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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玉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玉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24号)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结合玉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确保完成玉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确保不低于自治区下达指标,并力争达到4620吨、389吨、1672吨、869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钢铁、建材、新材料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建材、化工、日用陶瓷等行业为重点,对存量项目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引导能效水平相对落后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引导燃煤企业开展煤改气、煤改电,鼓励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使用。重点推广水泥熟料烧成系统优化技术、集成模块化窑衬节能技术、高效优化粉磨节能技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钢铁、水泥行业及热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钢铁、热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加强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监管。实施服装皮革等产业工艺革新,开展钢铁、水泥、燃煤热电联产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园区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数据中心机房绿色建设。“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力争全市钢铁、水泥行业产能全部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市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广厂房屋顶光伏。新建工业厂房原则上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展园区节能改造,加快推进龙潭-白平产业园、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博白县工业集中区城南产业园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探索推进园区第三方污染治理,实现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开展龙潭产业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推动玉林高新技术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等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推进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1家以上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园区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市县级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及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图书馆等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公园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和支持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开发、旧城区改造项目、农村集中安置项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玉林城区范围率先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得到进一步控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铁山港东港榄根作业区泊位、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绿色化建设,实施既有机场、铁路、公路绿色化改造,完善公共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等设施布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十四五”新增建设充电设施5700个以上,规划建设1座客运、2座货运枢纽综合供能服务站。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清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大力发展大宗货物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交通的通行速度和运行效率,提升城乡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及智能化、轻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营运车辆,鼓励和引导技术落后和高耗低效营运车辆有序退出。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多式联运、物流精细化管理中的应用,推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枢纽—配送中心”全程智能物联网体系建设,健全粤桂及跨境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广西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玉林福达农产品冷链有限公司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推进产品包装、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原装直发,持续减少二次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各快递网点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禁止使用劣质包装袋及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铁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玉林车务段、玉林福绵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比例,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太阳能路灯工程,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独立供电区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完成北流市、福绵区整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工作试点,推动其他县(区)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争取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推广节能环保农机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指导扶持茶企业、三黄鸡养殖主体、三黄鸡肉鸡加工主体、产业化联合体等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加工、冷链物流设备,开展标准化养殖基地、深加工建设,降低能耗。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还田、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继续加强指导小散养殖场户进行“干清、改水、挖池、建棚、用菌”等设施化和养殖过程中饲喂技术工艺改造,实行粪污截污处理,确保养殖粪尿不直排。加快推动“陆基圆形池+”“跑道鱼+”“集装箱+”三个养殖新模式的发展,加快推动我市渔业从传统的池塘养殖向智能化循环水养殖转变、从水上养殖向陆地工厂化养殖转变、从养殖水体污染难处理向尾水实现综合利用转变“三个转变”。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先推广易于管护、运维费用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数据中心机房、食堂灶具、油烟净化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医院、学校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积极开展惠民新能源汽车团购、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扩大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覆盖面。组织开展CPS用能控制系统改造试点。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加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创建力度。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争创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以上,力争创建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开展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夏秋季专项行动、以秸秆禁烧和扬尘防控为重点的秋冬季综合治理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钢铁、水泥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炉窑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装备、工艺和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正面清单,以板材加工、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差异化减排。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道路和工地扬尘、中药香料熏蒸等方面监管,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继续推进苏烟水库、鲤鱼湾水库参与自治区节水型灌区评选,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中小学校等单位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动容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白沙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化与广东省环境联防联治合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白沙河等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能源消费结构实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持续优化煤炭消费结构,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逐步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推动钢铁、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以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快推进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南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博白县工业集中区城南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玉林白平产业园热电联产一期项目等园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在其他工业园区、热负荷集中区有序规划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园区布局,鼓励现有用热企业关停分散供热锅炉并搬迁入园。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板材加工、包装印刷、农药和胶粘剂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落实VOCs年产量大于10吨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以及使用高效工艺和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逸散,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综合治理效率。推进末端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集中处理,推进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加快推进城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引导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的总体匹配。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对辖区内市政排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溯源,统筹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县城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强城市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市、县城区具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0万吨/日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玉林、北流城区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65%以上,其他县城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市城区、试点县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其他县城及农村应当因地制宜、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适度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落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加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各县(市、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目标管理,由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分解到每年,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各县(市、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县(市、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除柳钢中金和5家水泥企业外,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腾出的能耗空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统筹使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对高预警等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市、县两级能耗双控分级预算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十四五”时期用能预算与节能挖潜实施方案,统筹能耗要素指标支持高质量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减排工程,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县(市、区),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对照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和核算技术指南,明确重点工程减排范围,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部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依托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两高”项目严控严管政策。对新建、改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要严格落实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三线一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在招商引资阶段,建立“两高一低”项目预审查制度,杜绝“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引进。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金融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两高一低”项目融资。加强审批能力提升,承接好自治区委托审批权限。(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制定《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任务要求,建立并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生态司法与审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和环境审判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局、审计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领域。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合理安排市本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用于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减排等重点项目。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奖励。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扩大绿色信贷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持续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绿色转型的资金支持。落实落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继续深化与广东省合作交流,调整优化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范围。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差异化补偿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配合创新有偿使用、用能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参与建设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等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争取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发挥容县丰富的生态资源,把容县打造成全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县。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进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大户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在重点园区、产业集聚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积极推动重点龙头企业申请低碳和绿色产品认证,围绕人造板和木地板、建筑玻璃、家具、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品、木塑制品、塑料制品、纸和纸制品等优势产业,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在预拌混凝土行业积极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认证;围绕建筑陶瓷砖(板)、通用硅酸盐水泥等行业大力推动低碳产品认证。(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和审查,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年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明确新建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市本级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加快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和生态空间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水、气、土、固废环境管理以及“三线一单”管理和环境应急等重点大数据应用系统,提升区域流域和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督促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快节能减排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节能减排实测技术领域的整合利用和分析应用。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和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工作主管部门管理队伍建设。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完善市、县(园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推动中高等职业院校、企业面向市场需求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或年度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开发园区管委要积极主动配合。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要将本地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以及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按程序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强度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重大产业投产时间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健全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不断深化督察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围。(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参加世界粮食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应用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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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向辖区内各级供电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部署政策落实相关工作。华东能源监管局要求各级供电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27日,吉林省发改委公布了《吉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3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表》,表格显示,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325.13MW,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09.411MW,全省总计1434.541MW。
6月26日,成都市经信局公示支持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结果。原文如下:关于支持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电力相关政策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申报了支持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市级财
在科技发展的浪潮中,无人机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众多行业的发展格局。电力领域,无人机正成为电网智能化升级的“标配”。通过无人机、智能算法与数字化平台的深度融合,为电力行业提供安全高效、精准、智能、可扩展的巡检解决方案。无人机巡检正努力实现从“单一巡检工具”到“全流程数智化巡
2005年前后,SmartGrid概念出现,欧美的SmartGrid选择了配网智能化、微电网、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的路径。中国的SmartGrid更强调集中投资,集中管理,特高压+风光大基地。路径没有对错,中国和欧美选择了当时各自合适的发展路线。时过境迁,新型电力系统的挑战,不仅来自“双高”,也就是高比例可再生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6月15日,福建电网正式进入迎峰度夏保供电状态。根据预测,今年夏季福建电力保供总体形势为全省紧平衡,午、晚峰最高用电负荷预计为5780万千瓦、5500万千瓦,分别比增6.4%、6.9%。今年,国网福建电力共安排迎峰度夏基建工程20项,其中500千伏工程1项,220千伏工程5项,110千伏工程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发展之基、立企之本。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安全一失万无”的危机感,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3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方案的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我局现将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6月24日,全户内混凝土海岛变电站—220千伏望海(金塘)输变电工程在浙江舟山金塘岛正式投运。据介绍,本次投运的望海变占地1.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52亿元,可容纳4台240兆伏安主变压器,是浙江电网建设史上同等电压等级规模最大的跨海联网输变电工程。同时,望海变是舟山首座应
6月24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时段为:1月和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9:00-12:00、18:00-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8:00-20:00;低谷时段0:00-6:00;其余时段为
6月10日,云南电网公司发布《融入和服务区域协调发展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重点聚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电力供应、推动云南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7方面任务,部署了44项工作举措。坚强网架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主力军,云南电网公司持续打造坚实电网,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
6月9日,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安区推进“光伏+建筑”应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潮安供电局和枫溪供电局应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展电力消纳能力测算和落实并网消纳等工作,同时,应充分考虑我区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建设情况以及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需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6月5日,汉中市发改委发布汉中市电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草稿),文件指出,鼓励屋顶分布式项目开发,推动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优先采用“自发自用”建设模式,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共
6月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关情况。有记者提问“当前供电服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的区域和环节,比如农村偏远地区、孤岛等供电末梢,这些都是供电服务的堵点难点所在。请问,电网企业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类问题?”,中国南方电网有
6月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宋宏坤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总体保持了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4月
国新办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郝瑞锋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郝瑞锋介绍,着力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千亿元,推
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宋宏坤、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庞骁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钱朝阳、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郝瑞锋等出席会议。文字实录如下:国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汉中市电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草稿)》,其中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储蓄、火电、水电等多种电源与新能源发电协同运营,有序发展多能互补项目;健全多能源发电协同调度机制,统筹优化调峰电源运行,保障新能
为落实《佛山市推进电网投资倍增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行动计划(2025-2027年)》,加快推动电网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
6月26日,成都市经信局公示支持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结果。原文如下:关于支持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电力相关政策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申报了支持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市级财
6月26日,兰州新区大电网稳定提升改造工程(秦川片区330千伏电力专线)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工程由兰州新区东金硅业项目终期330千伏电力专线工程、兰州新区宏彬及格瑞芬终期330千伏电力专线工程组成,其中兰州新区东金硅业项目终期330千伏电力专
6月19日,新疆110千伏恰夏变10千伏设备预制舱改造工程顺利投运,这也是新疆首个针对敞开式户外变电设备的预制舱式改造项目。变电站位于塔城市恰夏乡,于1999年5月投运,设备老化、发热等问题比较突出,且塔城电网大部分敞开式变电设备长期运行在风沙、酷热和极寒等环境,季节性负荷明显。本次工程面临
近日,新疆祁曼750千伏变电站破土动工,标志着新疆首座海拔3083米的750千伏变电站正式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据了解,祁曼输变电工程总投资13.0544亿元,涵盖变电站及破口线路建设。本期新建150万千伏安主变压器2组,750千伏出线4回,分别至若羌2回、羚羊2回;220千伏出线16回,分别至苏拉木2回、新能源汇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度夏电力防汛应急响应组织与处置能力,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开展了2025年北京电网防汛抢险保供电应急演练。本次演练设置了山洪灾害应急处置、防汛重要客户应急供电、内涝情况下民生供电服务保障、电网设备应急抢修4个典型场景,采取“桌面推演+实景演练”相结合方式,针对度夏
近期,按照“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2025年专项监管工作安排,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安徽省能源局、国网特高压建设公司赴陕皖直流合州站调研了解项目进度情况。华东能源监管局听取了合州站项目部情况汇报,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等单位交流了电网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了解了“十五五”网架建设有关
近日,江西赣州浮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运。该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本期建设50兆伏安变压器1台,新建浮江至梅岭、关刀坪110千伏线路2回8.53公里,浮江至山南、义安35千伏线路2回11公里,10千伏线路6回18.3公里。据悉,工程比计划提前4个月建成投运,预计可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20%以上,将极大缓解这一区
6月26日,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标志着甘肃电网第20、21条跨省联络线建成,甘肃再添跨省输电动脉。项目投运后,甘肃电网通过21条省际750千伏线路与陕、青、宁、新四省(区)相连。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起于陕西省定边县750千伏夏州变电站,止于甘肃省环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能源保供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秉持“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管理理念,弘扬“风清气正、担当作为”优良作风,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网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任何时候都必须紧紧抓在手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能源保供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聚力重大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安全稳定保供水平跃升,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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