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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推进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2023-08-16 11:30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键词:智能制造数字化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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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8月4日,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出,加强重点行业监测调度,推动电子、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纺织服装与皮革、汽车、冶金、石油化工等负增长行业加快扭负为正,保持食品、机械、有色金属、电力、医药良好增长势头,进一步夯实稳增长基础。

机械工业,全面组织实施玉柴规模倍增工程和柳工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柳工智能国际工业园项目(一期)、中船广西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美斯达“灯塔工厂”项目、中车百色风电项目尽快实现全面投产;推进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智能工厂示范企业(6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的认定、评审工作。

原文如下: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代)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改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扩大生产、加快投资的信心,加快推动工业经济整体好转,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鼓励工业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增加用工等方式扩大生产。对产值排全区前500名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链主型龙头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增产的,按照《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2号)予以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和政策解读单位,下同)

二、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建立临规企业培育清单,统一纳入各级实体经济调研服务范围。对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上规入统且当季工业总产值净增量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投产工业企业,按其当季工业总产值净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停产企业复产增产

对2023年上半年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第三季度恢复正常生产、当季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以上且正常纳税的,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实行新开工建设项目奖励,对2023年下半年实现新开工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优化民营企业竣工投产奖励政策,政策支持范围由民营工业企业扩大到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对2023年下半年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效益等指标予以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企业“来料转进料”

支持企业改变经营模式提高产值贡献,对实施来料加工转为进料加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支持工业企业产品展销

对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举办新产品发布会、订货会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企业实际投入的场租费用和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我区有关工业行业协会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的有5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的工业产品展销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给予每场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减轻工业企业租金成本

对2023年下半年新签订合同承租各地国有平台企业空置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且在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投产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按其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租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鼓励工业企业数字赋能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依托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免费为企业开展“一企一档”评估诊断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加快工业项目审查审批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按应批尽批原则,推动项目用地、节能、环评等审批提效增速,除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不以“窗口指导”、产能风险预警和产能指标为前置条件,坚决清理和制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自我设限审批行为。推动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在已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落地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环评审批。优先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千企技改”项目和“重大标志性工程”等工业项目用水、用能等指标。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十四五”新建工业项目能耗强度控制值的非“两高”项目,审批前不再制定具体能耗落实方案。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帮助工业企业降本增效

支持落实能效水平达标企业电费不加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设置为连续性8小时,暂停尖峰电价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削峰填谷合理安排生产。建立低谷电力消纳合作机制,在低谷电力消纳困难时段,通过需求响应方式吸引工业企业扩大用电量。支持区内高速运营公司与龙头企业合作,双方采取“以量定价”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加大引货入港政策支持,对运往北部湾港的货物和集装箱,给予更大幅度铁路运价降费优惠。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持续组织校企用工对接活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区内制造业企业就业。建立健全重点行业政金企合作机制,举办融资困难行业融资对接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广西电网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市、县(市、区)要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办快享,及时兑付惠企资金,坚决不允许挪用、截留自治区层面拨付资金。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在2023年工业振兴资金预算内,支持的企业或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无违法违规情况。本政策措施与《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2号)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执行。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3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10项重点工作

当前,全区工业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受需求不足、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工业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企业经营成本保持高位,利润增速持续回落,汽车、冶金、建材等行业仍然增长低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整体好转。要加大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力度,改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扩大生产、加快投资的信心,抓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和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要加快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落实落细,抓好稳工业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突出做好稳增长、扩投资、促就业等工作,确保三季度工业主要指标实现较大幅度回升,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三季度工业经济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抓监测调度

突出抓好自治区层面重点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形成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进度可见、成效明显的问题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滚动推进解决。加强前500家企业监测调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排产计划、手持订单、生产设备利用率等先导性指标,帮助企业解决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信心不足等困难,推动实现稳产增产。深化厅处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选派实体经济服务员,推动实现规上企业服务全覆盖,助企纾困促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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