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充换电站企业正文

争取投建项目不低于一亿元!中云科技联合中国交建开展光伏、储能、充电站等业务!

2023-06-25 09:12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储能企业充电站光储充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1日,中运科技公告称,近日与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光伏、储能、充电站、新能源汽车产业业务,就市场开发、项目经营、项目实施等领域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开展合作。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的过渡阶段,各方进行代表性站场试点合作,争取投建项目不低于一亿元。

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一:

名称: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BW1EK582

法定代表人:李仲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介绍:中交光伏是中国交建全资孙公司,背靠中国交建国资委央企平台,源于交通,专注光伏,提供绿色能源全过程解决方案,是一家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储能、充电站等新能源投资、建设及运营的综合投资商,具备深厚的资源组织、协调及资金配置能力,已投建及在投建各类光伏项目超过数十亿元人民币。

2、合作方二:

名称: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21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62753232

法定代表人:徐汉洲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介绍:中交基金是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的产业投融资平台,是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资本”)开展“产业金融+资本运作”的主力军,公司围绕集团“大交通”、“大城市”核心产业,开展基金投资,践行产融结合、协同发展。在新兴产业、科技创投、专项收并购等PE、VC投资业务领域,中交基金依托中交集团强大产业平台资源优势,坚持“产业+资本”、产业赋能与产业链培育整合的核心投资逻辑,围绕中交集团相关产业链领域组建了多只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布局。

3、合作方三:

名称: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九层912单元(仅限办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59E8FR96

法定代表人:周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介绍:中交租赁是由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亿元人民币。积极围绕集团建设“三型”世界一流企业的总体目标,服务集团“大城市、大交通、两湾一江”发展战略,在“1+2+X”基础上坚持“立足中交、服务主业、面向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坚定推动“做深做透珠三角,做大做强长三角,战略布局核心城市”的区域布局再升维、再优化,已成为华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融资租赁企业,在交通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公用事业、新能源、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丁方: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合作内容:

1、中交光伏分享其在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科技成果、投资模式及运营技术经验,为其它方未来开发光伏市场、参与项目投资等提供合作资源。

2、中运科技为其它方协助接洽场地资源,便于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充电站,为开展市场经营及施工建设工作提供所需的项目信息、商务资源,助推各方提高市场经营效率。

3、由中交光伏上报集团成立合资公司。中运科技、中交基金和中交租赁拟参与股权投资。

4、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的过渡阶段,各方进行代表性站场试点合作,争取投建项目不低于一亿元。

5、中交基金和中交租赁将发挥自身优势,在合作项目满足合法合规的条件及内部投资审批条件下参与项目投资。

6、合作各方共享光伏、充电站领域的相关优质配套资源。中交光伏作为项目主导方,负责光伏电站投资、管理、运营。合作各方的战略合作遵循合法合规基础上的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原则,在依法合规并履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以同等条件优先由中运科技承接项目相关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平台及相关软硬件一体化设备及系统,以及相关工程的施工配套和运维工作;项目的所有媒体位置资源所属权归中运科技。

中交光伏或其下属公司承接的光伏项目(包括充电桩、换电站、储能站等)相关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平台及相关软硬件一体化设备及系统,以及运维服务中涉及工作,在依法合规并履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以同等条件优先选择由中运科技提供。

7、合作各方根据实际条件及状况,选择合适项目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合作、项目投资、项目实施等,具体实施模式,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合作各方另行协商并通过具体合作合同予以确认。

8、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自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之日起,尽快启动具体项目的经营合作及实施工作。四方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不定期进行会晤,协商研究需求及投建、租赁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储能企业查看更多>充电站查看更多>光储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