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自2023年8月起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后续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消纳、天气变化等因素,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再对尖峰电价机制进行完善。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时长调整为各8个小时,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发展改革委(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有关电力用户:
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对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我区遭遇长时间高温天气,来水偏枯,电力负荷屡创新高,加之新能源发电装机持续增长,占全区发电装机容量的比例已超过35%,对电网调度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电力系统用电峰谷特性变化,全面做好能源电力保供,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峰平谷时段划分
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时长调整为各8个小时,时段划分调整为:
峰时段:11:00—13:00、17:00—23:00;
平时段:7:00—11:00、13:00—17:00;
谷时段:23:00—24:00、00:00—7:00。
今后,每年迎峰度夏(暂定6月至9月)、迎峰度冬(暂定12月和次年1月)期间,可对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规定执行范围内电力用户的时段划分进行灵活调整,特殊年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月份可视情况调整,由广西电网公司在上述时段划分、月份设置原则基础上进行微调,并根据电力供需状况(包括流域来水、外购电量变化等)、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启动时机,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备,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地方电网参照执行。
二、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机制
自2023年8月起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后续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消纳、天气变化等因素,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再对尖峰电价机制进行完善。
三、完善峰谷电价结算方式
(一)峰谷比价继续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峰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0%,谷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代理购电用户平段电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404号)有关规定执行。
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峰、平、谷各段电价,按我区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产生的损益(不含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分时段交易电量电价形成的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享或分摊。
峰谷分时电价损益=代理购电用户峰谷损益+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峰谷损益。
代理购电用户峰谷损益=∑(峰段电量×峰段电价+平段电量×平段电价+谷段电量×谷段电价)-∑平段电价×代理购电用户用电量;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峰谷损益=∑(峰段电量×峰段电价+平段电量×平段电价+谷段电量×谷段电价)-∑平段电价×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用电量。
四、其他事项
(一)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计量装置调试,2023年9月1日起统一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电力用户,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计量装置调试,2024年1月1日起统一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调试期间峰平谷时段划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922号)规定执行。
(二)持续做好政策衔接。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农产品冷链物流冷库用户如不属于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的,可继续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年内保持不变。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直接购电的按我区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价格机制执行,未参与市场交易直接购电的可继续自行选择执行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或广东肇庆地区相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我区标准执行)。
(三)电网企业要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产生的损益影响较大的因素,可跨月分摊或分享,平滑稳定处理。电网企业要在每月代理购电情况报告中增加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及损益分摊的说明,并附损益明细。
(四)电网企业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电力供需状况(包括流域来水、外购电量变化等)、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及发电出力、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做好供需形势分析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效果分析,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电力供需情况和本年形势预判、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效果分析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特殊情况及时报送。其中,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效果分析包括电力系统负荷曲线变化、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加权平均电价变动和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深入评估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研究解决。
(五)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安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15:00—2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
价格联动模式(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价格联动模式是一种与国网代理价格、零售/批发市场均价联动的套餐。①与国网代理价格联动:月度结算价格=月度代理购电价格-下浮价格②与零售市场均价联动:月度直接交易结算价格=月度零售市场直接交易均价a±浮动价格③与批发市场均价联动:月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公司发布2023年12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公告,12月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为329.2元/兆瓦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什么是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冬季山东气温较常年偏高,但气候波动大,局部地区寒潮发生概率大,可能出现强降雪天气。综合考虑气候因素、国际国内能源供需形势,山东省今年迎峰度冬仍然存在保供压力。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履行能源电力保供监管工作职责,专门印发《关于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供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布了广东省2023年12月网电代理购电格价为0.5434元/千瓦时,与11月电网代购用户电价0.5302元/千瓦时对比,上涨了0.0132元/千瓦时,涨幅2.49%。2023年电网代购价格趋势变化如下:公告全文如下: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2023年12月)公布,100千伏安以下代购电价为518.393元/兆瓦时,100千伏安及以上代购电价为523.818元/兆瓦时。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补贴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2023年12月国网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备注:“执行浮动电价”:“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尖峰(19:00~21:00)浮动系数为1.92峰段(10:00~12:00、15:00~19:00)浮动系数为1.6;平
近日,全国各地2023年12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3年4月-2023年12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相关阅读:海南电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2023年12月)公布2023年11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附电价表)以下为2023年12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15:00—2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
自11月15日征求意见稿后,24日,山东《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914号)》印发。除了工作室在意见稿发布时分析的,本次调整最大重点,是将今年6月份从原输配电价体系中分离出来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两个部分纳入执行分时范围,因此,山东峰谷价差进
11月24日,山东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国家输配电价改革,将“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容量电价分摊标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分摊标准等,下同)”纳入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政策调整后,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914号)。通知中提出,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优化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终端用户零售套餐约束机制,推动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机制并轨,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0日,内蒙古包头市发布关于成立包头市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其中提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施两部制电价的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通知提到,到2023年,包头市将建设5000个公共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现就《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助力我省能耗双控工作,我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
11月17日,《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320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提出自2023年12月1日起,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主体,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通知”规定,在现行居民合表用电
11月21日,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发布《关于召开部分重点光伏发电企业座谈会的通知》,为更好完善湖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统筹工作目标完成,保护各方主体利益,湖北省发改委拟于11月23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通知如下:
当前云南省着力实现“双碳”目标、倡导绿色出行,电动汽车保有量稳步增加,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需求持续增长。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降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成本,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动汽车消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
11月20日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自2023年12月1日起,湖北省将分三个时段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一、执行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时电价政策。二、时段划分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列入2023年(11月第2批)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发电企业交易单元准入名单的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详情如下:关于拟列入2023年(11月第2批)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发电企业交易单元准入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
2023年10月,全区发电量179.54亿千瓦时,其中,水电31.61亿千瓦时,火电93.54亿千瓦时,核电24.71亿千瓦时,风电20.41亿千瓦时,光伏发电9.18亿千瓦时。2023年10月,全社会用电量206.52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4.66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33.8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31.57亿千瓦时),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通知中提出,2022年起,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区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0.4207元/千瓦时(含税)。生物质发电项目向相关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我区部分售电公司开展区外售电业务调查工作的通知。广西腾耀配售电有限公司等15家售电公司(详见附件)注册时间满3年但连续3年未在广西开展相关售电业务。上述15家售电公司3年内(2020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若在广西以外
2023年9月,全区发电量170.82亿千瓦时,其中,水电40.25亿千瓦时,火电82.23亿千瓦时,核电22.73亿千瓦时,风电16.34亿千瓦时,光伏发电9.18亿千瓦时。2023年9月,全区全社会用电量210.6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4.69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29.21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26.56亿千瓦时),
2023年8月份,全区发电量187.5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46.68亿千瓦时,火电104.98亿千瓦时,核电16.54亿千瓦时,风电11.47亿千瓦时,光伏发电7.88亿千瓦时。2023年8月份,全区全社会用电量225.73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4.79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32.77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30.15亿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核电、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源侧结算电价平均每度电降低约0.02元,相关让利全部返还至市场化交易用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调整为连续的8小时,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引导企业削峰填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电容量和规定标准收取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西电力市场主体2023年二季度信用评价结果。2023年二季度信用评价参评的277家市场主体中,AAA等级的市场主体137家,AA等级的市场主体54家,A等级的市场主体63家,B等级的市场主体19家,C等级的市场主体4家,D等级的市场主体0家。参与评价的65家售电公司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印发《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称支持落实能效水平达标企业电费不加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设置为连续性8小时,暂停尖峰电价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削峰填谷合理安排生
8月23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市场监督员召开廉政监督员工作会,召集来自华润电力广西公司、国投钦州发电公司、中煤防城港电力公司、锦盛化工等7家市场主体的廉政监督员,也是今年来首次召集市场廉政监督员和中心廉政监督员面对面一起共同开展交易业务廉政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