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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到2025年新型电池产业规模40GWh以上 总产值突破1150亿元

2023-08-15 10:08来源:十堰市政府关键词:新型电池产业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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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十堰市政府发布《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新型电池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提出,发挥十堰资源禀赋优势,围绕“材料—电池—应用—回收再利用”全生命周期,打造新型电池产业集群。力争2023年实现产值350亿元,2024年实现500亿元,2025年实现1150亿元,基本形成4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6万立方电解液、3万吨铜箔、40GWh以上电池产业规模。

十政办发〔2023〕3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新型电池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新型电池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8月3日

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新型电池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发展新型电池产业是推动我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重要路径。为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市新型电池材料优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突破性发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规划,大力推动新型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锂、钠、钒、氢、固态五条技术路线,做强电池材料、做优动力电池、开拓储能电池、探索固态电池、开展回收再利用,建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培育全国一流的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新型电池产业集群,将新型电池产业打造成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发挥十堰资源禀赋优势,围绕“材料—电池—应用—回收再利用”全生命周期,打造新型电池产业集群。力争培育千亿级企业1家(万润新能源),三百亿级企业2家以上(远景动力、正威新能源等),十亿级企业3-5家,到2025年新型电池产业总产值突破1150亿元。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力争2023年实现产值350亿元,2024年实现500亿元,2025年实现1150亿元,基本形成4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6万立方电解液、3万吨铜箔、40GWh以上电池产业规模。

——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新引进配套规模企业20家以上,新型电池4大关键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池辅料、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领域产业结构优化,新型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形成。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学研进一步深化,建成湖北省新能源材料产业创新联合体,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3-5个,主要技术工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力争形成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全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矿产资源与电池上游原料、电池材料与电池生产、电池企业与新能源汽车深度融合,推动县市区差异化全域协同发展。

2.区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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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做强电池材料

依托新型电池龙头企业,按照“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原则,做大做强正极材料产业,大力引进负极、隔膜、电解液等新型电池关键材料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水平。

正极材料。重点发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上游磷酸铁、磷酸一铵等材料,积极布局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材料,包括层状过渡金属氧化物、聚阴离子型材料、普鲁士蓝(白)化合物等类型钠电池正极材料。支持宇浩高科、宏迈高科等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推动万润与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等深度合作,将十堰建成全国一流的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负极材料。推动郧阳区万润10万吨负极材料、经开区湖北聚晟负极材料项目尽快建成投产。重点引进锂离子电池石墨基负极材料和硅基负极材料生产企业。积极探索钠离子电池石墨类、软硬碳等负极材料。

隔膜及上游材料。加强与国内外隔膜企业沟通对接,填补我市电池隔膜产业空白,重点引进锂电池陶瓷隔膜、新型聚合物、无纺布隔膜等电池隔膜项目,形成产业配套优势。

电解液及上游材料。重点研究动力电池用电解液及上游六氟磷酸锂(LiPF6)、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等电解质锂盐材料以及氟化氢等氟化工材料。开发双氟磺酰亚胺钠等钠离子电解液相关材料。研究固态电解质、液流电池电解液等新型电解液材料。做好丹江口市、竹溪县化工园区扩园和房县化工园区认定,为锂离子电解液和钒电解液等新型电池发展提供地域空间。

其他材料。积极发展锂电所需铜箔、铝箔以及燃料电池膜电极、液流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材料,引入补锂剂、导电剂、粘结剂、电池结构件、包覆材料等细分领域原(辅)料生产项目,形成完整配套的电池材料细分领域协同发展模式。

专栏2:新型电池材料产业发展方向

重点方向

重点发展新型电池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四大关键材料及锂电铜箔、电池铝箔、粘结剂、导电剂等其他材料

重点区域

张湾区、郧阳区、丹江口市、竹溪县、房县、经开区

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

正极及上游材料: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宇浩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十堰昊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县顺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房县万润新能源正极材料项目

负极及上游材料:万润10万吨负极材料、湖北聚晟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隔膜:积极引进与宁德时代、比亚迪有合作关系的相关隔膜企业,打造本地化产业链配套体系

电解液及上游材料:竹溪县蓝钻锂电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竹溪县湖北钒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钒电池全产业链项目、房县与北京镓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解液项目

其他材料:正威新能源3万吨锂电池铜箔项目,引入新型电池粘结剂、导电剂等高附加值环节的相关材料

(二)做优新型电池

着眼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做优做强锂离子动力电池,同时规划布局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探索固态电池等领域。

做强锂离子电池。发挥我市整车生产对新型电池产业链上下游的带动和辐射效应,推动万润新能源、远景动力、正威新能源、猛狮科技、云极新能源、东风力神等开发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充电倍率的电池,提高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本地化配套能力。积极布局锂电设备、电池结构件、电源管理系统等配套产业,填补我市锂离子相关配套产业的空白。

专栏3:锂离子电池及配套产业发展方向

重点方向

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引进新型电池结构件、锂电设备、电源管理系统等配套产业,实现产业链融合发展

重点企业和潜在招商企业

锂离子电池:弗迪电池、远景动力、猛狮科技、东风力神、云极新能源、正威新能源、河南锂动等

电池结构件:弗迪电池、欣旺达、德赛电池、震裕科技、科达利、明冠新材、新纶科技、道明光学、紫江新材料等

锂电设备: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杭可科技、利元亨、大族激光、璞泰来、海目星、先惠技术、联赢激光、福能东方等

电源管理系统:安科瑞、施耐德、天通股份、圣邦股份等

布局钠离子电池。推动与宁德时代、华阳股份对接,发展钠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铝箔等产业。支持万润新能源开展钠电池正负极材料及电解液的开发和产业化,逐步提升焦磷酸磷酸铁钠、磷酸钒钠、硫酸亚铁钠等钠电池正极材料的出货量,做好钠离子电池规模化应用技术储备。

开拓钒液流储能。支持竹溪县湖北钒电新能源有限公司6万立方米电解液和2台套钒电池储能项目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科研团队和十堰钒电产业研究院,抢抓钒产业发展风口,借助外地钒资源突破性发展钒液流电池储能项目。

推动氢燃料电池。大力推进张湾区格罗夫氢能汽车产业生态和氢能应用场景项目、郧阳区深圳国氢中重型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项目、山西鹏飞集团与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合资建设3万辆氢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等建设,积极营造氢燃料电池推广应用环境,加快示范运营,带动产业链发展。

探索固态电池。密切跟踪固态电池技术路线,鼓励支持重点骨干企业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开发固态电解质,为下一代电池技术变革奠定基础。

专栏4:钠、氢、钒、固态电池等产业规划布局发展方向

重点方向

积极研究布局钠离子电池,前沿储备氢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

重点区域

张湾区、郧阳区、经开区、竹溪县

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

钠离子电池: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氢燃料电池:格罗夫十堰中极氢能产业园项目、国氢中重型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项目、山西鹏飞与东风特汽氢能源车扩能项目

全钒液流电池:竹溪县钒电新能源钒电池全产业链项目

固态电池:密切跟踪固态电池技术路线,鼓励支持重点骨干企业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开发固态电解质

(三)开展电池回收再利用

支持鑫资年回收破碎7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推动房县与浙江天能集团10万吨动力电池回收项目,积极申报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加快建设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业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精准招商引资。聚焦产业链头部企业、骨干企业,围绕补链、建链、延链,主动出击、全员上阵,千方百计招引落地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业项目,配套引进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铜箔、铝箔、废旧电池材料拆解回收利用等关联产业项目,持续补充和延伸新型电池产业链条,构建新型电池全产业链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重大项目。推动房县万润新能源产业园、房县3万吨电解液项目、万润8GWh储能电池等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推动丹江口市正威3万吨铜箔、云极新能源30GWh锂电池Pack等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尽快形成产能。推动昊朔二期1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远景动力一期20GWh智能电池生产项目、正威新能源等投产项目满产达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

(三)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加强龙头企业招培力度,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重大项目,积极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国有平台、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等进行投融资支持。支持鼓励新型电池企业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一批市场领军企业和细分行业单项冠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

(四)优化布局产业集群。结合县市区产业基础、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实行差异化布局,推进新型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张湾区高端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丹江口市新型电池关键材料生产基地、郧阳区正极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房县新能源材料及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实施科技创新攻关工程,狠抓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湖北新能源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十堰钒电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建设。聚焦新型电池前沿技术和成果,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成立离岸科技创新人才中心(武汉),提升人才吸引集聚能力。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

(六)加强示范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加大新型电池向公交、物流配送、铁塔基站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优先布局、加快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换电使用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支持企业“光储一体化”降本增效。推动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换电设施、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电池银行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的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大力培育专业人才。支持重点企业招才、引才、留才,引进新型电池产业科研管理人才和紧缺人才,将新型电池产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武当人才卡”发放范围。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调驻堰高校与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组织技能人才培训,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每年组织新型电池产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八)提升要素保障水平。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征迁、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助推重大项目快开工、快投产、快达效。对上争取和本地关停企业腾出的环境指标、能耗指标、碳排放指标、排污指标等向新型电池产业链项目倾斜。积极争取省政府为骨干企业配置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优先保障新型电池重点项目的要素指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等相关单位)

(九)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搭建供应链,全面梳理供应链关键流程和环节,精准打通供应链堵点难点,开展产销对接,促进深度融合。重构产业链,大力推进区域合作,深化新型电池材料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车企以及配套企业合作交流,加强本地新型电池企业与东风新能源等省内相关企业的区域合作。提升价值链,“政校企”聚力研究提升新型电池产业价值链,加快推进新型电池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多新型电池应用场景。不断推进新型电池在军民融合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与猛士民用新能源领域开展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新型电池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争取政策扶持。积极向国家、省申报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新型电池产业链项目,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积极推荐申报省高质量发展专项以及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三)加大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十堰深高投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基金作用,建立新型电池产业项目库,积极向基金推荐发展潜力大、附加值高的优质项目。持续开展“科技创新贷”“产业升级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新型电池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为新型电池产业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市级领导督导联系、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新型电池产业项目在办理立项、备案等环节涉及用能、土地、环评等事项时,行政审批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审批”和“一网通办”,全力营造支持新型电池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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