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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发布: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2023-05-29 10:32来源:淼爸评书关键词: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政策江苏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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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的能源电力保供,更好地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保障民生用电需求,促进用能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5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1、用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2、夏季尖峰执行政策

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3、冬季尖峰执行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

4、尖峰电价执行标准

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二、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

1、用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2、执行时间

●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

●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3、电价执行标准

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

三、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统筹

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统筹用于需求响应、弥补试行深谷电价分时电费减收、采购区外电力现货“超支”购电成本等全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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