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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人民政府8月7日发布《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重点实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行动、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行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提升林草碳汇能力行动、全民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试点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东部绿色发展示范区定位,大力实施“产业强州”战略,扎实推进绿色转型,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层次、全过程,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坚持全面统筹、系统谋划,推进整体和各领域的碳达峰工作协同部署。加强各部门、各县(市)、各领域分类实施以及协调工作,科学合理落实目标任务。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重点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树立良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碳减排在各个领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双轮驱动、多元共治。积极发挥政府推动改革创新的引导作用,明确各部门单位的目标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循序渐进、安全降碳。以保障地区经济发展为基础,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的替代,促进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大力发展和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不断延伸壮大新能源产业链条,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果,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先进水平,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创新突破,绿色节能生活成为大众选择,绿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重点实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行动、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行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提升林草碳汇能力行动、全民绿色低碳行动、绿色低碳试点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行动。坚持发展可再生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加快提升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以乡村振兴为突破,全面推进光伏发电、风电高质量发展,在延吉、敦化、汪清等地实施一批“光伏+”工程,择优开发风电场址,在和龙、图们、敦化等地建设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矿产采区土地资源谋划一批光伏项目。积极开发水电资源,提高应急调峰保障能力,推进水电站技改增效工作,重点推进安图安北、和龙卧龙等水电站项目,在安图、和龙、图们、汪清等地谋划一批水电站建设项目。充分利用秸秆、林下剩余物,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直燃供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地热能资源分布,合理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高效梯级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65%以上。〔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机关事务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逐条列出〕
2.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政策,严控新上耗煤项目。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领域、全过程压减工业燃煤,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完善散煤监管体系,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整合力度。推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优先考虑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有序推进散煤替代。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5年底前,全州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全州各年度煤炭消费量均控制在569.16万吨。“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责任部门:州应急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
3.合理控制油气消费。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工作,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推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推进“气化吉林”惠民工程,以“榆树—延吉—珲春”天然气输送主干网为轴线,大力推进实施县际支线管道工程。加快实施“榆树—敦化”连接线、“延吉—龙井—和龙”和延吉至汪清段等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有序引导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结合气代煤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重点推进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清洁能源进口平台中转站项目、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燃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珲春建设国家重点能源进口口岸,加大与俄罗斯清洁能源合作。到2025年,实现天然气用气量达到5亿立方米。(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
4.积极探索氢能利用。利用全省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契机,重点发展氢气制储运技术装备、氢燃料电池、氢能化工等产业。以东北亚制氢中心站为依托,推进延吉绿色制氢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发展水电解制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与高纯氢制备、液氢储运、液氢加氢枪等技术装备。依托延边国泰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探索氢燃料电池技术,构建氢燃料电池产业体系。积极开展氢能工业利用示范工程,推进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氢能产业示范项目,努力打造延吉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区。深入落实“氢动吉林”行动,推动延边氢能贸易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
5.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着力优化电源布局,全面提升配电网智能装备水平,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电网体系。加强延边州骨干电网、配电网项目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电网与其他能源网络深度融合协调运行。做好并网型微电网接入服务,打造以专业充电设施为主、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依托工业园区,在矿产、加工、制造等工业负荷大的行业谋划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重点推进珲春中石化清洁能源转储基地项目。以“山水蓄能三峡工程”建设为龙头,重点推进汪清前河、敦化塔拉河和大沟河、安图大沙河、和龙卧龙湖等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延边供电公司)
(二)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双碳目标衔接。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对标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能效准入门槛,严控高于全州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审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州、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持续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和能效评估。(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
2.实施节能降碳升级工程。以“旅游兴州”战略为契机,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全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快集中供热、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节能低碳园区。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全面开展节能诊断,严格能效约束,重点实施电力、水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工艺系统升级、能量系统优化、装置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加快新型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局)
3.促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对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推广应用高效电机、风机、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进一步提升能效标准。建立健全能效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优先选用先进水平能效产品设备,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严把节能审查关,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强化节能监察,加强重点用能设备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全面实施新基建“761”工程,围绕“两新一重”完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5G基站、5G网络、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探索多样化的能源供应。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对标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推动现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政数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发挥区位独特、政策集成、环境优良等比较优势,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以生态型产业为引领,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聚焦碳排放重点行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1.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发展。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性机遇,推进延边地区与黑龙江、辽宁合作共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吉林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强化“一核、两极、多点支撑”的产业空间布局,促进食品(烟草)、医药、旅游等三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纺织服装、装备制造、能源矿产、木制品加工等传统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产业上下游合作,建成东北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生产制造基地。以创建全省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为统领,加快敦化市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促进食品加工、林产工业、机械制造、能源矿产等产业提档升级,推进工业绿色智能化转型。努力推进安图县长白山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能源矿产、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责任部门: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
2.推动能源矿产行业碳达峰。支持能源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继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积极支持发展热电联产。优化矿山开发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和储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重点推进吉林乾清建材安山岩生产项目、敦化市大石河钼矿开采项目、和龙伟良矿业和安河金矿采选项目、安图县石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图新华龙矿业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天池集团和龙官地铁矿开采项目等,推进矿业行业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促进矿产工业不断向高加工化、高技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责任部门: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
3.推动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强化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控新增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加强原料、燃料替代,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推动衍生燃料、有热值固废垃圾替代燃煤,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城市污泥、生活垃圾能力。加大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减少生产过程碳排放。(责任部门: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
4.积极布局培育新兴低碳产业。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互联网+工业”应用为主的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发展,建立和完善工业云服务应用平台,推动工业数字化、平台化发展。重点发展5G基站、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制造业服务化、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及“延边城市大脑”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以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为平台,聚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建成我国东北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生产制造的重要基地。围绕制氢、储运、加注及车载储氢等环节,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延吉空港区制氢、加氢、充电一体化项目建设。依托矿产资源、生物质等特色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储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重点推进敦化零碳储能高端制造产业园、图们锂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培育百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延吉、珲春、和龙为重点,以跨境电商综试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吉快件监管中心为支撑,加快跨境电商与线上线下产业链建设。扎实推进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海洋经济产业。以周边海洋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陆海联运物流、临港经济、国际贸易、海洋旅游、涉海金融等产业。重点建设珲春海洋经济科技孵化园、珲春海洋经济产业园、珲春清洁能源进口平台中转站等项目,形成高质量海洋产业集聚区。(责任部门: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
5.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根据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要求,提升城乡生态化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能源消费清洁化、节约化。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发展。按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构建“一核两极、网络布局”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发展,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大城市和森林生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加强老城改造,完善老城区内的绿地系统。结合现有河流水系,保留生态绿地空间。以“绿美延吉”行动为引领,积极开展“绿美县城”、“绿色社区”和“美丽新林区”等创建活动,加强单位、居民小区绿化建设。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向好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热管网、城镇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减少资源能源消耗。(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
2.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鼓励建设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老旧小区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增量建筑重点落实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地区适应性强、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隔热系统。加快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到2025年,全州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机关事务局)
3.加快建筑用能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全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深化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通过热源建设、超低排放改造、生物质改造、供热管网外延等项目建设,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电力、生物质、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实现建筑用能与电力供给的智慧响应。(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机关事务局)
4.推进低碳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生物质回收利用、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推进低碳农业建设,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智能型农机装备,引领全州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
(五)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运输结构,统筹推进铁路、公路和航空网络建设,打造立体互联、多种运输方式衔接顺畅、高度融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二横三纵”高效通达公路网,重点推进珲春至圈河、牡延高速(汪清段)等高速公路建设。构建“十”字形高速铁路骨架,以长吉珲高速铁路为基础,加快推进敦化—牡丹江高速铁路项目建设,巩固完善“双通道”。完善旅游交通设施,加快推进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延吉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实施长图线延吉站迁建工程。建设珲春物流运输枢纽,以铁路、公路、港口为依托,建设珲春国际港。加快智能物流发展,加强联程联运、智能管理、公共信息等系统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绿色出行体系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建设延吉市快速公共交通专用道系统。鼓励发展共乘交通方式,扶持和鼓励提供班车、校车服务。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比例。到2025年,城区常住人口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责任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文广旅局)
2.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进城市交通运载工具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推广以重卡为主的氢能物流车。推动对外交通运载工具低碳发展,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实施铁路提速、扩能和电气化改造等工程。完善水上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淘汰老旧客船,推广更新新能源客船,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探索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5%,当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占比达到35%。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城区常驻人口绿色出行比例达到20%。(责任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
3.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绿色低碳公路建设,推进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鼓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协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智能化、工业化建造,强化永临结合施工,推进建养一体化,降低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科学布局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安图、延吉、珲春等充电桩、换电站、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在物流集散地建设充电桩和换电站。到2025年,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85%以上,全州力争建成充(换)电站51座、充电桩数量达到940个。(责任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
(六)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行动。紧抓资源利用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健全资源利用机制,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构建园区循环产业链条,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围绕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搭建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评价。到2030年,省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
2.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研发推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促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利用规模。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凝胶回填利用。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加快众诚秸秆生产生物天然气和有机肥料、安图石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支持乡镇集中开展回收设施建设,健全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灌溉器材、农机具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体系。(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
4.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科学评估垃圾处理需求增长和处理能力之间的关系。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进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的统筹协同处置。合理推进塑料源头减量、末端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大塑料废弃物能源资源化利用力度,健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推进安图县农业生产废弃物生产生物沼气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8%。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发展技术创新体系。
1.构建绿色科技创新体系。编制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延边州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强化政府的战略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研发人才资源,形成技术创新智库。优化区域低碳创新体系,依托延龙图科技资源优势和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和制度创新,聚集东北亚科技创新资源,全力打造延龙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强化敦化市绿色转型创新发展,重点支持汪清县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支持和龙绿色食品加工、能源矿产等产业发展,推进龙井绿色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2.推进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依托州内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等产业发展载体,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深化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院所高校战略合作,建设一批能源科技装备领域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组建集研究、推广、试点实施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智库。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科技大市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际合作平台,加强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在能源、医药、光电、生态农业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延边大学科技园区和东北亚(延边)科技大市场升级为国家国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体系,加强东北亚(延边)科技大市场、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重点推进吉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延边分中心建设。(责任部门: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
3.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结合产业及地区实际,加快碳减排、碳零排和碳负排关键技术攻关。围绕重点产业攻关关键技术,依托全州医药健康、食品加工、文化旅游三大主导产业,纺织服装、能源矿产、装备制造、木制品加工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实施高新技术攀登和医药健康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源矿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能源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支持发展热电联产,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和储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聚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攻关。围绕农产品生产攻关关键技术,重点开展黑土地保护技术、秸秆还田关键技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田智能施肥技术体系等技术研发和创新。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关键技术,重点开展大气水体污染治理、农田污染治理、新型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化。(责任部门: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
(八)提升林草碳汇能力行动。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提升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以延边州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要求,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乡等功能空间,在州域层面划定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实行差异化分区管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和“生态立州”战略实施。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实行天然林、基本草原、湿地资源总量管控制度,保持现有自然河湖水系格局,建立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级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速东北虎豹公园核心区域工矿企业清理退出。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
2.实施林草生态系统碳汇。优化森林资源布局,在珲春市、汪清县等地建设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持续实施十年绿化美化吉林行动,实施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建设、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升林草生态资源固碳能力,深入开展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合理利用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适度开发其他草地。落实林长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监测体系试点建设。建好森林碳库,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机制,建设区域碳汇交易体系,开展机制创新、模式探索,系统推进林业碳汇发展。到2025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80.65%,森林蓄积量达到4.95亿立方米。(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发改委)
3.增强河湖湿地碳汇。重点针对二道松花江、牡丹江、图们江、海兰江、珲春河等流域中的重点江河、湖库,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湖的生态修复,加快河湖水系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水系连通性,改善河道生态功能。严格落实地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源涵养区等各类水源保护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湿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全面保护珲春市敬信、敦化市雁鸣湖、黄泥河等天然湿地。防治水土流失,增强河湖湿地碳汇储碳能力。(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围绕处于二阶地、三阶地和熔岩台地的白浆土,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固土保肥,扩大保护性耕作,应用生物防治、秸秆深耕、统防统治等绿色生产技术,着力改善黑土地质量和土壤生态环境,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开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以玉米秸秆为重点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州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6.7万公顷,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8.3万公顷,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
(九)全民绿色低碳行动。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政府带领、企业表率、示范引领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引导参与绿色低碳行动。
1.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构建以学校教育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低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责任部门:协调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全州倡导节约用能,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行绿色消费,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将延吉市、珲春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向全州推广。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机关事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
3.强化企业绿色低碳意识。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制订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订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积极鼓励企业和公众通过捐资造林增汇、保林固碳,展现企业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协会、公益组织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责任部门: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协调延边银保监分局等)
4.提升领导干部业务能力。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掌握碳达峰碳中和方针政策、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部门:州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绿色低碳试点创建行动。坚持试点先行,开展城市、区域、园区、重点领域等多层次、多领域试点创建工程,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推进国家林草碳汇试点。积极开展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工作,以全州为主体,持续推进林业固碳增汇行动,大力发展林业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加快林业碳汇科研推广,加强固碳增汇技术、碳汇造林树种培育、森林碳汇方法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探索区域性森林碳汇交易机制,打造区域性林业碳汇收储交易平台。争取享受国家对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获得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州林草局、州发改委、州金融办,协调州税务局等)
2.开展近零碳排放区域创建。推进开展近零碳排放区域试点建设,重点选取规划建设完善、低碳基础较好、减碳空间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城区、园区、景区、社区等单位开展。以区域碳排放趋近于零为主要目标,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和经济,加强低碳管理和生态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形成体系完备的区域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总结具有延边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以试点为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在试点建设基础上,制订统一规范的近零碳排放区域示范评价指标体系,为省内其他地区树立样板示范。(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等)
3.创建低碳工业园区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组织开展低碳零碳园区试点建设。试点园区按照要求制订园区低碳零碳改造技术方案,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条,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园区“绿电倍增”工程,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利用,创新低碳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促进园区产业、能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全方位低碳化。以延吉高新区创建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为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优秀经验和案例。(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等)
4.创建低碳零碳建筑试点。遴选若干个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建筑物开展低碳零碳排放建筑试点建设。以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为主要目标,引导开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开展绿色运营,引导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降低建筑碳排放。(责任部门: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等)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组织开展全州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碳排放统计、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碳排放核查、碳排放权交易等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核算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计量监测研究。(责任部门:协调州统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争取财税、价格、金融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发节能减排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筹措资金,保证各项资金落实,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责任部门:州财政局,协调州税务局,州发改委、州金融办,协调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延边银保监分局)
(三)开展碳汇市场化交易。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对象核查复核、碳排放权配额发放等工作,指导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进行碳市场上线交易、配额清缴履约等。积极引导重点排放企业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做好碳排放报告,加强相关的碳交易知识培训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推进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
(四)建设双碳产业服务平台。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建立集产业分析规划、企业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碳排放评价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双碳产业服务平台。结合全州产业布局及企业分布特点,构建双碳产业集群图谱,挖掘分析重点企业潜在并购方向,建立地方产业发展的正负面清单,开展“碳预算”制度设计,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设计。(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州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州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县(市)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厅(局)请示沟通,加快制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各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要对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县(市)、部门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县(市)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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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财政部制定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2025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文件提出,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宣传推介国管局评选的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
2024能源成绩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3%;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300万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新培育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商业航天、北斗应用、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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