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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打造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2023-09-04 14:23来源: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键词: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用能数据智能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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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日前,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凉山州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州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成效明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到2025年全州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34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人均综合能耗下降4%,人均水耗下降6.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6.5%。全州公共机构有效有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十五五”期间,因地制宜发挥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优势,增加储能设备。推进全州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显著优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得到广泛应用,绿色低碳产品及技术得到大力推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全州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力争2030年前实现达峰。

《方案》指出,打造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加强公共机构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实现智慧控制、智能管理和能耗预警,提高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新能源充电桩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逐步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智慧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

原文如下:

凉山州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州公共机构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助推全州碳达峰工作,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凉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聚焦节能降碳,注重示范引领,强化创新驱动,不断提质增效,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凉山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优化结构、差异推动。调整优化公共机构能源结构,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结合自身实际和地区差异,推进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碳达峰行动,助力全州公共机构如期完成碳达峰目标。

2.示范引领、系统升级。坚持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协同推进,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抓好试点先行、示范创建。加快公共机构能源数字化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升级,提升公共机构能耗利用和资源配置效率。

3.数字赋能、低碳转型。聚焦提质增效,强化技术赋能和数字赋能,支持新能源技术创新,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

4.区域联动、技术共享。建立全州各县(市)协同发展机制,实现节能降碳技术、标准、规范共建共享,共同推广富有成效的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大力推动各地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进入快车道。

5.政府引导、市场助力。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逐步解决市场化机制运用障碍,发挥市场对节能降碳的推动作用。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州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成效明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到2025年全州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34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人均综合能耗下降4%,人均水耗下降6.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6.5%。全州公共机构有效有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十五五”期间,因地制宜发挥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优势,增加储能设备。推进全州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显著优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得到广泛应用,绿色低碳产品及技术得到大力推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全州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力争2030年前实现达峰。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低碳高能效设备替代升级

1.加快高能耗设备替代升级工作,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提升电能终端能源消费占比,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鼓励使用高效电磁、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灶具替代燃煤锅炉灶具,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节能环保设备应用,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

2.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应用,推广光储直柔技术。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机构建筑中的应用、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太阳能光伏行动,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开展储能试点工作。着力推动医院、学校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的建设。到2025年全州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

3.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快公共机构煤炭减量步伐,做好煤炭需求替代,减少煤炭消费,淘汰燃煤采暖锅炉、燃煤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

(二)提升降碳管理技术手段

1.升级数字化技术,提高数据统计质效。充分运用数字信息化技术升级,开展能源利用状况、能耗统计、能效测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杜绝公共机构能耗跑冒滴漏现象,减少能源资源浪费。加快推进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纵向直报系统“全州一张网”建设,力争在2030年前县级及以上重点区域实现数据监测全覆盖。

2.开展节能诊断,建设能源管理体系。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建设公共机构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及时更新全州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项目和节能诊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制度建设,逐步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到2030年,力争全州30%及以上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3.淘汰高能耗设备,推广低碳节能产品。积极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节能环保设备等先进节能高效产品,加快淘汰高耗低效设备,减少直接碳排放。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持续开展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实施锅炉、中央空调等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强化科学管理,推动公共机构建筑机电系统总体能效稳步提升。

(三)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建筑建设

1.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工作。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碳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比例。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 30%以上。鼓励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2.加快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系统节能改造,对建筑屋顶和外墙进行保温、隔热升级,更新建筑门窗,淘汰高耗能陈旧设备。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优先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到2030年节能光源使用率达到100%。

3.打造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加强公共机构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实现智慧控制、智能管理和能耗预警,提高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新能源充电桩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逐步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智慧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

4.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积极发挥植物固碳作用,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提倡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乡土树木花草,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降低能源消耗量。

(四)持续推进资源节约

1.常态化开展反食品浪费。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参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实施明厨亮灶改造或升级项目,推进绿色食堂建设。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用餐管理,引导干部职工、社会大众养成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为习惯,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形成常态化反食品浪费约束机制。

2.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加快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机制,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逐步推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大力推广公物仓经验,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推进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有效推进节水护水行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试点推进公共机构污水处理循环利用,探索实现污水超低排放和零排放。

(五)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1.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实效。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建节约型机关和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等典型案例交流活动,充分展示新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共享富有成效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结合实际进行应用,推动公共机构在提升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的应用实效。

2.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使用秸秆环保板材、再生耗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服务采购需求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3.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前后分别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效益评估,大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六)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

1.积极推动示范创建工程。推动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融合,完善示范创建活动指标体系。选取能效利用水平高、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低的公共机构,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支持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采用集约化、高密化、智能化设备,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鼓励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制冷方式,应用高密度集成高效IT设备、液冷高效制冷系统。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 (PUE) 达到1.3以下。积极申报绿色数据中心评价,鼓励创建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

(七)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加大绿色低碳活动宣传。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公共机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和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树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宣传品牌,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更新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运营模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22年起,全州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 (特殊地区、特殊用途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运用智慧新能源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资源,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3.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理念,严格执行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适量乘用电梯,推行无纸化办公、召开视频会议和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等措施,引导大型活动、会议实现碳中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实施年度碳中和。积极倡导干部职工参加植树造林活动,探索运用碳普惠等模式引导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八)提升绿色低碳管理能力

1.加强节能降碳目标管理。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分析、预警,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配套机制,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开展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路径和绿色低碳试点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推广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做法。

2.完善碳排放核查统计制度。建立完善全州公共机构碳排放核查制度与机制,引导各县(市)公共机构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试点,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及信息披露。到2025年,力争5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与信息披露。

3.强化技术和岗位支撑。主动衔接专业科研、双碳研究机构,聚焦凉山州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制度标准、管理机制等开展可行性研究,为全州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的科技和技术支撑。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的专业思维和行动能力,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设置碳排放管理员专业岗位。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协同机制

各级公共机构加强组织协同保障,成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健全跨部门节能减碳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协同推进工作体系。运用市场化引入机制发挥节能服务公司、专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协调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财政性政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形成全州公共机构完善的组织协同机制。

(二)提高队伍能力建设

邀请相关专业机构分类分级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公共机构碳达峰专业岗位人员课程培训的专业化、常态化和有效化机制,加强互联网、智慧能源管理大数据和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的有效结合,全方位提高全州公共机构管理队伍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智能化、有效化的管理水平。

(三)强化各级绩效考核

健全公共机构碳达峰绩效考核机制,综合运用考核、评价等手段,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约束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责任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州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要深刻认识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扛起责任,落实工作要求,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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