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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的能源电力保供,更好地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保障民生用电需求,促进用能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5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1、用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2、夏季尖峰执行政策
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3、冬季尖峰执行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
4、尖峰电价执行标准
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二、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
1、用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2、执行时间
●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
●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3、电价执行标准
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
三、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统筹
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统筹用于需求响应、弥补试行深谷电价分时电费减收、采购区外电力现货“超支”购电成本等全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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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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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旨在更好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保障浙江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融媒体中心)与目前执
为支持我省独立储能加快发展,促进先进技术规模化应用,1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先行制定并印发支持独立储能发展电价政策。政策明确了独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格政策,是国内首个完全契合第三监管周期电价政策要求的独立储能充放电政策;同时建立健全独立储能阶段性容量电价激励机制,这也是国内首个独立储能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和过程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各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用电负荷特性、系统
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继续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54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668号)执行。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降低电
撰文:省电力营销服务中心叶睿雯谢东日明东岳徐琰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320号)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我省居民充电桩充换电设施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作者:鄂电价格)一个多月过去了,该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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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这是时隔2年后再次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旨在依托价格手段引导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行为,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提升电网保供能力,并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近年来,冀北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1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其中提到,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视为单个用户参与响应,负荷聚合商与电力用户的补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等2家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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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第一批“工商注(吊)销”发电企业强制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发电企业工商注册存续状态核验工作,徐州楚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发电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或吊销。上述3家发电企业已因自身原因不能持续保持准入条件,现启
2024年3月江苏电力运行情况通报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3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405.18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694.7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710.45万千瓦。3月份,全省发电量548.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0%,年累计发电量158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3%。其中统调电厂累计1414.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4年第二批(总第四十九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国综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详情如下: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1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177.66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692.40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485.26万千瓦。1月份,全省发电量58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87%,年累计发电量58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87%。其中统调电厂累计53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51%,非统调电厂累计55.43亿千瓦时,同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扩大绿电来源,明确带补贴项目可在交易电量部分不领取补贴的情况下参与绿电交易,完善绿电交易价格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详情如
近日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获悉,截至2月19日,江苏参加1月绿电交易的1532户客户全部收到升级后的绿色用电账单,获知了自身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成本。随着全国碳市场发展及欧盟“碳关税”试运行,企业参加绿电交易的需求日益增长。2023年,江苏绿电交易成交量同比增长109%。在此背景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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