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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和5月24日,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明确我省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并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业分时电价政策。本轮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服务保障民生用电需求,促进用能绿色低碳发展,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本轮电价政策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552号文件
自6月1日起我省执行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将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为工商业用电,归并后,我省电力用户用电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用电三类。
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原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555号文件
为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面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的能源电力保供,加大力度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保障民生用电稳定供应,进一步优化完善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
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尖峰电价资金统筹用于全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同时,为缓解重大节日期间电力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现象,鼓励和引导有调节能力的连续生产工业电力用户主动增加用电负荷,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在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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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经济与新能源发展的宏观杂谈。缩表时代的来临最近看了辜朝明写的《大衰退》一书,书中的基本结论是:(来源:微信公众号“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1929美国大萧条和1990年代的日本泡沫经济破裂后的“失去的二十年”,其根本原因在于:作为需求方的企业,其发展的首要目标从“利润最大化”转变
当好新疆能源市场化改革“推动者”新疆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潘军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能源市场化建设,在建设电力市场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新疆电力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建立了输配电价工作机制,实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95号(工交邮电类065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关于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的提案》进行了答复。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体落地工作。结合各地实际,选择重点方向开展先行先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具体措施》,其中在充电设施方面提出: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相关建设成本费用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成本,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的发布,提出用户侧终端电价由发电侧上网电价、输配电费以及系统运行费用三部分构成,输配电价通过成本加成方式计算形成,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未来三年的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还需深化发电侧上网电价与系统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电费单调整主要如下:此次电价调整的对象为原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包括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降成本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持续降低用户用电成本。实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政策,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规范农业生产电价,2023年6月1日起,取消农业生产到户电价,农业生产用户
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建设与实施极富挑战性,不同国家在其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体制之下,确立了与之相适应的电力价格监管权以及监管信息披露规制政策。经梳理发现,美国、英国的立法机关负责通过能源法条,赋予执法部门电价监管权,同时执法部门负责搭建全面、细致的电价监督管理机制体系;美国和英国为保障
8月9日,笔者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市场营销事业部获悉,截至2023年7月,甘肃参与省内现货市场交易客户月度用电规模约43.29亿千瓦时,占全部市场化用电量比例63.62%,客户侧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今年的现货运营管理工作要积极促请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电力双边现货市场的运行规则,扩大现货市场准入范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夏自治区工信厅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学促干,整肃干部作风,深入开展工业稳增长加力行动,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坚持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上半年,全区工业增速持续位居全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已经于6月1日起执行,关系到省内各用户电费的涨跌,以及跨省跨区交易的通道费用。今年的迎峰度夏,刚好逢最新政策印发,省间电费、省内电费,都面临诸多结构变化。】——享能汇工作室【本文共分两部分】一:跨省交易量价变化概论二:全国各地输配电价变化分省分区图解(来源:享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5:1:0.5,即高峰时段电价
近年来,电力保供一直是社会重点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夏季的保供。回顾今夏,经济稳步复苏以及高温天气多发,导致5~8月份用电量快速攀升.最大用电负荷也再创新高。公开数据显示,5~7月份,全网最大用电负荷达到13.39亿千瓦,较去年峰值提高3.8%。尽管需求快速增长、水电大幅减发,全国主要省份并未出现拉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推动我省经济运行持续转好和实现经济量增质升。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8条”提出,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扩大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比,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完善城市公共充电服务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进一步优化电价峰谷时段和峰谷价差。对此,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电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更好地引导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同时有利于绿电消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进一步优化电价峰谷时段和峰谷价差。对此,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电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更好地引导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同时有利于绿电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于征求《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实施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现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时段划分
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发,“意见”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即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
9月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延长午间谷段时长,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平时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二、扩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作用,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延长午间谷段时长;二是提高浮动比例,进一步拉大峰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延长午间谷段时长。扩大峰谷浮动比例。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高峰、低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75%。设置深谷电价。5、6、7、8月份14:00—16: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电价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8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7110.94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364.53万千瓦,非统调电厂3746.42万千瓦。8月份,全省发电量610.2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1%,年累计发电量4168.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9%。其中统调电厂累计3739.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非统调电厂累计429.57亿千瓦时,同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2023年8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最终成交236笔,成交电量1.69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7.8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8月下旬江苏电力市场月内挂牌交易结果。最终成交656笔,成交电量17.4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59.17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3年8月江苏电力市场中旬月内挂牌交易结果,最终成交274笔,成交电量12.4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0.09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公布2023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结果。本次交易共成交电量74.85亿千瓦时,成交价格465.00元/兆瓦时,其中售电公司成交70.54亿千瓦时,一类用户成交4.32亿千瓦时,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成交0亿千瓦时。详情如下:
苏州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产业链初具规模,从2022年9月完成首单交易至今,全市累计交易绿电13.04亿千瓦时,发放绿色电力证书19.67万张,占全省交易总量近五分之一,交易规模领跑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是发电企业所生产的绿色电力的“身份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
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自2018年正式“开市”交易至今,已经进入第6个年头。根据江苏省交易中心官方数据,截至2023年7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主体共计115755家,其中发电企业1240家,售电公司159家,电力用户114356家(一类用户65家,二类用户114291家)。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共计106665家,其中发电企业196家,
今日话题大多数购电侧主体即将失去市场议价权并非猜猜危言耸听,而是大多数购电侧主体即将面临的真实问题。之前的文章中,其实猜猜已经呼吁过很多次,奈何人微言轻并无甚作用。但随着进入四季度,有一些风险正在积聚。(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作者:淼爸评书)按照目前江苏省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开篇先得表达一下观点,以猜猜亲身经历和对其他省份市场的了解,江苏电力市场绝对是属于第一梯队领头的优秀市场。同时,感谢那么多大神能来和猜猜讨论,无论是表达了对上一篇文章的认同或者是反对,有道是真理越辩越明。有一个好的舆论环境,永远是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毕竟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用能大省,电力用电需求旺盛,电网峰谷特性明显,省内电力供需存在缺口,是国内典型的受端省份。江苏积极谋划行动,寻求市场化方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作为国内电力市场交易先行区、国内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江苏在深化落实电力市场改革道路上探索实践,稳步
2023年7月江苏电力运行情况通报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7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6963.28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325.6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3637.67万千瓦。7月份,全省发电量620.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4%,年累计发电量3558.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其中统调电厂累计3192.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6%,非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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