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依托智慧品清湖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品清湖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37.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确保技改投资增长7%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以上。
工作措施:支持信利、比亚迪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生产线装备智能化改造,加快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普及应用,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有序引导纺织服装、金银珠宝首饰等传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8.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型储能、硅能源等领域招引一批龙头项目,推动制氢、储能、碳捕捉、碳中和等产业加快发展。
工作措施:参加国家级、省级经贸活动,加强汕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宣传推介,依托新能源汽车、石化新材料等产业图谱,针对瞄准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精准招商。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七)推动产业平台建强建优。
39.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亿元以上,持续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新引进项目60个、投资额30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通过申请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大力推进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和信息等园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深化“1+5+X”机制运用,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0.推进省级重点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汕尾高新区引进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相关产业项目19个、投资额9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立足大湾区,深入珠三角城市重点产业园区对接潜在客户开展敲门式招商;依托信利、比亚迪、天贸等龙头企业,瞄准其上游的配套企业、下游的供应客户、配套企业,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在延链、拓链以及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需求,加大产业企业资源对接力度;聚焦各类商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挖掘以商招商资源。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汕尾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41.加快陆丰临港工业园区二期1600亩土地平整,引进产业项目14个、投资额70亿元以上,争创成为省级产业园。
工作措施:加快陆丰临港工业园区二期土地平整,逐步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持续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加快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进度,力争上半年完成将陆丰临港产业园纳入省级产业园工作目标。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陆丰市政府配合。
42.推进深汕共建市级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深汕合作拓展区天星湖智造产业园和金山科技产业园建设。
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省工信厅、深圳市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对接沟通与交流合作,全力争取深圳市支持,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成为深汕合作共建产业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海丰县政府配合。
43.推进3个特色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力争引进1-2家绿色石化“链主”企业,统筹推进红海湾港口经济区、马宫渔港经济区建设。
工作措施: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园区建设总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推进存在问题,强化招商引资和要素保障力度,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园区建设有序有效推进;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紧推动马宫渔港规划建设、遮浪渔港二期项目建设和实施渔港综合管理试点项目;依托汕尾综合保税区,布局红海湾港口经济区保税加工区,做好承接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叶健德、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4.以海丰“时尚美都”产业园为基点,打造美妆产业集聚中心。
工作措施:持续优化市场产业政策,强化行业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海丰海迪时尚美都产业园区建设进度,推动签订入园协议产业项目早日投产达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美妆产业行业协会以及乡贤企业代表对接联系,深入挖掘寻求商机,争取更多美妆产业项目来汕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海丰县政府配合。
45.推动埔边旧工业区改造升级,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园。
工作措施:成立光明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围绕产城融合、发展专精特新产业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做好产业规划、空间规划、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各项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开展项目用地国有林场收回工作,做好垃圾填埋场清理及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落户;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落实。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城区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46.新增产业用地6000亩、新型产业用地(M0)600亩,处置闲置土地1300亩。
工作措施:根据产业供地任务制订各县(市、区)土地出让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向产业用地倾斜,加大产业土地储备实施进度,同时开展专题招商推介吸引优质企业,推进M0项目落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行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批后实施动态。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7.盘活园区空置厂房,每个重点园区建设储备标准厂房不少于5万平方米。
工作措施:积极开展专项债申报工作,拓宽标准厂房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生产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研究探索市财政对满足一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入住率条件的标准厂房予以事后奖补。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8.坚持“亩均论英雄”,推进“标准地”改革和“工业上楼”,开展园区“竞标争先”活动,推动产业园区亩均产值400万元、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
工作措施:开展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引导资源配置向优质企业聚集,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省级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工作,建强六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加快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八)推动招商引资突破突围。
49.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深入实施“汕商乡贤回归工程”,加快把“汕尾人经济”转化为“汕尾经济”,深挖湾区项目“富矿”,深化境外国外招商合作,办好第三届汕尾发展大会。
工作措施:宣传汕尾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挖掘海外侨力资源,建立和完善海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加强与海外侨团侨胞联谊联络,落实惠侨优待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系列活动,以侨为桥、以侨引商,助力汕尾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委统战部、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0.强化领导带头招商,市县镇领导牵头联系1个以上重点项目,建立健全“洽谈-签约-落地-投产-上规”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优化驻外招商工作机制,聘任一批“招商大使”“招商顾问”,完善补贴支持、土地供给、财税优惠等招商政策,确保引进超亿元产业项目220个、投资额1100亿元以上,新开工建设160个、完成实际投资300亿元以上,新投产120个以上。
工作措施:编制重点区域招商全景图,精准捕捉产业转移信息,力争量质并举招引更多的产业项目落地;围绕项目引进全过程保障,健全项目落地统筹协调机制;选派新一轮驻外招商队伍,规范驻外招商人员行为,提升驻外招商实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1.推动第六代显示屏及模组生产线、大型海上漂浮式风机及基础制造中心、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工作措施:压实压紧责任,强化部门协调,积极推动信利六代线项目建设,加快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展,积极推动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赤石牙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2.落户一批区域总部、财务中心、营销中心。
工作措施:修改完善《汕尾市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3.新增“个转企”1000户,培育“四上”企业155家,引进“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坚持“政策引导、主体自愿”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研究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措施,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要素供给、服务供给、政策供给力度,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坚持扩内需稳外需并重,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九)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4.按照“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要求,推动“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完成65%以上。
工作措施: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压舱石作用,加快实施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和信息等“十四五”规划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5.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全链条服务管理,推进59个省、361个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
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加强1+5+X问题协调处置机制运用,确保实现87个项目开工建设,53个项目竣工投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6.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工作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大对青赔力度、加快380基塔基交地,加强施工力量、加速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7.动工建设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推进公平水库至汕尾管道输水、螺河至碣石引水工程等7个引调水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征地赔偿工作,采取多渠道集资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58.除险加固3宗中型、54宗小型水库。
工作措施:做好经费统筹,保障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9.新建5G基站800个。
工作措施:推动市三大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向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争取追加投资,推动开放公共物业,大力推进5G基站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0.做大做强建筑行业市场主体,改革优化项目招投标和监管服务机制,推动建筑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工作措施: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汕尾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改革工作分工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合会审制度的通知》《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加强指导、重点培育,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聚集,全年培育新增建筑业“四上”企业22家。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1.落实“金融16条”等政策,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工作措施:举办2023年新春购房节,落实好“金融16条”相关政策,组织企业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及时掌握全市商品房销售动态和库存情况,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促进消费回暖增长。
62.高标准打造中央商务区、金町湾片区、海丰海(迪)天(虹)片区等核心商圈,擦亮二马路、陆丰马街等特色商业街招牌。
工作措施:推动海丰天虹商场对照省级特色商圈建设标准开展相关创建工作,树立特色商圈创建标杆,推动中央商务区、金町湾片区等商圈对标建设;联合城区政府开展二马路商业街品牌建设工程,塑造特色街区品牌;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升级改造陆丰马街,完善商业街经营环境,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丰市政府配合。
63.打造3家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5家乡镇商贸中心、150家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支持城区、海丰、陆丰申报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50家。
工作措施:依托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打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村传统商业网点,补齐县域商业发展短板,推进陆河县国家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专项资金下达工作,做好城区、海丰、陆丰申报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做好批发零售企业培育工作,推动企业入统。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促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政府、陆丰市政府、海丰县政府等配合。
64.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物流商贸服务体系,改建3家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20家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加快供销综合性农产品产业园、综合物流园区等建设,培育2家MCN直播电商机构,推动直播电商零售额增长15%。
工作措施: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示范创建水平,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物流商贸服务体系,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企业着力搭建MCN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65.规划建设“汽车卖场+网红直播+现场办证+餐饮娱乐”汽车销售综合体,争取设立新能源汽车区域销售分拨中心,推动汽车大宗消费销售额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组织落实《汕尾市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措施》,推进我市汽车综合体规划建设,适时开展汽车主题促消费活动,拉动汽车大宗消费增长。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6.大力开展房地产、家电、美食等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持续激发商贸、住宿、餐饮等领域消费潜力。
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家520”促消费活动,围绕家生活所需商品,开展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利用节假日时机,适时开展“123买年货”等活动,拉动消费增长。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十一)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67.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
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市领导带头招商工作机制和借助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如汕尾海洋经济产业大会、“春蕾行 家乡情”乡贤恳谈招商活动等,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力度,培育新的外资增长点。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8.抓好煤炭等大宗商品进口,确保进口总额增长7%以上。
工作措施:协调通关服务保障,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红海湾电厂、华润海丰电厂、宝丽华电厂扩大煤炭进口。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9.培育5家亿元以上外贸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粤贸全球”计划等展会活动,组织不少于50家企业参与全省对外投资合作“千百十”综合服务项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等新兴市场,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抢订单稳订单,确保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
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广交会、深圳国际珠宝展览会、海博会、高交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东盟博览会、进博会、服贸会、“粤贸全球”计划线上线下展览等重点展会活动,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多方位多渠道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等新兴市场,帮助企业抢订单稳订单,推动对外贸易经济新增长。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0.大力引进培育外资企业,加快粤海清源、誉福大都会、陆河雅美佳等外资项目建设,推动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2%。
工作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利用外资工作督导力度,实行外商投资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专班服务,提高外资项目履约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外资增长点。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1.培育3家出口制造型服务外包企业,推动珠宝首饰服装设计、直播新媒体运营等服务外包业务,争取在服务外包方面实现新突破。
工作措施:加大招商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推动有设计能力的珠宝首饰制造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推动有设计能力的服装制造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2.促进三大开放平台提档升级、协同发力,以“边申报、边建设、边招商”加快推进综保区申建工作,全面推广复制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进中国(汕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培育5家亿元以上跨境电商企业,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长20%以上。
工作措施: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招商活动,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政策扶持;组织实施好汕尾市承接复制推广的35项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的创新,形成汕尾特色改革创新经验;加强与南沙、横琴、前海自贸片区沟通联系,推动联动区内企业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对应产业协同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一体推进教育强市、创新强市、人才强市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战略支撑
(十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73.新改扩建11所公办幼儿园,新增4020个公办学位,推动学前教育更加普惠优质。
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分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其中新改扩建11所公办幼儿园分解为城区5所、海丰县2所、陆丰市1所、陆河县3所;新增公办学位4020个中分解为城区1800个、海丰县840个、陆丰市540个、陆河县840个。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4.新改扩建1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10310个公办学位。
工作措施: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分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其中新改扩建1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解为城区2所、海丰县3所、陆丰市5所、陆河县2所;新增学位10310个分解为城区1100个,海丰县4260个、陆丰市4050个、陆河县900个。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5.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新增1000个公办学位,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工作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分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其中扩建2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分解为陆丰市1所,红海湾1所;新增约100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分解为陆丰市400个,红海湾600个。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6.推动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达到80%以上。
工作措施:召开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协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底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达到80%以上。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7.促进特殊教育提升发展。
工作措施:推进城区特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新建语言训练室2间,个训室1间,家政模拟训练室1间,示范性资源教室1间;推动汕尾阳光学校临时校址正式招生办学,推进汕尾阳光学校新校区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8.深化校市战略合作,加快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二期项目建设,推动海洋、新能源、金融等新兴学科落户,规划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科技产业园区。
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严密做好二期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持续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多渠道引进人才,打造业务精湛、专兼结合、梯队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服务对接汕尾产业需求,发挥学校在学科、人才和科研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华师大汕尾校区建设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城区政府配合。
79.加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学科建设,开设一批高端制造、跨境电商、医学护理等特色品牌专业,搭建一批校企合作平台,新增培养技能人才1万人。
工作措施:开设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特色专业,继续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发展,大力推进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等7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加强与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沟通对接,依托“双创中心”引进优质企业,共同打造校企合作平台。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80.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评价监管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工作措施:按照省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压缩至5%以内的目标,逐步撤并、停办一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质量不高、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1.推进教育体制机制、集团化办学改革,在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工作措施:全面铺开我市集团化办学工作,择优培育汕尾市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落实申报第三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遴选工作;加强教师引进、培养、培训,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汕尾教育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制订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制订《汕尾市教研员管理办法》《汕尾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等制度和文件。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三)加速科技创新驱动。
82.聚焦重点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信利、明阳、比亚迪、好迪等龙头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加强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更好发挥电研院汕尾分院、汕尾农科院、海洋产业研究院等公共平台作用。
工作措施: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充分发挥科技公共平台作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3.设立市级企业研发中心15家,开展10个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0项、技术合同交易额2000万以上。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发动企业申报;组织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4.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率达30%以上,确保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07%。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统计培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5.加快红海湾实验室建设。
工作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递压力,强化工作力度,加大工作督导,确保如期完成红海湾实验室一期项目首期工程建设,促进红海湾实验室平稳运行。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市政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配合。
86.推动汕尾创新岛(深圳)新增科技型企业15家。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创新岛功能定位,不断提高汕尾创新岛(深圳)服务水平,加强资源导入,大力推进科研人才引进,加强知识产权积累,推动创新团队落户汕尾快速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7.谋划创新岛(广州)建设。
工作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建设创新岛(广州)前期调研和沟通汇报工作,谋划推进创新岛(广州)建设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8.引进各类科研机构5家以上,引进3家以上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科技产业基金。
工作措施: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全市重点产业,深入与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对接,商洽在汕创建科研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9.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确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60家以上,整合资源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育成平台。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四)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
90.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育用服管”文章,实施“善美英才”计划,着力提高引才效用、育才效果、用才效益、服务效率、管才效能。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等,出台我市招才引智工作方案,优化亮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人才发展研究“智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发现培养人才研究力量,着力提升人才服务工作品质。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1.开展“奔向海陆丰”人才招引专项行动,举办人才博览会和揭榜挂帅活动,绘制用好“人才地图”,开辟人才引进服务“绿色通道”,加快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力争引进博士硕士300名、大学生1万名以上。
工作措施:在省内外建立不少于3个招才工作站和人才联络站,举办年度人才需求发布活动,发布《汕尾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需求信息,深化新时代招才引智工作,宽高校合作的引才渠道,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发展所需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统筹用好人才资源,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联合深圳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建人才服务平台。
工作措施:持续深化与国内重点高校的合作交流,推动在我市建设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引进国(境)内外知名大学与我市合作办学;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专业国资在人才工作中的整合作用,为人才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服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3.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配套完善奖补激励政策。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突出人才政策导向作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才服务工作保障;监督指导推动各系列专业职称改革落地;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做好资金保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4.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解决好人才关心的住房安居、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
工作措施:强化人才服务工作保障,督促汕尾市建鑫·集贤雅苑及投控·广贤汇加快完成人才房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问题,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50场次以上。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5.用好用活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能。
工作措施:落实做好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纵深开展人才驿站引智平台工作;深入做好人才资金受理工作,为符合人才新政的人才做好受理服务,加大对人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实现强县促镇带村
(十五)建设强富绿美新县域。
96.统筹抓好产业兴县、强县富民、县城带动,提升县域园区发展质效,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工作措施:按照省、市部署安排,锚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抓住本地区重点关键环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构建高效集聚、各具特色的园区产业体系,做强产业基础,做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7.大力培育县域主导产业,支持各县做大做强1-2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新增1-2家百亿企业,全力支持海丰、陆丰争创全国百强县,城区、陆河全省位次实现前移。
工作措施:以“链长制”为抓手,着力推动海丰县轻工纺织、金银首饰产业集群、陆丰市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城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陆河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培育明阳智慧能源成超百亿产值企业。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8.全面承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争取更多产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
工作措施:做好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讨论、安排对口支援支持事项的完成时间,对于非配对关系对口支援支持事项,要加强沟通,争取取得支持;充分利用我市全域革命老区的优势,结合省帮扶集团牵头单位的职能与资源,从人才、资金和项目着手,向省对口支援集团争取更多的支援倾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域城镇建设短板,推动县城扩容提质,增强县城辐射带动能力。
工作措施:指导推进我市县城新型城镇化工作组织实施,力争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0.深入推进城乡绿美惠民工程,全面统筹城乡面貌改善、生态质量提升和发展空间优化。
工作措施:组织推进城乡绿色惠民工程,建设绿美汕尾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全面启动汕尾市区深汕中心医院周边绿地公园、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公园、奎山河滨水公园等3个城市公园建设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1.深化县域经济放权赋能,推动资源、要素、服务下沉基层,激活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工作措施:争取省将更多的省市级权限下放到我市各县(市、区)并确保事项有效承接,增大县域统筹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突出把镇的功能做强,动态优化调整下放县级行政执法职权,部分中心镇争取省赋予县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
部门分工:市府办、市委编办、市政数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六)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102.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优化完善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镇域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加强城镇功能定位引导,优化完善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镇域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3.深入实施产业强镇建设行动,大力培育镇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示范打造8个农业大镇、15个工业重镇、8个服务业强镇,支持碣石、梅陇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率先争创全国千强镇。
工作措施:紧扣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大镇、工业重镇、服务业强镇建设为抓手,按照“分类管理、特色推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培育镇域经济样板。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4.深入推进40个美丽圩镇建设,加强镇街风貌管控,建设一批美丽街区,打造一批特色网红地、打卡点。
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全市 150个规划调整类村庄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优化村庄布局和设计,结合实施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挖掘资源,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镇、村创建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5.深化镇街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权限应放尽放,定期评估下放权限运行效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工作措施:督导推进全市镇街“一中心四平台”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协调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调研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根据镇街的实际需要,对事权的下放和收回,适时开展评估和考量,事权下放成熟一批下放一批。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
部门分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七)推进“未来乡村”建设。
106.高标准实施“未来乡村”示范工程。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成立全市乡村振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专班等工作机构,结合开展乡村振兴大会战,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未来乡村”示范工程实施。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7.深入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加强统筹谋划,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做好2023年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强部门协调,优化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强化督查督导,加快预算执行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8.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进出平衡,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垦造水田5000亩,牢牢守住107.95万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生产面积不低于123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43.33万吨、粮食储备达到18.2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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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浙江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获批。一、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增强网架结构,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0-3303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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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月,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推动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项目落实落地,华中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重大电力项目实施情况过程监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探索新机制,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对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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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国网宁夏超高压公司利用直升机绞车吊椅法顺利完成±1100千伏吉泉线地线接头补强工作,系全国首次使用该工法开展电压等级高、地线截面大且防护材料长的补强作业,有力保障了“西电东送”大动脉安全运行。±1100千伏吉泉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国家“西电东送”重点工程,也是目前世界上电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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