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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成员与准入方面的新变化
第二章结合1439号文及809号文件规定完善修订,与《基本规则》保持一致,主要变化有:
1
增加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新版《规则》第十三条,对应旧版《规则》第十三条)
2
依据《基本规则》、《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修订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市场准入条件,明确“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新版《规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对应旧版《规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3
删除了新型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准入条件相关条款。(对应旧版《规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4
新增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相关条款。(新版《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
市场注册方面,补充注册业务范围、存在售电业务增项发电企业注册、批发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新型市场主体注册原则等内容。(新版《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6
增加了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电网企业的清洁能源消纳责任。
交易品种、价格机制方面的新变化
第三章、第四章按照《基本规则》、1439号文及809号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有:
1
集中交易方式中,除集中竞价、挂牌交易方式,新增了滚动撮合交易。(新版《规则》第四十三条)
2
新增针对合同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合同置换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等品种的释义相关条款。(新版《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
新增工商业用户,居民、农业用电价格执行政策等条款。(新版《规则》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4
新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条款。(新版《规则》第五十五条)
5
新增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交易方式、电价形成方式等内容。(新版《规则》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
交易组织方面的新变化
新版《规则》第五章“交易组织”、第六章“安全校核”及第七章“合同签订与执行”按照《基本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其中第五章第五节“跨区跨省交易”组织仍沿用旧版《规则》,主要变化有:
1
结构方面,将第五章第一节 “交易时序安排”扩充为“总体原则”,明确了交易时序、公告发布要求等,将“周内交易”变更为“月内(多日)交易”,删除了“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小节。
2
新版《规则》完善了年度、月度、月内(多日)交易组织流程,年度和月度周期交易均可采用双边协商或集中交易方式开展。(新版《规则》第二、三、四节)
3
将旧版《规则》第七章“合同电量偏差处理”并入第五章新增“偏差电量处理机制”小节。相较《基本规则》,陕西新版《规则》明确偏差“可通过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等机制进行处理”,并说明了交易组织方式。(新版《规则》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
4
第五章“交易组织”不再包括优先发电合同签订方面内容,第六章“安全校核”不再包括交易计划方面内容,而是统一在第七章“合同签订与执行”明确了合同签订、优先发电合同,以及合同执行等方面的具体条款。
交易结算方面的新变化
第八章“计量和结算”按照《基本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对比旧版《规则》变化较大,强调月结月清、“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以及上下调偏差电量电费结算方法,并补充完善了清算、分摊机制。
1
明确市场主体的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结算,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均执行“月结月清”。(新版《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2
明确了上下调预挂牌机制偏差电量电费结算方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电费组成及计算方法,其中设置的分档惩罚系数、高耗能用户电量价格比例系数等可在交易细则中明确。(新版《规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条)
3
结合陕西实际,明确了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电量电费结算方法。(新版《规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4
明确了不平衡资金定义及分摊方式。(新版《规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信息披露、市场监管方面的新变化
第九章“信息披露”、第十章“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按照《基本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对市场信息披露、市场监管方面的具体要求。
市场主体可进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网站查看新版《规则》,也可通过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pmos.sn.sgcc.com.cn)查看。
交易平台查询路径:
首页-信息披露-政策规则-电力市场规则或细则-电力市场规则细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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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经营主体共230家,售电公司2家,电力用户227家,发电企业1家。累计注册经营主体共14764家,售电公司172家,电力用户13614家,发电企业978家。本月经营主体注册数据详情如下:
1月,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批发大用户统称为批发用户)交易结算电量89.36亿千瓦时,交易结算均价359.76元/兆瓦时。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交易结算电量88.23亿千瓦时,交易结算均价367.54元/兆瓦时。1月陕西市场化用户结算情况单位:亿千瓦时、元/兆瓦时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单位:元/兆瓦时20
2月2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在西安召开2024年度陕西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省间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跨省区交易电量达111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全年省间交易电量首次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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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经营主体共294家,累计注册经营主体共14534家,包括5家售电公司,275家电力用户,14家发电企业。具体详见下表:本月经营主体注册数据,注册生效经营主体名单、注销生效经营主体名单详见附件。[$New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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