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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2023-08-11 14:07来源:晋城市气象局关键词:新能源能源工程碳中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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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7月28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牵引,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提升风能、太阳能的资源探测、资源评价、宏观选址、发电功率预测和灾害预警等服务能力。加强煤电气产、调、运全过程气象服务,开展大规模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建设的气候风险评估和影响效应评价。开展气候变化对碳源碳汇影响评估、温室气体监测评估、碳中和有效性评估,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气象科技支撑。

原文如下: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气象强市建设,服务保障晋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气象事业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的定位,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民生改善等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与晋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具有晋城特色的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全市气象科技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支撑、人工影响天气、能源、交通、旅游、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等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气象基础能力

1.加强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施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提升工程和整治修复工程,改善基层台站面貌。新建或升级改造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站设备、雷电监测系统、风廓线雷达、X波段雷达等新一代观测装备,推进城市气象观测站建设,建成多尺度、无缝隙、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应用。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强化预报订正、产品应用、检验反馈。利用雷达、卫星、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站、闪电定位、网格实况等多源气象观测资料,开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建立无缝隙精细化智能网格气象预报,预报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空间分辨率达公里级、重点区域达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分钟级。加强气象预报业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推动短时临近监测预报系统的快速更新,提高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提高精细气象服务能力。坚持重要天气过程“递进式预报、渐进式预警、跟进式服务”,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和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充分依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构建“云+端”气象服务新业态。应用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市、区)政府〕

4.提高气象信息支撑能力。构建气象服务基础支撑平台,推进气象深度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市、区)政府〕

5.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市域内有气象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研究创新工作。拓展天气观测网功能,统筹应用社会化观测资源,加强数据资料管理。以信息化为基础,建立集约化气象信息业务、管理体系,构建和发展智慧气象,实现观测智能、预报精准、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的气象现代化发展模式。完善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在气象灾害防御、生态气象保障、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全方位开放合作,推动气象行业内、部门间、气象与相关行业间的技术、平台、人才和项目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打通人才流动、使用、作用发挥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当地人才工程和教育培训体系予以支持。鼓励省内高校与气象部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在气象灾害敏感区、易发区和高影响区,建成多尺度、无缝隙、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业务系统,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体系,升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标准,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精准度和提前量。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和全网免费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形成宣传、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通信管理、大数据应用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消除预警信息接收“盲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融媒体中心、各网络通信运营商,各县(市、区)政府〕

8.健全气象灾害组织防御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全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范治理、总体规划和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的统一领导作用,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联动阈值指标和防御指南,健全快速响应、高效联动的多部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形成部门预案无缝衔接、部门依预案应急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9.优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依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规避气象风险。推进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推广并不断完善气象类巨灾保险制度。开展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业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效益评估,形成常态化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相关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制,将防雷、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全面落实气象相关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晋城银保监分局、晋城矿监九处,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乡村振兴气象支撑能力

10.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加快农用天气预报服务指标体系建设,开展智能精准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做好做精大宗粮食作物农业气象服务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工作,开展主要农作物农业气象灾害定量化评估服务,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气象保障服务。

聚焦粮食安全、优势农业区域建设和特色农产品开发需求,实施全市“特”“优”农业气象服务工程,围绕大黄梨、甘薯、谷子、蚕桑、水产、山楂等传统特色产业和蔬菜、中药材、生猪、家禽、肉羊、蜂业六大特优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特色农业气象智能观测系统,提升全生长期气象观测和农业气象灾害实时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特”“优”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和低温冻害、连阴雨、风雹等气象灾害指标体系。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气候好产品”等系列气候标志品牌。开展精细化作物气候区划、新品种推广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区划,为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及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以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主体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压实乡村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农情、水情、雨情、灾情监测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精细到乡镇的气象预报预警产品体系,提高乡村气象风险防控能力。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建立发布到乡镇、村直至入户的乡村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网络,实现乡村气象预警信息精准到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12.实施全域旅游气象保障行动。实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面向景区、游客和旅游管理部门的智能发布。开展全业态、全季节、全流程的分众化精细化旅游气象服务。聚焦沁河、丹河、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等文旅康养产业集聚群建设,深度挖掘气候资源禀赋,建立气候生态旅游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在全市打造并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等国家气候标志品牌,提升晋城文旅康养资源品质。助力全域旅游,推动康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13.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财政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气象科普基地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依托全市社区公园建设气象文化长廊,在全市中小学建立气象科普窗口,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型台站、气象科普研学型台站(高平)、融入城市发展开放型台站等各具特色的高质量气象台站示范化建设。加强城市建设气象服务、城市内涝防御气象服务,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大脑”,推进气象信息网格化管理,加密建设城市气象观测站点,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市、区)政府〕

14.提高专业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实施“气象+”赋能行动。健全相关政策制度,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建成气象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能力。推进能源、交通、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纳入相关建设的前期规划统筹布局。加强交通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集约发展面向流域水文、自然资源、林业、卫生、煤矿、旅游等行业用户定量精细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5.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围绕高质量发展、“一山两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生态湿地、生态脆弱区建设,完善生态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推进气候资源精细化评估和规划,依托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山西数据与应用中心气象分中心,加强森林火险监测产品应用。开展大气环境、地表植被、流域生态、城市发展等生态环境气象服务。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沙尘暴、有害生物等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泽州生态气象观测站建设,加强生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关键季节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精细化预报,加强全市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测预报特别是重大活动期间预测预报服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牵引,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提升风能、太阳能的资源探测、资源评价、宏观选址、发电功率预测和灾害预警等服务能力。加强煤电气产、调、运全过程气象服务,开展大规模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建设的气候风险评估和影响效应评价。开展气候变化对碳源碳汇影响评估、温室气体监测评估、碳中和有效性评估,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气象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

17.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构建以烟炉增雨为主、火箭增雨辅助的智能化人影作业体系。在全市主要林区和粮食主产区新建烟炉和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完善物联网等信息安全技术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防控中的应用,提升作业站点、运输车辆、弹药库等关键部位和场所的综合安全防护水平。完善作业指挥平台建设,提高精细作业指挥能力。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筑牢“一山”生态保护屏障,实现“保丰、增绿、减灾”。优化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探测装备布局,构建地面云水资源探测系统。完善烟炉和火箭增雨作业相结合的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模式,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设融合气象、空域管理信息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建成统一指挥、统筹布局、协同作业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体系。完善作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高水平专业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8.形成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协调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组织完善、协作有力、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强化省市县、部门、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市级人影作业指挥中心,提升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市县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员、资金和基础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县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解决气象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和用地等关键问题。市气象局要牵头抓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

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相关规划和预算。加大对基层气象台站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保障气象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法治保障

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履行气象职责、管理气象事务。落实政府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气象事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加强气象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全社会的气象活动,为气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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