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市场成员与准入方面的新变化
第二章结合1439号文及809号文件规定完善修订,与《基本规则》保持一致,主要变化有:
1
增加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新版《规则》第十三条,对应旧版《规则》第十三条)
2
依据《基本规则》、《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修订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市场准入条件,明确“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新版《规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对应旧版《规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3
删除了新型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准入条件相关条款。(对应旧版《规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4
新增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相关条款。(新版《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
市场注册方面,补充注册业务范围、存在售电业务增项发电企业注册、批发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新型市场主体注册原则等内容。(新版《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6
增加了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电网企业的清洁能源消纳责任。
交易品种、价格机制方面的新变化
第三章、第四章按照《基本规则》、1439号文及809号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有:
1
集中交易方式中,除集中竞价、挂牌交易方式,新增了滚动撮合交易。(新版《规则》第四十三条)
2
新增针对合同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合同置换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等品种的释义相关条款。(新版《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
新增工商业用户,居民、农业用电价格执行政策等条款。(新版《规则》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4
新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条款。(新版《规则》第五十五条)
5
新增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交易方式、电价形成方式等内容。(新版《规则》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
交易组织方面的新变化
新版《规则》第五章“交易组织”、第六章“安全校核”及第七章“合同签订与执行”按照《基本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其中第五章第五节“跨区跨省交易”组织仍沿用旧版《规则》,主要变化有:
1
结构方面,将第五章第一节 “交易时序安排”扩充为“总体原则”,明确了交易时序、公告发布要求等,将“周内交易”变更为“月内(多日)交易”,删除了“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小节。
2
新版《规则》完善了年度、月度、月内(多日)交易组织流程,年度和月度周期交易均可采用双边协商或集中交易方式开展。(新版《规则》第二、三、四节)
3
将旧版《规则》第七章“合同电量偏差处理”并入第五章新增“偏差电量处理机制”小节。相较《基本规则》,陕西新版《规则》明确偏差“可通过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等机制进行处理”,并说明了交易组织方式。(新版《规则》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
4
第五章“交易组织”不再包括优先发电合同签订方面内容,第六章“安全校核”不再包括交易计划方面内容,而是统一在第七章“合同签订与执行”明确了合同签订、优先发电合同,以及合同执行等方面的具体条款。
交易结算方面的新变化
第八章“计量和结算”按照《基本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对比旧版《规则》变化较大,强调月结月清、“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以及上下调偏差电量电费结算方法,并补充完善了清算、分摊机制。
1
明确市场主体的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结算,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均执行“月结月清”。(新版《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2
明确了上下调预挂牌机制偏差电量电费结算方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电费组成及计算方法,其中设置的分档惩罚系数、高耗能用户电量价格比例系数等可在交易细则中明确。(新版《规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条)
3
结合陕西实际,明确了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电量电费结算方法。(新版《规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4
明确了不平衡资金定义及分摊方式。(新版《规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信息披露、市场监管方面的新变化
第九章“信息披露”、第十章“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按照《基本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对市场信息披露、市场监管方面的具体要求。
市场主体可进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网站查看新版《规则》,也可通过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pmos.sn.sgcc.com.cn)查看。
交易平台查询路径:
首页-信息披露-政策规则-电力市场规则或细则-电力市场规则细则及说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江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中长期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电能量交易、合同交易(含转让和回购)、绿色电力交易等。电能量交易、电能量合同交易的标的物为48时段的电能量;绿色电力
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现货模式下带曲线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56万千瓦时,环境溢价约14.8元/兆瓦时。在新能源电量全面入市背景下,山东绿电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对开展分时段或带曲线绿电交易提出明
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本章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电力生产0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全年电力系统运行保持稳定,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3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D+2日滚动交易组织流程。详情如下:
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获悉,通过跨区中长期交易,今年夏季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负荷中心已达成受入交易最大电力1.65亿千瓦、同比增长8%,将创新高。随着气温升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全网负荷将快速增长。为应对迎峰度夏期间局部地区高峰时段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情况,需要做好区域间能源
6月30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电力市场主体座谈会,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季明彬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同志,市场主体代表40余人参加座谈会。会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作《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实践》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对电力市场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指出,浙江省高度重视核电高质量发展和核电电力市场化改革,《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明确2025年核电参与中长期交易电量的通知》中明确,三门核电参与电力中长期
6月20日,甘肃省电力市场省内中长期市场D+2日滚动交易正式上线运行。首日参与交易的主体达969家,共达成交易5457笔,总成交电量0.33亿千瓦时。此次D+2交易模式的推出,标志着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水平再上新台阶。2022年,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创新D+3日滚动交易,从发电侧先行试点,到现货用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5年7月中长期交易情况,交易品种有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跨省外送电交易等。详情如下:双边协商交易7月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64.12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72.39厘/千瓦时,成交电量较6月增加7.26亿千瓦时,成交
6月2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截至2025年6月,安徽省电力市场尚有534家市场化用户未与售电公司签约绑定。依据《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东监能市场〔2025〕6号)、《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皖能源电力〔2024〕60号)、《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筹组织开展,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年6月经营主体注销情况。2025年6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销的经营主体共2家,具体详见下表:
7月3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关于陕西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督员拟聘人选名单,包括15位。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含负荷聚合商市场注销的公告。依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含负荷聚合商的市场注销申请,上述2家负荷聚合商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经核实,上述2家负荷聚合商不存在未履
6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细则适用于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经营主体。首次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预计
6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陕西电力市场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主体均须按本细则规定参与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工作不向参与评价的经营主体收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有关规定,上述4家售电公司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的注册手续自动生效。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3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时间1个月。
6月12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示,涉及4家售电公司。日前,北京世纪信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因未响应申报而不符合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要求被暂停交易资格。现上述4家售电公司已完成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整改并申请恢复交易资格,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上述售电公司的恢
近日,2025年6月陕西送北京月度省间绿色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束,最终成交电量457万千瓦时,陕西绿电实现首次进京。为确保这次交易顺利开展,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前期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进行多轮次协商,就送电曲线、量、价、通道等信息达成一致,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组织下,陕西9家新能源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于峰谷时段,文件明确:(一)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做好陕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明确,完善衔接过渡期间电能量市场结算方式。开展批发交易用户等分时结算。自2025年7月1日起,纳入现货市场参与范围的批发交易用户(含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年6月经营主体注销情况。2025年6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销的经营主体共2家,具体详见下表:
7月3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关于陕西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督员拟聘人选名单,包括15位。详情如下:
在如今的电力系统中,随着资源分散化、碎片化程度加深,常规的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调度控制、市场交易行为,很难直接作用于这些资源,于是,以资源整合、协调互动为特征的虚拟电厂便应时而生。(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本刊记者刘光林)随着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5月省间交易结算情况、市场化发电企业预结算情况、用户侧交易结算情况。详情如下:省间交易结算情况2025年5月,主网外送交易结算电量42.0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66.82%;主网外购交易结算电量34.3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5.48%。2025年截至5月底,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含负荷聚合商市场注销的公告。依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含负荷聚合商的市场注销申请,上述2家负荷聚合商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经核实,上述2家负荷聚合商不存在未履
6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细则适用于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经营主体。首次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预计
6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陕西电力市场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主体均须按本细则规定参与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工作不向参与评价的经营主体收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有关规定,上述4家售电公司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的注册手续自动生效。详情如下:
5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经营主体共493家,其中售电公司11家,电力用户475家,发电企业7家。截至目前,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累计注册经营主体共16367家。具体详见下表。本月经营主体注册数据,注册生效经营主体名单、注销生效经营主体名单详见附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6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虚拟电厂聚合的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各类调节资源应满足相应资源种类的涉网技术性能标准及并网管理要求。当电网发生紧急供需失衡或设备重过载等运行安全问题时,虚拟电厂聚合资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3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时间1个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