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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分户式居民电采暖用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使用电采暖,在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电采暖分时电价,峰时段为8:00-21:00,谷时段为21:00-8:00,不设平时段,峰时段电价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谷时段电价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在非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对于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合表计量的居民用户,在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电采暖分时电价,非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使用电采暖,在采暖期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其中,使用蓄热式电采暖的用户在居民合表价格基础上执行现行分时电价政策。
详情如下: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发改价格〔2023〕60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政策,推动清洁供暖健康发展,适应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现完善我省电采暖价格政策如下。
一、适用范围
将全省电采暖用户分为保障性电采暖用户和工商业电采暖用户。
电采暖取暖方式包括使用蓄热式电采暖设备、低温辐射板、电热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地源热泵等形式。其中,使用蓄热式电采暖(用电容量在20kW及以上的设备)其分时电价不受用电容量100千伏安限制。
二、电价政策
(一)保障性电采暖用户。保障性电采暖用户包括分户式居民电采暖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电采暖用户。
1.分户式居民电采暖用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使用电采暖,在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电采暖分时电价,峰时段为8:00-21:00,谷时段为21:00-8:00,不设平时段,峰时段电价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谷时段电价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在非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对于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合表计量的居民用户,在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电采暖分时电价,非采暖期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2.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使用电采暖,在采暖期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其中,使用蓄热式电采暖的用户在居民合表价格基础上执行现行分时电价政策。
(二)工商业电采暖用户。
1.保障性电采暖用户以外的其他电采暖用户,即工商业电采暖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执行相应的代理购电价格。
2.工商业电采暖用户按规定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其中,蓄热式电采暖用户、其他采暖形式电采暖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现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相关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电采暖价格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内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电采暖电价政策,单独安装或更换分时电能计量装置,做好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度采暖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起执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年〕33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用电价格政策的函》(吉省价格函〔2015〕111号)废止,之前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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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电采暖客户更好地了解家中取暖设备用能水平,引导客户增强节能降耗意识,国网新疆电力依托“网上国网”APP,推出功能更丰富、信息展示更多元的“电采暖云助手”大数据产品,向低压电采暖客户提供更加具象化、多维度、简单明了的用能分析和指导。“电采暖云助手”大数据产品可分地区显示电采暖设备用
4月18日从国网天水供电公司获悉,2021-2022年采暖季,天水市采暖用电量达到10475.88万千瓦时,有效减少碳排放52274.66吨,为全省双碳目标实现做出重要探索。近年来,天水市根据甘肃省政府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大力推广电能替代项目和城乡居民电采暖工程,探索绿色减碳之路。结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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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大营供热站主要包括电蓄热锅炉、换热系统、变配电系统,现巳建成2台单机9兆瓦的固体氧化镁砖高温蓄热电锅炉,每台锅炉自带6台额定功率为12.5千瓦循环风机,以及2台换热器,设置2台热网循环水升压泵,最大供热能力为40万平方米。
3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5.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7%;全省全口径发电量96.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06%;全省原油产量37.99万吨,同比增长2.57%;原油加工量80.37万吨,同比下降0.22%;天然气产量1.5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80%;天然气消费量3.1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60%;原煤产量65.56万吨,同比下降
2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1%。全口径发电量87.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78%;原油产量36.05万吨,同比增长1.09%;原油加工量74.40万吨,同比增长0.21%;天然气产量1.4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14%;天然气消费量3.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0%;原煤产量59.05万吨,同比下降20.3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电力用户注册绑定工作情况的公告,其中提出,截至2024年1月23日,已有4413家电力用户完成年度注册及绑定工作,209家电力用户(295个户号)未与售电公司完成绑定工作(详见附件)。详情如下:
12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9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3%;全口径发电量10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7%;原油产量30.55万吨,同比增长3.31%;原油加工量76.73万吨,同比增长0.57%;天然气产量1.5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7.48%;天然气消费量5.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0.60%;原煤产量79.42万吨,同比下降6.6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年度市场总体情况。其中提出,2023年,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参与31次跨区、跨省外送交易,开展17次外购交易,成交电量46.62亿千瓦时。2023年,省内共组织开展39次直接交易,其中,8次年度电力直接交易、43次月度交易,11次新能源与用户直接交易,4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大力推进绿能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或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建设增量配电网和氢基绿能产业园区,吸引用电大户企业落户园区,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商务厅、国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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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2025年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30%确定,年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100元(含税,下同),月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8.33元。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回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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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2023年1-9月份全省能源运行情况。9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68.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4%;1-9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672.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5%。详情如下:2023年1-9月份全省能源运行情况9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68.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4%;全口径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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