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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在智能电网设计、智能电器研发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

2023-06-19 13:21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关键词:智能电网数字化碳达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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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5月15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河东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构建节能型“2.5产业”体系。服务天津市“制造业立市”大局,推动制造业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在石墨碳材、智能电网设计、智能电器研发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河东制造”向“河东创造”的转变。依托现有优秀建筑企业,鼓励在区域内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发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理等业态,坚决控制区域外建设项目的能耗水平,推广数字化建造、绿色建造。到2030年,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预计达到43亿元左右,占GDP比重保持在6%左右。

加快“电+核”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在金贸产业园区发展“电”“核”产业链,北部片区以中能建总部大厦为核心,发展智能电气研发与制造、电力工程技术与研发、电力建设等业态;东南片区以核工业理化院为核心,重点引进核能装备、新兴核材料、核素医疗、辐照加工、核环保等产业,形成从研发到产业化生产的完整通路。利用好全区公建房屋资源,加快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天津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鼓励有意愿的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提高全区绿色电力消费规模。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扩大。

原文如下: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现将《河东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本文有删减)

河东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河东区碳达峰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按照“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围绕河东区“四个之区”建设,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继续减少,与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都市型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全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水平确保完成全市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完成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任务,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低碳产业体系转型行动

1.构建节能型“2.5产业”体系。服务天津市“制造业立市”大局,推动制造业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在石墨碳材、智能电网设计、智能电器研发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河东制造”向“河东创造”的转变。依托现有优秀建筑企业,鼓励在区域内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发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理等业态,坚决控制区域外建设项目的能耗水平,推广数字化建造、绿色建造。到2030年,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预计达到43亿元左右,占GDP比重保持在6%左右。(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现代化“都市产业”体系。围绕“金创河东·津韵家园”功能定位,加快形成以引育新动能为核心导向的“6+1”现代化都市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信创产业,鼓励以信息资源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数据挖掘、商业分析等新兴服务形态发展,全力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围绕渤海银行总部,引进区块链金融、金融安全、数据征信、快捷支付等金融创新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引进央企第二总部、世界500强区域总部、国内百强企业区域总部和行业总部,鼓励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力争每年新增3-5家总部企业。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力争每年新增3-5家平台经济企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重点发展光纤接入、电力设计、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文旅产业,立足音乐文化、直沽文化、历史工业优势,开发文化产业载体项目。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高地,引进一批创新生物药、高端医疗器械、医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生物医药产学研一体化深度融合。到2030年,“6+1”产业增加值预计达到36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低碳型“流通经济”体系。发展适合中心城区的第三方物流业,积极引进国际货代、航空货运、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物流方案设计、智能包装、设备租赁等增值服务。优化城区商业街区、快递网点等流通网络布局,构建便利消费、便民生活服务体系。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展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构建与服务业投资和服务贸易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制度体系。到2030年,流通经济增加值预计超过28亿元,占GDP比重保持在4%以上。(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审批准入,深入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科学稳妥推进项目立项。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排查节能减排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将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用能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性,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优化“煤+气”常规能源消费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成市下达的控煤分解目标。紧盯用煤企业煤炭消费,禁止新建燃煤自备机组和燃煤锅炉,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强化天然气保障,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汽车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推进地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电+核”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在金贸产业园区发展“电”“核”产业链,北部片区以中能建总部大厦为核心,发展智能电气研发与制造、电力工程技术与研发、电力建设等业态;东南片区以核工业理化院为核心,重点引进核能装备、新兴核材料、核素医疗、辐照加工、核环保等产业,形成从研发到产业化生产的完整通路。利用好全区公建房屋资源,加快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天津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鼓励有意愿的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提高全区绿色电力消费规模。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扩大。(金贸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电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兰清道至顺达路220千伏线路工程等项目建设,打造坚强智能电网,增强各级电网相互支撑能力。推动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并网型微电网建设,实现新能源发电功率波动平抑。大力实施电能替代,聚焦工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交通运输、商业餐饮、文化教育等重点用能领域,大力推广电气化技术,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演变,实现能源配置智慧化。(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国网天津城东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汇行动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项目的用能保障,确保实现“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降低14.5%的目标。提升节能管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节能管理标准化,落实能源统计制度,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落实能效约束,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产业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将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推进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执行能效标准,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开展电平衡和热效率测试,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城市绿地碳汇能力,加快公园建设和绿化提升进程,实施绿化新建提升“一园双带两广场”项目,打造十一经路汽车主题公园,建设一批“口袋公园”,实施绿化提升“百万工程”。广泛发动义务植树,号召全民参与绿化认建认养活动。提高绿化养管精细化水平,推进园林绿化机械化进程,逐步以机械化设备及技术淘汰传统手工式绿化养护劳动模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低碳城区建设行动

1.夯实智慧低碳数字化底座。大力发展5G、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积极部署物联网感知网络,2025年实现5G网络和重点公共区域Wi-Fi全覆盖,实现IPv6大规模部署和商用。2023年完成政务云平台基础架构,2025年依托“河东智慧大脑”实现低碳和节能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夯实智慧低碳城区的大数据基础。开发经济运行平台“双碳”监控功能模块,推动“双碳”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委网信办、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规划引领绿色城区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珍惜利用好8.28公里沿河亲水环境,完善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适当增加低能耗型公共设施用地,优先保证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描绘好海河水岸风华蓝链、月牙河亲水生态绿链和公共服务设施人文红链,打造一条在京津冀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创走廊,展示河东特色风貌,为低碳发展赋能增效。增强城区气候韧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新建建筑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新建居住建筑执行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2025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完成市下达的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任务目标。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更新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实施新一轮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基本实现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推进华腾、国丰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天铁生活区供热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供热系统老旧管网改造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供热计量项目计划。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落实市级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在公共领域和商务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使用,完成市下达的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下降任务。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加快建设轨道交通网络,实施公交场站补短板工程、公交线网年度优化工程、中途站提升改造工程,推动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建设,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2030年达到80%左右。建设河东区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推进靖江路益盛医院、大桥道第三中心医院等区域路侧泊位及路外泊位智慧化改造,拓展ETC等电子化收费方式在停车场(楼)应用。推动交通枢纽、停车场等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环卫物流、公交等专用充电桩建设,到2025年全区累计建成投运充换电站不少于200座,各类公共充电桩不少于1600台,基本实现商业楼宇、产业园区、公共机构以及大型居住区周边停车场有效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升级,以河东区六大科技园为试点,重点引进绿色技术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能源供应管理等企业,营造绿色循环产业生态系统。提升园区智慧管理水平,统筹企业云平台、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再生资源回收网等平台,形成供需协同、智慧治理、数智服务的园区能源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立完备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扩建河东区垃圾处置中心,提高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利用能力,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产业发展,鼓励二手商品流通环节碳排放核算、碳普惠及碳资产的研究,构建绿色交易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周边区配合形成“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完整的三级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河东区科技领导小组作用,制定河东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研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明确科技攻关路线。推动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社会团体整合行业资源、协调行业利益、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成果,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建设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的创新平台。落实好“海河英才计划”和“翔东计划”,加大碳达峰碳中和创新人才引育力度。完善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一支多层次、复合型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聚焦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区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强化科技支撑重点研发布局。鼓励科研院所及企业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强节能降碳、碳排放监测和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推进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研究,提高科学研究支撑能力。(区科技局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攻克低成本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冶炼、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储能、农业减排固碳等关键核心技术。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进碳减排关键技术的突破与创新,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打造创新应用场景,促进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领域的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速迭代,快速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区科技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绿色生态价值观念成为全区市民的自觉行动。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进中小学科普活动。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宣传贯彻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行为规范,坚决制止餐饮行业的浪费行为。推进生活用能低碳化,积极推广智能家居等节能产品。大力发展绿色消费,优化绿色产品供给,加快实现汽车、电子电器、家具、建材、日化、纺织服装等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领域绿色产品全覆盖,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挖掘绿色消费需求。加强居民、社区家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节能减碳行为激励,探索开发碳普惠应用场景,推广碳普惠服务平台,推动个人碳普惠账号普及应用,加快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碳普惠生态圈。探索建设集光伏、充电、路侧停车、商业服务为一体的城市“零”耗综合服务站。(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区属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能力建设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示范

1.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持续优化公共机构用能结构。引导绿色低碳办公方式,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加大节能绿色产品采购力度。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抓好公共机构食堂用餐节约,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示范。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2.有序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健全组织推进、制度政策、技术保障、监督管理体系,分类分批推动创建。推进“无废城市”及污染源信息化监管项目,搭建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推进河东区“无废城市”运营中心(鲁山道街垃圾分类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填埋量。到2025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区”。(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法规体系标准

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及天津市生态保护补偿方面的政府规章,绿色建筑和节能审查后评价等地方标准,严格执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全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区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落实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落实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精准对接。(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金融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建设“海河金融创新发展带”,充分发挥河东区CBD位于天津市主中心海河东岸的区位优势和核心作用,全面建成嘉里商务中心、中海城市广场、金茂府等综合性项目,服务提升渤海银行大厦、嘉里汇等建成项目效益,打造十一经路特色楼宇集群,吸引知名金融机构、商务总部入驻经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专项贷款等创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绿色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提高绿色金融领域风险识别能力,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流程。(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市场机制

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按照全国和天津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落实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制度,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做好碳排放报告和履约工作。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全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加快形成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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